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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omas A. Anderson" <[email protected]>, 看板: movie》之銘言: : 節錄自電影藝術形式與風格, 麥格羅希爾國際出版公司......發行商的談判權力在於一 : 個事實 : 戲院都拿到小部份的電影票房收入的分帳. 一個典型的分帳方式是, 發行商 : 在第一週拿到70%的票房收入, 然後每週遞減, 一直到幾週後的30%. 這些條件對戲院一 : 點也不優渥, 因為電影都是靠前兩三週的票房收入. 不過戲院在販賣部的收入全部是自 : 己的, 那可能是戲院業者收入的70%. 所以我們得到的教訓是 : 沒有賣昂貴的零食零嘴 : 點心飲料, 戲院活不下去...... 除此之外, 台北東區的地價高, 成本自然反映在票價 : 及食物上. 數年前公平會已處理過禁帶外食的問題, 華納威秀並無違法, 而月眉育樂世 : 界遭罰鍰. 公平法主要精神在鼓勵自由競爭, 限制聯合行為, 只要商家並沒有聯合票價 : 或是壟斷市場, 就不違反公平法, 消費者認為票價不合理, 或是電影院不佳, 可以選擇 : 別的戲院 , 千萬不要做奧客, 害死辛苦工作賺小錢的工讀生和下一場來看電影的客人. 謝謝您的指教... 讓我對此事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不過我有幾個點...想提出來討論一下... 1. 這篇文章...有著下面這麼一句: "所以我們得到的教訓是 : 沒有賣昂貴的零食零嘴 點心飲料, 戲院活不下去......" 有用"我們"我口吻... 請問這是和戲院經營相關的作者所寫的嗎??? 這樣實在很難讓人相信他評論的立足點... 2. 如果活不下去... 那麼之前大部份的戲院是老闆喜歡賠錢嗎??? 東區地價昂貴... 這是經營者的問題... 成本問題"不需要"消費者的"同情"... 它可以用任何方式去提升自己的利潤... 但若是以禁帶方式來鞏固專賣... 是否合理???是否值得爭議??? 以上述的公平會判決(若文章的真實度可信)... 華納的確避開了法律的問題... 但這樣的行為真的合理嗎??? 真的有達到它們所謂的維護環境品質嗎??? 另,有沒有可能在各大戲院風行草偃後... 行程某種程度的聯合行為,而導致公平會的重新評估呢??? 3. 我不做奧客... 這兩系列文章的第一篇我有提到... 我會把食物放在包包內... 但很明顯... 我相信戲院方面沒有搜查的權利... 這是我的無言抗議... 另,我也不會做些破壞環境的事... 如帶有香味,吵雜聲大的食物進場... 以及,盡量開演之前就上廁所... 不開手機,少開口討論(偶爾啦>_<,但我都很小聲而且只有一兩句)... 4. 我也相信... 大部分反對禁帶外食的朋友... 並不是因為想帶著魯味,香雞排進場... 而是不滿... 為何戲院口口聲聲為了維護環境... 卻又做出違背承諾的動作... 還以此為藉口...藉機賺取暴利... 縱然合法... 難道大家願意默默承受??? 其實,若是改成"全面禁止飲食"(或只能帶飲料)... 這樣我們一定雙手贊成... 5. 另一方面我也感受到... 批評的朋友們大部份只誤解我們是一群奧客... 所以,之前的言論若有較激烈不雅的地方... 希望能多多海涵... 最後我想說... 以"不滿意就不要去"的態度來消極面對的話... 只會姑息廠商... 造成現在各大戲院的模仿(國賓,日新)... 最後變成"不喜歡,那就去別的縣市看呀"的場景... 希望大家好好的想一想... : " 以凡" <[email protected]> 在郵件 news:[email protected] : 中撰寫... : > 就法律上 : > 假設我帶飲料跟麵包 : > 裝在一元的購物袋子裡 : > 拿著電影票準備進戲院 : > 華納收票員:我們規定不能帶外食! : > 客人:--------- : > 有什麼說法,可以反駁他呢? : > 謝謝 : > -- : > Ξ Origin: 中興大學天樞資訊網 <[email protected]> [FROM: : ranger.ee.nthu.] -- 該遺忘的總是清晰..... 清晰的如一場夢幻..... 不曾存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0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