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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用原著小說來解答一下容易有疑問的地方, 許多答案在推文中就有提到,但也有沒提到的部分, 我一併整理寫在一起. 以下爆電影大雷, 也爆小說大雷, 不想被雷到請不要往下看. 問題一, 無法只倚靠毀掉真正的屍體,而必須製造另一具屍體的原因. 答: 1) 要花岡母女不用說謊, 用實話就可以回答所有不在場證明, 因為假屍體是隔日製造的.(如果利用毀屍造成案發時間無 法推定,則此點就不會用到,但下列諸點無法達成) 2) 要完全切斷花岡母女的犯案可能,警方愈查只會愈發現花岡 母女不可能犯案,因為那具屍體確實是石神一人殺的. 3) 此點在小說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點, 就是石神想堅定自己頂罪 的念頭. 石神一開始就打算替她們頂罪, 這又有兩個重點要 達成 : a) 如果只是毀屍, 那如何把做案的線索或證據導向自己 , 如何讓自己有更多動機和犯案時間, 如何讓花岡母 女不可能有成為共犯的嫌疑, 都很麻煩. 自己製造屍 體反而可以簡化這些東西, 原著中也有一句名言 : "天才不會想用複雜的手法來掩蓋一件事,而是用最簡 單的手法把事情一口氣複雜化" (這句話我一時翻書找 不到,但大意是如此) b) 為了讓自己完美的頂罪而且沒有反悔或退縮的可能. 如果沒有自己親手殺的屍體, 那包含作案手法或過程 都必須用謊言來抵抗警方的反覆質問(到定罪入獄前 會被反覆問四五遍以上), 強如石神也沒把握不被問 破. 另外最最重要的, 是他要讓自己更堅定, 不會後 悔, 例如當我看到"工藤"這個角色出現時, 我几乎以 為石神要反悔了, 但事實上, 不管這時再發生任何事 都不足以動搖石神的頂罪念頭了, 因為他真的殺了一 個人, 他去自首的心理動機除了愛情, 又多了良心... (我打到這裡又濕了眼眶....) 問題二, 為什麼能有把握用指紋誤導警方以為那具假屍體就是富慳慎二? 答: 只要站在警方的立場來看這個案件, 就會發現石神的成功率超高: 1) 警方發現了無法用生理特徵辨認的無名屍(臉爛了,連牙都被砸碎), 現場只有腳踏車上的指紋. 如何確定指紋的身份? 有人提到比對 犯罪者的指紋資料庫, 可惜這點石神有考慮到(書中石神有問花岡 靖子,富慳有沒有被抓過,靖子說離婚前沒有,離婚後不知道), 石神 知道警方不會第一時間去比對犯罪者指紋資料庫, 而會先從其它比 較快速的方法來比對. ps.可能的理由很簡單, 無名屍不是犯過罪的人的機率遠大於犯 過罪的機率, 例如以台灣來說, 犯罪人口的比例大約是: "萬分之70" ~ "萬分之90"左右 換句說話, 可以在犯罪資料庫比對出無名屍指紋的機率只有 0.009, 而日本應該更低.(當時並不知道屍體可能是富慳這個小混混) 於是, 先調查和死亡時間吻合的失蹤人口, 還比較快. 而剛好,旅 館報案富慳失蹤剛好和發現屍體同一天, 所以警方很容易可以立刻 比對旅館房間的指紋和腳踏車的指紋, 如果相同, 警方絕對不會去 懷疑, 也不會再重新去查資料庫, 因為誰會想到旅館的指紋被動了 手腳? 當然如果旅館太晚發現富慳失蹤, 警方可能會因為同一天的失蹤人口 查不到, 而去查資料庫求那0.009的機率, 但石神已掌握了富慳只 租兩天的訊息(小說裡他有去翻富慳口袋), 所以石神三月十日夜裡 下手殺替死者, 讓屍體隔天被發現, 剛好三月十一日也是旅館房間 過期的日子. 