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chou:我還是覺得第一句社會不公平就點出來了... 其他就... 12/06 23:34
相關的法律見解前面已經提了不少
主要問題在否認子女之訴條文要件上
我認為地院的法官很願意幫忙
但是已經超過司法的界限了
法院負擔的功能是依法審判
就算是法官造法
也要在無違權力分立的分際下
就要件的解釋做出詮釋
這更深一步的,是牽涉的政府機關間權力分立的基石
這些東西是牽一髮動全身,無法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為了個案正義,可能導致整個國家憲政崩毀
那以後行政機關將如何執行業務?
今天不是行政機關不甩司法,而是地院判決明顯有違誤
條文要件白紙黑字寫著,承辦人要當看不見嗎
而且最後找到最高法院的見解,也是尋求司法途徑解釋
如果今天圖利罪修正要件,改成公務員因當事人其情可泯
得不依法行政,甚至是廢除圖利罪,且免除相關行政責任
那我相信絕對能讓公務員超越依法行政
問題是這樣改的話,副作用不會更大嗎?
制度會殺人,但是沒有制度,死的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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