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部電影我想起了我朋友之前講的一句話
"能被愛就是幸福"
那位朋友的男朋友就是我介紹的
其實我跟那個男的不是說很熟=.=
不過個性我了解,是個不錯的人沒錯
相較之下比起我朋友之前的男朋友是好很多很多了
現在他們已經結婚六、七年了
上個月還看到他們,一起去參加大學同學的婚宴
有個超可愛的小妹妹XD
這部分有點變成心得了=.=
不過這就是我對於這部片的看法
男主角真的有夠混蛋!!!!!!!!!!!
跟他之前比較起來,也不想想有人會喜歡他這種混蛋他該偷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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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浪費了20多年的青春才發現電子樂,現在要用音速將我的青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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