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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pixnet.net/harpsicello/post/13757570 …而我寫自己的觀影雜感。 我想,任何搞創作的人,都會覺得這部紀錄片十分inspiring。 一小時又30分鐘,三年內塞滿Lagerfeld的生活片段與信念。在工作中享受他愛的 時尚,不停地閱讀、玩攝影。他的生活中充滿了漂亮的人與漂亮的衣服,光影、線 條、質料、個性,而他賦予他們光芒。 不受過去美好或悲慘迷惑,對生命沒有質疑。與其說他是夢想家,不如說他「知道 自己要什麼,也知道如何去做」。他是一個活在現在,並不斷地走向前(未來)的 人。在每半年的時裝秀一次次的變化中,持續地具現化出他永遠在改變的vision。 對他來說,他不是活在「夢想」裡,而是活在享受每一次sparkle、每一回淋漓盡 致的華麗、迷人的饗宴。 對人生沒有「問題與答案」,因為問題永遠在變,答案也不是要去回答,而是去創 造與實現。光說,不如去做。 我在他身上看到我羨慕的豁達,「用一種輕挑的態度」,俏皮詼諧地生活——以他 欣賞他媽媽的角度來看,也許這就是他人生態度的基礎。 對人與人之間的收放,不論是友情、愛情,「人要獨立不依賴他人地生活」,他有 他一套待人與自處的哲學。孤獨對他而言是必要的。他要大量地享受在時尚工作鎂 光燈外,給自己的時間:閱讀、玩攝影、在紊亂的工作桌上畫服裝設計圖。 他甚至有一座私人圖書館,和樓上一整間的過季衣服。He knows everything he owns and where to put them; he remembers everything. 家中充滿了物件:高 至屋頂的書牆、工作桌和床鋪都淹滿了書、矮櫃上一碗一碗的銀色粗戒指、抽屜裡 成堆的立領、閃耀的項鍊…他挑選著給自己和給model戴的配件。我想他的工作和 生活是分不開的…或者應該說,他享受在時尚中;時尚是他喜愛的一部份,就如閱 讀和攝影一樣。 這是一場冒險,不是「工作」。也許就是因為他如此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他的 talent才能無所限制地發揮得光芒四射、如此啟發他人。I'm very inspired. Every word he said in this film I want to remember it,且效仿他對人生和 工作的輕巧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52.162
aangel32100:好想看唷 你是用租的嗎?? 06/01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