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ctober9:我和原po抱持完全相反的意見 原著蠻糟糕的我覺得04/06 01:20
→ october9:我會說電影勝過書 書裡的細節真實逼人 但劇情狗血老梗04/06 01:21
之前在別人的文章中回得有點直,請見諒。
首先,我是耳聞電影不錯,這才趁上映之前看了書。
當我入手這本書的時候,就隱隱有不妙的感覺。成功改編成電影的小說,多半不是
厚如磚頭(魔戒),就是簡鍊的短篇小說(色戒)。厚重的小說可以加以剪裁擷取
精華,而短篇小說則給導演發揮空間。而貧民百萬富翁的原著「Q&A」 ,竟然是那
樣尷尬的厚度。
我必須修正我的用詞。「Q&A」不是一個「蠻糟糕」的小說,而是一篇「未臻成熟」
的小說。為什麼我會這樣覺得呢?
首先,Q&A ,或是貧民百萬富翁,這部作品最最珍貴的地方(也就是最有創意),
就是在於:一個人藉由有獎徵答來訴說他的一生,而正確的答案就在人生中隨處可
見。每一個過去的經歷,都是面臨問題時的解答。把「人生」和「巧合」用「誰是
百萬富翁?」這個節目,這個機緣--陳述出來,就是這篇作品最有價值的地方了。
這是作者的巧思。
但是作者的寫作功力,卻沒有把這個創意發揮好。
前面版友這麼推文:「集老梗與太巧於一身」。人生本來就是由一連串的巧合,或
是看似巧合的事件堆疊起來的。但是小說,我們要求「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在
人生中發生這樣的巧合合不合情理?有沒有在意料之外?用這個標準去檢視 Q&A。
不合情理即是荒誕;意料之中就是老梗。
不好意思因為書不在手邊,所以以下的討論僅能以我腦中的記憶為主。
我第一個想要提的就是故事的敘述對象,從主角少年時期視作姊姊、而後遭父親騷
擾的鄰居女孩(當然故事一開始她的身份未知是個律師。),轉換成警察局長。(
是局長嗎?總之是個有位階的警官。)當這位默默聽主角敘述他的一生已久的女子
,在文末突然說出:「其實,我就是!!!!」這個時候我想讀者們已經處在一種
「驚喜疲乏」或是「巧合疲乏」的狀態了。這樣的安排雖然解釋了為什麼這位神秘
女子要這樣奮不顧身地解救主角,但是讀者們會覺得驚訝嗎?我想不會。有的人可
能看到中段就猜出來了,其他的人也該已敏銳地察覺到 she must be someone。但
是換成警察有比較好嗎?我因為不瞭解印度的警察制度、風氣,所以不敢斷定,只
能從Q&A 中的警察形象來研判,想要認真地和印度警察打交道似乎是行不通的。當
那名女子自揭身份的時候,我只有一種歡喜大團圓結尾的那種滑稽感覺。因此我還
是十分慶幸電影編劇將陳述的對象改成了警察,可能在真實度上有出入,但因此省
去了一個老梗,我想我還是甘願冒這個風險的。
然後是一個一而再、再而三出現在Q&A 中的反派角色:同性戀。我覺得有趣的是拿
「追風箏的孩子」來對照,我們可以看出,在好萊塢出現自由大道、斷背山的時候
,有些國家仍將同性戀視為邪惡的代名詞,大概也不是這麼重要,只是突然想到覺
得有趣罷了。話雖如此,即便是追風箏的孩子,主角和他的伙伴們也不曾一再地遇
到以同性戀形象出現的壞人。當然「追」最後大魔王還是同性戀,(而且還是同一
人!我都快摔書了),不過至少「追」花了更多的篇幅來推進劇情,在情感上較容
易為人接受。但在Q&A 中,我們有披著神父外衣的制服癖嗑藥同志,有性喜狎玩男
童的孤兒院舍監(還是院長?我忘了),還有一個家喻戶曉約莫是金城武等級的知
名男明星在電影院裡偷襲少年。撇開主角的伙伴真的很衰人生中遇到兩次同性戀災
難不談,我好奇的是,一個知名男演員,假使他是同性戀的話,他除了進戲院偷摸
之外難道沒有其他更安全匿名的管道發洩嗎?我想他應該可以找到其他更多安全的
管道來,嗯,解決需求才對。主角在這一生中遇到的三個同性戀,都在做犯罪行為
;這也讓我好奇這是否反映了印度當地的真實社會狀況,也就是同性戀犯罪猖獗的
事實?如果這是事實,而且也是作者想要透過情節來表達的或反應給社會大眾知道
的... 那我也想必須說,一連在冒險的路上遇到三個同性戀的小boss也真的是夠倒
霉的了。很慶幸地,電影編劇大刀一揮將這些不必要的東西清的一乾二淨。其實我
蠻喜歡神父那一段,以及主角姓名背後所代表的意義... 印度的多元宗教以及宗教
衝突。電影保留了這個概念,並把這個概念編寫成一次宗教仇恨攻擊,我覺得十分
不錯。孤兒院的一部則是不具印度的代表性而被刪除了吧。我總覺得作者製造了這
