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ante6851 (盎丹鐵)
看板movie
標題[好雷] 酷馬 好的故事永遠令人喜愛
時間Sun Oct 3 01:48:20 2010
從電影院走出來,我整個自尊心重創,因為從來不再電影院噴淚的我竟然哭的西哩花啦…
.第一次耶,酷馬你要負責啦(翻滾)
最早在看預告片的時候,我還在想難得高雄的電影,結果拍的不好,真可惜。不不不,這
片真的是好雷,幸好平常有在上PTT電影版,才知道不能因預告廢片。
好吧,先說說這部片小殘念的地方,如果不喜歡,可以考慮end
一開始的地方,男女主角的確…演的很不自然,譬如酷馬第一次找糖果時,有段哭戲,糖
果的手很明顯在猶豫要不要拭淚,彷彿還可以聽到演員心理的os:「阿我到底要不要擦呢
…」,那時就在想,導演怎麼可以讓這段拍上去…很可惜,演的好說不定很感人的說。
另外是NPC的部份,就是臨時演員所扮演的角色(這種角色給我的感覺跟遊戲中的NPC很像
,故以此稱),各位版友應該都比小弟清楚,很多導演喜歡讓這些NPC由真的有諸如此類
生活經驗的市井小民演出,譬如要演軍人就找剛從伊拉克回來的退伍軍人,至少找個顧問
,但可惜的是,這部片很多NPC角色都只是在背台詞,舉例來說,糖果差點背警察臨檢那
段,那警察如果直接操著台語說:「飆仔來了,燈關一關」,一定會比「飆車族來了,快
點關警燈」更能凸顯警察的幹練。
還有在糖果跟酷馬看高雄港的那段…連我這種大外行都察覺對話的鏡頭不是一次拍完,可
見這幕的狀況有多嚴重。
好雷的部份
真的難以幾句話說完。
首先一定要大推馬媽媽,真的演的太太太太好了,她可不只演活了一位喪子的母親,更重
要的她演活了想位愛子復仇的那個心,對汪語唐的那份恨意,尤其是「我連你一起告」那
段,當下以為自己在看T台新聞,甚至藍教練來找他時,她那種「我心意已決,你別再煩
我」的心情也讓人印象深刻。
另外一個要推汪媽媽,很奇怪吧。我喜歡她那種有層次感的表現,最表面就是一個什麼都
為了自己事業的女人,再裡面是很想寵愛孩子的媽媽,最裡面則是一種夾著歉疚、自責,
認為自己只生一個女兒對不起全家人的媳婦以及對不起女兒的母親。
其實酷馬跟糖果到最後也有倒吃甘蔗,越演越好的感覺,我發覺糖果叛逆的表情真的還不
賴,對上酷馬那種濫好人的個性對比很鮮明。或許會有人覺得糖果有時候很衝的語氣會莫
名其妙…但是真的碰過這種小孩的我還真的覺得這跳針還真的跳的好逼真啊…
最後一定要獻給讓我哭悼哽咽,出戲院水龍頭還關不掉的最後馬拉松比賽。
首先,先是糖果強勢的把話說開,比起唯唯諾諾的道歉,這樣直接對撞更有劃開心防的效
果,更何況我自己並不認同馬媽媽的復仇,看到這裡我會有種「把仇恨斬斷」的情緒,接
著長跑開始,配上記憶裡的酷馬,糖果那種好累但是必須堅持下去的表情真的令人動容。
「酷馬把我當作一封信」
「我就是傳令兵」
最後,我相信,訊息真的傳到了。
………….
另外補充幾點根據情不是很有關的不負責任小知識
汪爸汪媽離婚對糖果的官司絕對是一道必殺技,我甚至驚訝為什麼孩子在打官司還敢離婚
。對於這種罪行確定的案子,法官通常會把注意力放在犯罪者是否有悔意,以及背後是否
有人支持他重返社會,否則緩刑就無望了,與其讓他面對破碎的家庭而有繼續犯罪的可能
,不如先把它給關了。
另外馬媽媽找徵信社一事,我必須說多此一舉。被告找有利於自己的相關證據天經地義,
但被害人找不利被告的證據不會被檢察官白眼嗎?(檢:為何搶我飯碗…)甚至還去偷拍
,到底拍了檢察官敢用嗎?不過亟欲復仇的心理,再這裡倒是表露無遺,但還是切記,請
相信你的檢察官(嗯…好啦偶爾懷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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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6.53.157
推 black741 :酷馬真的不錯看... 10/03 02:02
推 brtim :推! 10/03 02:11
推 fightclubgf :今年電影節所有國片除了第四張畫和魚狗我都看過了 10/03 03:56
→ fightclubgf :酷馬是唯一一部有打動我的。雖然我覺得很多電影技巧 10/03 03:57
→ fightclubgf :上很不成熟,但最核心的部份,劇本和演員都達到了 10/03 03:58
→ fightclubgf :演員雖然我覺得不算優,但感覺還不會做作也不討厭 10/03 04:00
→ fightclubgf :忘了說紀錄片不算進去 10/03 04:00
推 ThreeNG :推! 10/03 07:29
推 ThreeNG :我覺得酷馬母不惜欠錢找徵信社這行動,正代表了她有 10/03 07:47
→ ThreeNG :多麼憤怒多麼悲傷。 10/03 07:48
推 bluejessica:推。 10/03 13:39
推 lavieboheme: 10/03 14:03
推 astinky:推 10/03 14:06
呃 我發現了一個跟電影無關的尷尬問題,因為我曾經PO文被注音關掉PCMan過,所以
先在WORD打完再複製上去...結果好像會被誤認為洗文章T.T 先在這邊澄清一下...是
不是用筆記本不會這樣???
※ 編輯: andante6851 來自: 114.47.133.241 (10/03 17:43)
推 welkinki:推 10/03 21:08
推 kusomao:沒提到教練 10/04 00:19
推 Areas:推.... 10/05 13:28
→ y91yi39:推酷馬 10/06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