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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為法律人 Hero一上映 我立刻到戲院報到 觀賞這部經典法律戲 果不其然 真不令人失望 甚至超出原來我所期望的 先就一般觀影者的角度而言 Hero的劇情之所以吸引人 其經常將表面上不相關的兩案件結合 甚至互相作為證據 同時破案 例如最高收視率的TV版第一集就是最好的例子 A案的實況轉撥錄影成為B案被告的不在場證明 而電影版更是大玩特玩這種遊戲 更加發揚光大 表面上不相關聯的三個案件 分別是議員收賄案、傷害致死案及縱火案 隨著劇情的發展一一結合 前二者互為不在場証明的證據 而第三者居然成為攻破前兩者的證據 相當精采 讓人不經拍手叫好 而且不只如此 居然還結合特別版的案件 也就是久利生和議員結下樑子的根源 這又涉及議員是如何設局鄉下公司董事長以完成填海計畫的案件 案案環環相扣 讓不淂不佩服編劇的細膩 更別提電影版繼續發揮TV版的角色個性了 如雨宮的眼鏡 芝山對婚外情和家庭的掙扎 美鈴的毒舌 真是越看越有趣 其次 關於手法方面 導演有三個技巧非常成功 很吸引觀眾 分別是快節奏 幽默 以及爆點 快節奏這大家都曉得 Hero的節奏甚至常常快到同時好幾條戲路一起進行 還不斷穿插 重點是居然不會亂 難怪觀眾看得津津有味 幽默也不用說太多 整齣戲讓大家從頭笑到尾 芝山和小孩的對話 久利生越買越詭異的電視購物 Pub老闆的雙胞胎弟弟 都令人捧腹 至於爆點 當然就是結局 我很欽佩製作群 忍了這麼多集 搞了曖昧這麼久 終於在電影版爆發 還第一次爆發就這麼猛 難怪觀眾看完都想鼓掌了 最後 回到本文主題 也就是以法律角度來看Hero 說實話 我很訝異 Hero過去並沒有觸及如此深的法律命題 但這一次卻可以看到很多問題 似乎編劇越來越成熟 批判性也越來越強 第一 關於職務收取權 我國規定在法院組織法第64條 它雖然是檢察一體不得不然的規定 但是誠如電影中所批判的 它也可能成為政治力介入檢察體系最好的管道 所以如何拿捏分寸 發動的要件為何 確實有必要明確規定 而且要規定的越詳細越好 不得過於模糊 否則解釋空間會太大 第二 司法官如何控制個人情感 避免滲入公領域 司法官畢竟也是人 人也有情緒 但偏偏司法官作的工作不容許有太多情緒 例如芝山因為離婚情緒不佳 就被認定有刑求的嫌疑 相對地 久利生和議員間有宿仇 只要久利生在法庭沒有控制好 很容易會被誤會傳喚議員是在報仇 這些全都在一線之間 可見司法官難為 情緒一定要控制住 至少要隱藏起來 如同正義女神般 拿起布條蒙上眼睛 第三 司法官辦案辦久了 為了某些因素 可能是結案 或是升官等 很容易會將案件分大小 而且標準很奇怪 受社會矚目的就是大案 不受矚目的就是小案 不禁令人唏噓 像電影中的傷害致死 明明就是一條人命 很明顯是大案 但一開始死者是一般老百姓 所以是小案 後來涉及議員的不在場證明 就變成大案了 重點是 大家關心這個案件並不是關心受害人 而是關心議員到底有沒有收賄 不禁想問 這個社會是不是病了 當然 這問題媒體也要負責任 看看電影中 議員走出法庭 記者一哄而散 沒人關心傷害致死判決結果就可以知道 有時候真想學雨宮 給這些記者撞擊撞擊 讓他們清醒清醒 枉費久利生苦口婆心說了一堆 唉 人命還是不如一條醜聞 最後 只是想抒發一下感想 久利生確實是一位Hero 但現實中實在很難這樣辦案 因為這樣大概一年只能辦一件 而且應該活不過四十歲 不過 Hero還是可以提供給法律人反省 在台灣現今實務上 因為結案壓力 是不是確實辦案太過草率了 尤其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根本就像是屠宰廠 現在會不會過分重視程序利益 忽略了實體利益 該是好好思考的時候 不要讓Hero祇能活在電影中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35.147
sinon1208:推~ !!!!!阿魯油魂!!!!! 11/25 23:20
scarofwind:聽說編劇是天樹征丸 是真的嗎 11/25 23:53
SIAO:推這篇文章.... 11/25 23:54
seemoon0606:推...不能同意你更多... 11/25 23:54
strait1122:金田一的作者嗎... 11/25 23:58
shel:@_@" 是福田靖吧!本篇、SP都是他寫的。作品有救命病棟系列 11/26 00:04
shel:海猿、神探伽利略 等等 是以HERO竄紅的編劇家 11/26 00:05
Clementtang:我比較好奇最後法庭上久利生講了一大段感人的話 11/26 00:23
Clementtang:辯方律師能夠抗議嗎? 11/26 00:24
hitotsuhana:推~~~ 11/26 00:59
CATCATCAT:那種辯論方式已經比較像是在美國法庭戲裡面才會看到的了 11/26 01:04
CATCATCAT:台灣的法庭,法官哪會讓你講那麼一大串啊!>< 11/26 01:04
RushMonkey:真的是天樹嘛? 那閃靈跟金田一怎麼會寫成那樣= = 11/26 01:26
kinnsan:天樹是原案 TV跟SP腳本主要是福田 其他還有3個腳本家 11/26 07:56
kinnsan:劇場版也是福田寫的 11/26 07:59
silenceace:推!! 11/26 09:55
sneeze:就算在美國法庭上那段也應該出現在最後作結.戲裡突然就演起 11/26 09:55
sneeze:來了.算是有點狗血.不過瑕不掩瑜 11/26 09:57
hitotsuhana:天樹征丸原案?HERO公式書有此劇緣起,都沒提及天樹@@a 11/26 11:25
hitotsuhana:不知道此說法哪來??公式書,場刊,當時雜誌,wiki都沒有 11/26 11:37
hitotsuhana:對不起 是我孤陋寡聞 天樹征丸就是樹林伸(狂汗) 11/26 11:49
shenjou:他筆名一大堆~搞不清楚是正常的XD... 11/26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