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movi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fundgto1975 (港股達人)》之銘言: : 我是有點想參照宇宙冏片王的方式在blog上貼圖文 : 我覺得這樣寫文配合圖會比較有fu : 不過是否應該要先知會電影公司or哪個部門我有引圖? : 宇宙冏片王也曾經關站一陣子 : 就不知道是不是跟引用電影的圖有關? : 我的直覺是貼了一堆有著作權的東西好像不好 : 有人對這部分有研究嗎? 著作權法 49條: 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網路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導者,在報導之必要範圍 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 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 發表之著作。 ---- 應該是不用擔心。 -- 所有動物一律平等, 但是有些動物比其他的更為平等。 ─《動物農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9.100
ymj1123:推簽名檔XD 08/22 21:49
katasei:應該不用擔心? 才要擔心呢! 從原po的文章來看,原po連電影 08/22 22:15
katasei:的著作保有者是誰都搞不清楚,"引用"這一關就會出大問題 08/22 22:18
katasei:第49條的"時事報導"基本上是為了給電視新聞及報紙免責權, 08/22 22:42
katasei:而不是給"個人"進行自我合理化的解釋,即使電視或報紙媒體 08/22 22:43
katasei:享有免責權,但是嚴謹的媒體還是會徵得權著權人同意. 08/22 22:46
AnimalFarm:你要自己增添法律所無之限制我也沒辦法... 08/23 00:05
erptt:"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主要是BLOG 08/23 00:15
erptt:"評論"是否算"合理使用"之範圍內... 08/23 00:16
katasei:完全沒人增添"法律所無之限制",只有一個根本搞不清著作權 08/23 07:54
katasei:法的立法精神及目的的人用了一句很沒自信的"應該是不用心" 08/23 07:56
katasei:誤導自己及別人. 08/23 07:57
katasei: "應該是不用擔心" 08/23 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