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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本人在18295篇發表了不當的文字 已經讓Homedepot有不好的觀感 在此向您鄭重道歉,以後會更注意自己的言行 還希望您能諒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23
kyle1101:科科 10/26 13:32
ligar: 科科 10/26 13:32
Banie:哈哈大家快來笑賽迷踢到鐵板 10/26 13:33
anjohn:要被告馬上打回原形 10/26 13:33
onde:這鐵板好無聊..."我準備告你" (張牙虎爪貌) 10/26 13:33
Homedepot:如果不告你 你以後就不會人身攻擊了嗎? 10/26 13:34
Homedepot:還是說 你只是想博我一天的同情? 10/26 13:35
Homedepot:群體暴力是這樣用的? 10/26 13:36
iamserene:當酸民就算了 挑明白罵人實在是..(唉) 不過原po還算會怕 10/26 13:37
iamserene:在別版還看過說要告了還不當回事繼續笑 結果還不是po文 10/26 13:38
Homedepot:敢做敢當 大不了就是背一個公然侮辱的前科 10/26 13:38
iamserene:道歉 10/26 13:39
R75:智 慧 10/26 13:39
shimo:這句智障是指人還是指文?如果指文寫得很智障,算是污辱嗎? 10/26 13:40
govenna:群體暴力???我只是看不懂哪裡有群體想問問,不回答也沒關係 10/26 13:40
shimo:...我沒念到大學,不清楚這方面的細節,有強者可以說明嗎XDDD 10/26 13:40
iamserene:喔 對方算良善 沒要這群人賠錢 只是那一鼻子灰的樣子... 10/26 13:41
sanji6311:www 和shimo有一樣的疑問... 10/26 13:41
zzxzero:很討厭發戰文又說要告回文的人 10/26 13:41
shimo:討厭發戰文的就直接去置底檢舉吧www 10/26 13:42
sanji6311:可惜戴導沒看到你的翻譯文 轉給他看好了wwwwwwww 10/26 13:42
rodes0413:幹嘛道歉阿@@? 那是一種形容原PO的詞 沒有人身攻擊啊 10/26 13:42
anjohn:讓我想到幹鞋哥新聞 10/26 13:42
zzxzero:怎不想想一堆噓文的原因 被噓就說群體暴力 10/26 13:43
Heatdrive: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回應酸民是沒事找事做~越回他越爽~ 10/26 13:43
shimo:所以想要用智障又不想被告的話~該怎麼寫比較妥當? 10/26 13:43
rodes0413:這年頭中肯也錯了 他會告早就去告了XD 不要濫用法律 10/26 13:44
ikki:看啊 群眾好暴力喔 好可怕會嚇死人喔 啊?什麼?是酸民要告人? 10/26 13:44
Heatdrive:不小心踩線被釣到 人家還可以玩你~ 10/26 13:44
zzxzero:就文明一點的寫法啊 "我覺得你這篇寫的不好" 靠 超弱的 10/26 13:44
rishi:樓上好像又有新祭品被釣中了.... 10/26 13:44
shimo:告不成可以反告誣告嗎?(好奇貌) 10/26 13:44
elanlast:發戰文的目的向來都是引人上鉤阿 pH要控制得當 10/26 13:44
rodes0413:可以委婉一點 請問您是 智能_易於常人嗎 (中肯) 10/26 13:44
anjohn:http://tinyurl.com/3gt9t9g 10/26 13:45
AHMD:真的去告可能會被檢察官恥笑 10/26 13:45
zzxzero:然後還不能噓 噓了會崩潰說群體暴力 10/26 13:45
hakkacandy:哈哈哈 10/26 13:45
shimo:或者..."您真是天賦異稟耶" 這樣??? 10/26 13:45
rodes0413:那不一樣吧 樓上案例有針對性 原PO回應沒有 10/26 13:45
shimo:...但對方萬一看不懂怎麼辦(糾結) 10/26 13:46
ss76091248:各位板友真不好意思還造成大家的困擾我是台大社工系的 10/26 13:46
AHMD:原推文看不出來是針對人還是針對文章 10/26 13:46
ss76091248:黃堂軒,在此向這位板友鄭重道歉, 10/26 13:46
rodes0413:恩...真的要考慮一下對方國文造詣如何 10/26 13:46
ss76091248:以後還會更小心拿捏自己的尺度 10/26 13:46
rodes0413:不要公布個資 10/26 13:46
zzxzero:AHMD 告人不需要理由的 你想告就能告 成不成立是一回事 10/26 13:47
shimo:如果原po可以舉證智障是一種口頭禪,案子會成立嗎? 10/26 13:47
Homedepot:好啦!!! 他都道歉了 我不告了 peace! 10/26 13:47
anjohn:就看法官怎麼看囉,我也不太懂 XD 10/26 13:47
trosigh:打從心裡覺得為了這種事情要告別人真的很無聊 10/26 13:47
rodes0413:話說 社工系的應該更有機會接觸你所說的"X障礙" 10/26 13:47
gunng:通常來說 誹謗的條件要公然 特定對象 人格名義上的侵害 10/26 13:47
zzxzero:被____纏上 就算最後沒事 走幾次法院也夠你受的了 10/26 13:47
AHMD:我知道是不需要理由的 10/26 13:48
rodes0413:對阿 還是他跟某教授一樣很閒 XD 看起來是真的很閒 10/26 13:48
shimo:誹謗跟公然污辱的差別在??? 10/26 13:48
trosigh:為什麼不先審視自己的水準在哪裡 說要告根本是惱羞成怒 10/26 13:48
gunng:不過這年頭自訴案件的起訴標準蠻不一致的 就看人囉 10/26 13:48
zzxzero:我能理解HOME的行為 要我PO篇文下面被回智帳 我也會不爽 10/26 13:49
AHMD:我只是猜測檢察官可能會有的OS 10/26 13:49
zzxzero:不過在網路上 大家看看也就算了 不是太嚴重的話笑笑就好 10/26 13:49
rodes0413:我只能說 要開戰文 就要有被攻擊的準備啊 多去數字版 10/26 13:49
iamserene:酸民說過 不要罵人 要酸人 10/26 13:49
anjohn:跟幹鞋哥一樣,就算幹鞋哥幹你鞋也不能打人阿~ 10/26 13:50
rodes0413:就知道那邊有更多所謂的 " __ " 10/26 13:50
zzxzero:朋友間講話也常你智帳白吃喔的講 有時不用那麼認真去看 10/26 13:50
gunng:誹謗-->非事實言論 公然污辱-->公眾可見下 有污辱之情事 10/26 13:50
rodes0413:他沒有針對性也能算公然侮辱嗎 (認真 ) 10/26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