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ternity424 (航海王翊)
看板movie
標題Re: [討論] 賽德克在馬其頓遇上的暴雨???
時間Sun Oct 23 23:20:01 2011
「改調性」是非常簡單的事情 而且幾乎對聽的人來說
是幾乎不會影響好不好聽程度的做法 就像一般歌手也會因為喉嚨狀況而要求伴奏樂隊
升降key 那對那首歌呈現的結果幾乎不會影響 而這麼簡單的事
如果有心抄襲絕對會去做這一件事情
讓一般人聽起來覺得「不像」的比例大幅提升
「改使用樂器」也非常簡單 即使是抄襲也需要自己去錄製歌
不可能拿別人現成的直接用到歌裡 所以每一個樂器都需要重新編過再重新進
錄音室去錄 最後加上合成音效後在進行後製混音 在這麼大的一個製作過程中
改變使用的樂器音色是很簡單的 譬如說鼓的部分只要改打到的點
在節奏不變的狀況下是很容易製造出第二種 擁有相近的感覺
但是聽起來完全不一樣的「鼓聲」
「改使用樂器的音效」這可能是最簡單的 因為音效這種東西你需要自己調
就算要抄別人的 故意調得跟他人很像 這可能還比較難
以上三點改起來有多簡單呢 以確實抄襲一首歌為1周製作時間來算的話
同時大改這三點不會需要多花出1小時 在製作音樂完整的工程來比較
就是這麼簡單容易
為什麼不改?
一個可能性是故意要抄得一模一樣 就算被聽到也會被認為
太像了不可能是抄的人支持
一個可能性就是聽過這樣子的歌 但忘記整首歌完整的模式
在自由創作的時候下意識帶入 而這樣子小規格的歌曲
能自由發揮的地方的確不多 (只是製作一小段配樂 不可能
在後面大改 加入一大堆前面沒有出現過的東西)
至於我支持哪一個可能性其實並不重要
我沒看過賽片 對於他實際上是不是抄襲也不在乎
只是就這次的事件提出自己的分析心得和大家分享
但是我認為如果要講「絕對是抄襲」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
對作者並不公平 法律上的角度或許也可能被賽團隊提出誹
謗告訴 (我猜的 並不確定? 但如果這事鬧大的話)
目前的狀況就是:
1.法律上的抄襲定義可以確定沒有達到
2.創作過程未知 在原創出來回應以前
所以討論的重點不會在於有沒有違法
而是有沒有「故意去學」
這個確實的答案可能真的要原創者心裡才明白
外界怎麼討論猜測也許都不會有答案
我曾經聽過一個關於創作音樂的比喻大概是這麼說
音樂就像是一片大海 創作音樂的人只是走在海邊
信手抓起一把沙子 捏成自己想要的形狀
我不認為原創是故意去抄襲的
但我的確不能說他沒有 因為我不確定
在相同的樂風裡面 捏沙子的人可能都會想捏成
別人捏過的「圓形」「方形」「三角形」
每個人捏出的各有不同 但大約是相似的東西
所以大部分的音樂可以被分門別類的歸類
再細分下去 這次的例子這一小段配樂
我想可能是「大小尺寸被規定後的九邊形」
這種小段配樂的製作是有規則的
1.音樂長度都不會太長 內容元件不能太多
2.由於鼓聲是主角 其他配角襯托主角的方式也會是固定的
ex:隨著節奏慢慢壯闊而一起變得激情 這簡直就是基本手法
我知道不管我怎麼講 都一定會有人認定是抄襲
那也沒關係 反正這音樂不是我做的
那麼就這樣好了
「我猜,他是不小心寫出這麼像的音樂!」
如何?
聽起來很可笑 但如果不用負責
我確實希望大方承認我就是這麼猜的
但在沒有證據前的「直接講有or沒有」都不公平且容易引戰
那麼對這次抄襲事件我的想法是:我還真的不知道有沒有抄
有點長的心得文 看到這裡辛苦了 我並沒有結論
------------------------------------------------------------------
有人問我我認為怎樣才算抄襲
首先一聽就知道一定是抄襲的
他的音符旋律必須很綿密
再來最好是有使用比較少見的調式音階或其他民族調式
而非普通的大小調
這兩者都兼備絕對一聽就是抄襲 不用想
至於第一個音有沒有一樣 歌曲速度有無相同 樂器的編法是不是一樣
這些倒是無所謂 我認為大部分真的要抄襲的會去改這個地方
不過音樂的創作可能性太廣 真的寫出一樣的歌是很有可能的
尤其是旋律大部分音符很長 又有固定規則的狀況下
但是如果是比較不容易隨便想出的旋律 又是速度很快
拍子變化性很高 卻還完全一樣的 這就絕對是抄襲
當然用這種嚴格的方式連很多真的是抄襲的也沒辦法分辨
所以一旦提出訴訟 才需要有人去查
而不是找一個聽得懂的人 聽了就說 喔你抄襲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54.237
推 AGODFATHER:說這麼多就是 I don't care 10/23 23:26
→ Eternity424:對...我認為站在討論的角度上只能用這樣的心態 10/23 23:28
推 ionchips:大概是討論非評價的意思 10/23 23:31
→ sleepyrat:在內情不詳的狀況下,也只能討論~~~沒辦法給結論的!!! 10/23 23:45
推 Touber:不過好像沒什麼新聞了? 何國杰可能也不會出面.... 10/23 23:56
→ brother999:所以就是"巧合"了~~^^" 10/24 00:21
→ haha98:一句話 就是巧合 就算不是巧合也是無心的 10/24 00:49
推 ABBOBO:按這篇的說法應該是無心導致的類似 10/24 00:52
推 ddd123:中肯推一個!!! 10/24 00:53
→ encorej77107:問題很簡單就是 法律定義的抄襲很嚴格 10/24 00:56
→ encorej77107:一堆人抄襲被抓包 就一副你拿我沒辦法反正我是合法的 10/24 00:58
→ encorej77107:然後還會有我的粉絲幫我反擊... 10/24 00:58
推 ABBOBO:樓上妳又來啦 10/24 01:01
→ encorej77107:去 yahoo打 王 抄襲 他不夠大牌?看看他最近的反擊 10/24 01:02
→ encorej77107:他的無心相似都可以出一張致敬專輯了 10/24 01:03
→ encorej77107:ABBOBO 你還不是一樣呢 10/24 01:04
噓 encorej77107:你上一篇的最後幾句跟這篇的最後幾句是怎樣? 10/24 01:26
→ Eternity424:就是針對你而做的改變 看不出來嗎? 10/24 01:39
推 encorej77107:自己2篇文都鬼打牆 專業性? 你先有一致性再來說理 10/24 01:40
→ Eternity424:我的想法為何應該很好看懂 只有想戰的人抓不到點來打 10/24 01:41
※ 編輯: Eternity424 來自: 220.135.154.237 (10/24 02:02)
→ Eternity424:我可能快被水桶了 希望大家可以繼續理性討論 不要跟我 10/24 02:34
→ Eternity424:一樣一下子就被吊起來......QQ 10/24 02:34
推 khch:原PO拍拍...要知道部份人心中是沒有'英雄所見略同'的可能存在 10/24 08:57
推 paultsai:專業 10/24 09:54
→ shamanlin:所以永邦沒有抄鳥之詩(誤 10/24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