2) 石神故意給花岡母女向警方說一個"薄弱的不在場證明", 也就是看 電影這個活動, 因為很難確定她們全程都待在電影院, 書中也提到 , 往返電影院的時間足夠殺人. 所以警方被誘導了... 對死亡的富 慳來說, 最有嫌疑的是花岡母女, 而且她們的不在場證明疑點重重 (除了看電影, 她們母女當天晚上的活動異常的多, 而且女兒還是 在羽球社打完球再一口氣和媽媽去進行三項活動... 這些在書中都 被警方強烈懷疑) 這就造成了一個現象: 假假的不在場證明 -> 花岡母女嫌疑很大 -> (屍體是富慳) 當然, 嫌疑大並不會直接想到屍體是富慳, 但是是會讓警方更沒有 懷疑的可能. 於是屍體的身份會一直被誤會下去, 直到石神自首, 但石神自首也說他殺了富慳.... 警方沒有懷疑的機會... 3) 失踪的流浪漢如果有親人呢? 那可能會在一段時間後報案, 但是報案 也只是讓警方去比對之後如果有出現的無名屍, 而不會比對富慳這個 案子. 4) 原著提到, 真正的屍體總有一天會被發現(因為丟在河裡), 但石神知道 在被發現前, 他早就服刑了, 因為證據齊全而且他不上訴... 在制度上 石神會達到他成功的目的 ※ 引述《CLIPPER (N368PA)》之銘言: : (會出現劇情) : 不可否認,這是一部非常棒的片子,成功地操縱我們在戲院裡的想像、推理、情緒 : 不過小弟在看完午夜場回家的路上突然想到, : 其實石神(堤真一)這位天才的整個「陰謀」想定 : 還是有一個大bug.... : (小弟只看過電影,未看過原著,因此說不定原本有解釋,是劇情改編時才出現問題?) : 試想,當他發現女主角母女把前來騷擾的前夫給失手殺死 : 決定要幫一臂之力時,其實最好的方法就是協助棄屍 : 例如最後片尾暗示的,前夫是被扔到河(海?)裏去了 : 如果不是因為湯川的解謎(更重要的是因為無法理性解釋的愛情) : 警察一輩子也不會到水底下去找 : 怎麼說呢?前夫的身分是欠了黑社會錢、到處逃亡的小混混 : 對這種人來說,即使失蹤了,也不會引起外界的重視(他本來就是在跑路中啊) : 警方也不會去積極查這個失蹤人口 : 因此既然能把屍體藏好(看起來是可以做到) : 又何必拐超級大的一圈? : 但是結果石神天才為了幫助心儀的女子脫罪 : 用了一個超級拐彎抹角的方法:第二天另外殺一個人, : 再故意「露餡」讓人「發現」是女主角的前夫, : 但是因為時間已經差了一天,因此女主角母女的確擁有眾人都看到的不在場證明... : 這麼辛苦的方式,其實箇中有更大的風險(絕對比把一個小混混人間蒸發要困難) : 首先,雖然石神努力在現場的腳踏車上,印上與旅館房間一樣的指紋 : 讓人根據旅館的投宿紀錄,認定現場指紋被毀的屍體,就是該前夫 : 但以前夫的小混混背景,未必沒有被逮捕過,很可能警方原本就有指紋檔 : 即使遺體已經無指紋可對,但是只要比對指紋資料檔,就會發現: : 被刻意留在腳踏車上的指紋,並不是前夫所有 : WELL,就算他老兄當混混的趴數不夠,連被警察逮捕留下指紋的紀錄都沒有 : 但是以日本的醫療體系,不大可能沒有血型與牙醫紀錄 : 因此,找一個流浪漢來當替死鬼,或許臉可以打爛(不容易)、 : 指紋可以毀光(也不容易)、身高胖瘦可以相近, : 但總不可能找到血型與蛀牙情況一模一樣的人 : 甚至於小混混與流浪漢,其實身體上的生理狀況、健康問題,應該也不一樣 : 其實很容易分辨出來 : 所以,「另外殺一個人來誤導案發時間」這個點子很炫 : 但實際上的困難度,遠比藏一具屍體大N倍 : 就這一點來說,數學天才找到的方法,也還是「其實並非最完美」 : 當然我們也可以解釋成:或許他太聰明、想得太多,反而把事情弄困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