兩個情節讓主角去體驗,卻不知道怎麼收尾,於是趕快出現一個同性戀小boss好跳
到下一關。這兩個短而搔不著癢處的劇情是否似曾相似?合起來就是阿莫多瓦用更
高明的說故事技巧表現的「壞教慾」。
電影創造了一個女主角。我必須要說這個有點裘莉臉的女孩確實有其作用,不論是
在主角心中一再出現的、在火車站的陽光中仰著頭綻開笑容 glmour shot,或者是
電影結尾時主角親吻疤痕親吻那個女孩赴約勇氣,那一幕動人的畫面,都恰如其份
,份量不重,卻那麼樞紐。在Q&A 裡則是一個被迫賣身的女孩。就文化上來說,我
覺得是上了一課,有關偏遠的村落是怎麼出賣族裡的女兒來養活家人;但是就情節
安排上來說,這其實很容易讓人聯想到負京趕考的書生流連楚館秦樓那樣的情節。
很感謝導演讓我們有一個美麗的女主角,也讓他們提前相遇,然後發展。同樣的愛
情情節,如果要講一個恩客和妓女的故事,麻雀變鳳凰也花了一個多小時呢。如果
是從兩小無猜開始,就比較好理解、也比較深刻了。這一段只能說電影選擇了一個
比較易說的方式來帶出女主角以及主角參賽的原因,原本的情節並非不好,只是命
題太大已經不適合穿插在電影裡了。
書中還有一些情節,譬如說那個像女爵般的女人的情節,我也覺得不甚合理。如果
是一個像她一樣的人物,為什麼不對主角趕盡殺絕呢?又或者在主角捧著死去男孩
的屍體穿過宴會,怎麼可能沒有警衛、僕人的攔阻?但我必須承認如果化做電影倒
是可以輕易地想像出一個美學畫面,像「人類之子」裡手捧嬰兒的孕婦穿越戰場使
槍林彈雨平息那樣感覺的畫面,但那只是情感上可以接受,理性上是不能接受的。
整體來說我覺得電影相當出色,不論是劇情的快慢安排,或是鏡頭的處理我這個外
行人都覺得很美,那些色彩也選用的很動人。唯一稍稍美中不足的地方是依然可以
微微地感覺得出這部片在試圖向我們展示印度文化及貧民窟,但我個人認為瑕不掩
瑜。配樂也很不錯。舞蹈就...
我覺得電影勝過這本書。李安和張奶奶誰贏了?彼得傑克森和托爾金又是誰贏了誰
?電影和原著本來就各有勝場,至少這一次貧民百萬富翁贏的很徹底。
書中我很喜歡的一個橋段是大學教授名片的橋段,不過電影做得更好,讓主角打給
了女主角。這是電影勝過書許多的地方。知道她一切安好,最後一題的答案就不再
重要了... 或者說,無論如何,他選的答案一定會是正確解答。主角已經為了女主
角走了這麼遠,而她就在這世界的角落安然無恙地看著他,等著他。就算他不知那
問題究竟是什麼,他也一定能答對,因為那通電話告訴了他:
It is all writ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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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91.70
推 smallbat:可是我覺得書比較好看耶 XD 04/07 00:18
推 radiodept:不認同 書比較好看 04/07 00:48
→ radiodept:我覺得電影的後半段比書老梗100萬倍吧 04/07 00:49
推 taller:我也覺得書比較難看 電影比較八股 不過比較好看 04/07 00:54
推 KiKen:尷尬的厚度意思是不厚不薄嗎? 04/07 01:20
推 awakim:又談到這老話題...我覺得書有進步空間,但還是比電影好。 04/07 01:43
→ DOMOO:同意電影改編的很好,書太龐雜,只適合坐下來慢慢品嘗... 04/07 03:51
→ ris6825:電影太過流水帳了 又刻意加入討喜的元素 實在不及書的深刻 04/07 06:57
推 aidsai:我剛好跟你相反...電影不賴但書更完整更好看 ^^ 04/07 10:27
→ Sayatsugu:不認同....書比較精彩 04/07 14:05
→ jakeylou:我同意書的寫作方式還不成熟…尤其是最後結尾真的是太XXX 04/07 18:12
推 moon1126:我也覺得書比較好看... 04/07 18:36
推 aasablue:書+1 04/08 17:48
→ hept:不認同....書比較精彩 04/08 20:13
推 olv0210:昨天剛看完電影,書比較好看+1 04/09 17:32
推 princessmake:覺得書比較好看 04/13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