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rlie.bbs@ptt.cc (smarlie)》之銘言:
: : ps所以我實在搞不懂這跟在下謙不謙虛有什麼關係
: ^^^^^^^^^^^^^^^
: 因為很多人不會認為世上所有事情都在他們的理解範圍內
: 就像我永遠都不會懂得生長在第三世界裡的人看事情的角度與價值觀邏輯
: 連身邊的人都不敢說自己能夠完全理解了
: 何況未知的世界?
: 所以很多人不會認為自己無法理解的事,就是傳達的人有問題。
我同意你的看法。
但很常見的一個情況是,把自己的不理解歸咎給別人的傳達方式。
把這個自己代換為觀眾,別人代換為導演,
可以得到一個一些人持有的想法:把觀眾的不理解歸咎給導演的傳達方式。
這裡可以問的一個問題是,為什麼要歸咎給導演而不歸咎給觀眾自己??
難道觀眾「應該」要最大嗎?觀眾有什麼樣的特權可以佔據最高的位置?
只因為花錢就是大爺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世界上所有只要作品不賣座的作家都應該把責任歸給自己嘍?
蔡明亮應該自責,曹雪芹應該自責,楊牧應該自責,李賀應該自責,謝朓應該自責,
就連孔子的弟子與再傳弟子,也應該為了現代社會論語不賣座而自責。
但我要問的是,為什麼觀眾(或更精準的詞:閱聽大眾)就沒有責任?
為什麼觀眾只要花錢就可以把責任推到作家那裡?
難道錢是推卸責任的一種工具嗎?是把自己的不理解歸咎於作家的一種工具嗎?
什麼時候我們之中有些人變得透過錢就可以免除自己的責任?
如果是這樣的話,這跟那些用錢讓自己殺人放火的罪得以宣判無罪的人,
有什麼不一樣?除了觀眾不會殺人放火之外?
而且,如果是這樣的話,跟那些用「權力」去把責任推卸給別人的人,有什麼不同?
蔡明亮的指責也許有些過火,但是難道觀眾真的就沒有一點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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