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s20012001:終於做了件讓人讚嘆的事... 04/26 00:06
推 muskox:酸民只會批她CCR,她做了個大事就全縮起來閉嘴 04/26 00:15
邁阿捏共啦,我酸他假扮德國達人很久了,也是來幫他貼政績啦~
趁這次文化部打算大修文化相關法規
各圈子的人應該趕快討論一下有哪些不合理規定一起解決,比較有意思
推 realmiddle:終於做了一些正確的事 04/26 00:20
推 octobird:龍應台也有正常的一天...... 04/26 00:28
推 leemt:最對的事就是對的事 推一個 04/26 00:28
噓 erptt:將來有青少年模仿電影"海報or預告"犯罪就不要叫 04/26 00:44
推 kentarosu:剛剛好而已 不然尸位素餐 04/26 00:45
→ erptt:"未來電影海報與預告片不需事前送審"所以以後可以常看到窒命 04/26 00:45
→ erptt:寫真等物化女性把女星活活的裝在畫框裡海報滿天飛? 04/26 00:46
→ pork:噓的那個人是不是也要把黑暗騎士黎明昇起抓來鞭一下? 04/26 00:50
→ pork:羅浮宮大部分的畫都嘛把裸女裝在畫框裡滿天飛(?) 04/26 00:50
→ pork:心態也太偏差了=w= 04/26 00:51
→ erptt:有看過窒命寫真被勒令下架海報再來批評 04/26 00:52
→ erptt:把活女人用玻璃箱關起來跟二次元油畫是一樣的? 04/26 00:53
→ erptt:除非是聊齋誌異不然油畫不會有生命危險 04/26 00:53
→ NaDream:不事前審跟不管理不一樣吧 也許有事後罰啊 04/26 00:59
噓 BEDA:想當初一堆看了艋舺的屁孩看完以後就整天喊義氣zzz 04/26 01:00
→ Minazuki:我好想噓樓上那位噓文的仁兄阿!!!!!!!!!!!!! 04/26 01:01
→ Minazuki:更正,那兩位,現在都民國幾年了,還有這種想法挺好笑的 04/26 01:01
→ erptt:好笑嗎?你更去笑北捷,我個人看過海報,覺得北捷幹得好 04/26 01:04
→ BEDA:沒啥好笑的 這就跟看a片有人只是嚕一嚕 也有人看完就衝出去了 04/26 01:04
→ erptt:如果有小女孩看到海報要收驚就由文青出了好吧? 04/26 01:05
→ BEDA:你有自制的能力 並不代表那些心智尚未成熟的人能分清楚 04/26 01:05
→ erptt:如果北捷不下架哪天真的出現負面效應後果就是北捷出錢了 04/26 01:07
→ erptt:超多中二生根本沒看某部爛片就跟著預告義氣義氣的叫 04/26 01:08
→ Minazuki:我想樓上兩位大概也是會想管制商店賣木炭的人吧~~(茶 04/26 01:09
→ BEDA:就事論事 不用針對我亂扣帽子 我提出的也只是現實發生的事件 04/26 01:11
→ Minazuki:我只是提出自己的想法咩~~(茶 04/26 01:36
推 sean8398:推 04/26 01:56
推 sleepyrat:犯罪行為有其他機關負責,這不是文化部可以控制的.... 04/26 02:03
→ blooderfrog:那也多數是個人因素,拍電影本來就不能考量到所有人 04/26 03:00
噓 qk8121718:噓無知erptt 海報跟預告事前規定送檢根本壓制創意思考 04/26 03:08
→ qk8121718:事後罰錢就夠了 真是無知 04/26 03:08
※ 編輯: nakts0123 來自: 114.32.108.184 (04/26 04:23)
→ abreakheart:罰完錢 海報就不用下架了喔? 04/26 06:04
→ cherman:說實在他自己文化人,實際當官都走樣了,對文化貢獻也很少 04/26 09:37
推 capitalofz:出版品(書)都不用審查了 為什麼電影和海報要呢?? 04/26 10:17
推 HHH0214:出版法還沒廢咧~ 04/26 10:49
推 alinwang:終於砍掉不合時宜的老舊法規. 04/26 10:55
推 ojo32:終於醒了 04/26 11:46
推 BF109Pilot:方向不錯啊 04/26 12:46
推 qk8121718:你們自己想想身為片子代理商,到底會不會製出不合時宜的 04/26 12:54
→ qk8121718:海報跟預告,砸自己票房的腳?基本上商業利益的制約>> 04/26 12:55
→ qk8121718:法規強度 04/26 12:55
推 okbon66:作法是對的 不過老K豬工會社會這麼容易放行嗎? 04/26 17:10
從二代健保、證所稅、實價課稅的例子來看,是很讓人擔心啦
到底改革會是求名還是求好,就要看這陣子社會給的壓力,文化界的串聯夠不夠了
雖然上面的人閥值有點高 XD
※ 編輯: nakts0123 來自: 114.32.108.184 (04/26 17:16)
推 sleepyrat:就算不修法,那些法條也沒人敢引用 04/26 17:18
推 LindsayLohan:可惜艋舺也是電檢通過放映的電影 法律沒改某人的憂慮 04/26 21:33
→ LindsayLohan:還是存在 04/26 21:34
推 orzisme:終於! 要給她拍手 04/27 19:56
推 apflake:修電影法只不過拋棄舊形式的假改革,出版品分級辦法是兒少 04/28 06:50
→ apflake:法授權的行政命令,分級有只分普通和限制級,還有海一樣寬的 04/28 06:52
→ apflake:所謂"踰越限制級",一樣有刑法235條妨害風化罪問題,所以龍 04/28 06:58
→ apflake:應台改的是過去粗魯野蠻政治審查的殘磚破瓦,實質上啥進步 04/28 07:02
→ apflake:也沒有,更別說做了啥大事,一樣照禁照剪 04/28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