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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kajo (老爸你別裝酷)》之銘言: : 爬了文發現大家都對雷為何找主角幫自己辨護這段有疑問 : 老實說我也對這邊很疑惑 但疑惑的點好像跟大家不一樣 囧 : 我認為雷會找主角的原因: : 首先大家必需理解的是 通常像主角這種專幫小混混或流氓打刑事官司的人 : 他們大部份都有一種特質: 反正林北拿錢辦事 真相為何我不Care : 而當時所有證據都對雷相當不利 : (簡單講 任何一個人本於常識判斷 都會認為雷就是兇手) : 一個有良知(?)的律師根本不會願意幫他辨護 : 這種情況下 只有主角這種見錢眼開的律師才會願意幫他 : 好 那另一個問題就來了 : 像主角這種律師 最怕遇到的就是清白的當事人 (如電影主角所講) : 所以總是當作委託人是有罪的去進行辨護 : 在這種情況下 認罪協商往往是此類律師最常(也最愛)使用的手段 : (其實也是部份檢查官最愛的程序 只要求刑求低一點 : 就可以輕鬆拿到定罪率 甚至不用費事找什麼證據) : 檢辨都交相賊了 當然沒人會認真的想要還被告一個清白 : 但是雷想要的是一個無罪判決 : 他只能依靠主角這種律師辨護 但他更需要主角傾全力為他搏得無罪判決 : 而正因為主角曾經在黑蘇斯(無辜坐牢的那位)一案中對清白的被告無能為力 : 當他再次面對雷這個和黑蘇斯幾乎角色相同的被告時 : (雖然雷在前案的角色和本案不同 他在前案是個幕後兇手 : 在本案卻是同黑蘇斯一樣 是個貌似被栽贓的嫖客) : 也許會萌生出「他真的是清白的」「上次我讓無辜的人坐牢 這次我要瀰補」的想法 : 也就是說 雷找主角 就是希望他想起前案 進而相信他是清白的 : 只是出乎意料的竟然反而挖出雷才是前案的真兇 : 嗯...也出乎我意料阿=.=!!!! : 我看到主角在黑蘇斯的牢裡拿出雷的照片讓他指認 : 我整個傻眼 請問大哥你到底是哪來的靈光一閃懷疑到雷的頭上的? : 正常來講要懷疑也是懷疑那個「野狼先生」吧? : (就是那位雷說看到他和妓女講話的人 基本上是雷虛構的人物) : 我腦補的方式 是雷那把兇刀啦 : 因為那把兇刀和前案的兇刀一模一樣 : 所以主角才會把前案的真兇懷疑到他頭上 : 這也剛好可以解釋雷一開始為何要隱瞞兇刀的事實 : 因為如果不是兇刀 主角基本上根本不可能會懷疑雷是前案真兇 : 甚至還會相信他是清白的 : 最後感謝你看完這篇文章 來討論一下吧^^? 直接回一篇能敘述的比較完整 以開頭劇情的角度來看 主角是一個手段高明而且什麼爛人他都願意幫忙打官司的單幹護律師 ^戶 (錯字更正) 雷是一個富二代 聲稱他是被人下套 目的是要從他身上撈錢 無不良紀錄 身上帶了一把刀 受害者是一個妓女 臉上有半邊被打傷 主張是雷攻擊他 老頭是一個律師事務所的頭 事務所規模不明 曾跟主角說過他屬意的人選不是主角 主角回說 像他這種大型事務所怎麼會挑中他 另片中有照過老頭的辦公室 老頭也哈拉過他的事務所有能力左右審判程序 以上述條件來看 先不管老頭有沒有能力接這個案子 只要雷說自己是嫖妓被人仙人跳 肯接他案子的律師應該多到數不完 再扯出另一個案子前 他看起來也還蠻像清白的啊 哪為什麼要指定主角辯護 照原PO的論點 雷認為主角會因為之前害一個類似案件清白的人被判重刑 所以會盡全力幫雷做無罪辯護 我覺得這樣看有問題 我認為 主角根本不認為冤獄的那個人是清白的 他反而是幫一個人渣爭取到不錯的認罪協議 所以對雷的案子部會特別放感情 他能辯護到哪就到哪 雷找他就等於只是找一個高竿的律師 而且主動在他面前晃來晃去 讓他有機會聯想起之前的案子 反之 如果主角認為之前的案子是冤獄 心裡很內疚 那雷的行為就是在主角還很內疚的時候 把線索放到他眼前 想要幫他平反這樁冤獄 那關鍵的連結點是什麼呢 電影裡是眼主角在看受害人照片的時候 靈光一閃 想起以前看過類似的被害人臉上的傷 還有之前被害人身上的刀傷 接著又想起之前那個委託人哭天搶地跟他說是被冤枉的場景 於是帶著一疊跟這件案件有關係或沒關係的人的照片去探監 沒演有哪些人的照片 但後面有演不只給冤獄犯看過一張 裡面可能包含雷 野狼先生(他開的車應該是野狼還野馬?) 及雜魚 之後冤獄犯在重述過程中 提到有看過另一個男的跟妓女搭訕 (主角之前應該沒認真幫他做無罪論述 或審之前就認罪協商了) 於是主角就拿出照片讓他一張一張認 注意喔 主角不只拿了一張 冤獄犯是到第三張的時候認出可疑的人 所以能從中認出雷 就很能把雷跟這件案子連在一起了 如果冤獄犯認出野狼先生 雜魚或是認不出人 那就會是另一個不同走向的故事了 但本作中他認出的是雷 於是主角認同他的清白 開始懷疑雷 如此看來 以原PO的論點 雷的行為是擔了很大的風險 不管有沒有保密原則 只要主角把眼前的兩個案子連起來 就可以用當下的案子把他搞很慘 除非主角勝率100% 不然大可找一個其他同級律師(反正被主角得知案情的機率極其低) 很遺憾 主角之前才很開心的害一個類似案件的人坐冤獄 如果是我 我寧可找別人來幫我辯護 所以我認為雷之所以找主角的理由 採用的不是原PO的論點 至於我的論點是 老頭的律師事務所已經夠大到能幫雷輕鬆打贏官司 雷找主角就是要卡他保密原則 找其他人辯護結果好死不死被發現機率多小我不知道 但是就是要讓最可能連結兩件事的主角沒辦法主動去翻案 不然雷也不用劇情中途跟主角拉賽保密原則的事 他只要拿槍跟主角說不聽話殺你全家就好了 雖然以我小市民的立場來看 雷隨便找一個厲害一點的律師就屁事都沒有了 就像金田一裡的犯人 只要不去搞密室殺人 乖乖用肇事逃逸的方法殺人 應該就不會被抓一樣 但既然雷找上主角當辯護律師 那以保密原則當理由的涵義和合理性應該是比其他理由來得要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32.205 ※ 編輯: Stanley666 來自: 61.217.32.205 (07/10 02:12)
okajo:推你 不過你還是忽略了雷隱瞞兇刀這個橋段 還有監獄指認的 07/10 02:21
okajo:橋段裡照片就只有雷+雜魚 沒有野馬先生 你不能用腦補的阿=.= 07/10 02:22
okajo:另外雷事實上就是有拿家人甚至法蘭克之死威脅主角乖乖的 07/10 02:30
okajo:而非你說的「不然拿槍威脅殺你全家就好啦」 他就是做了 07/10 02:31
我解釋一下我的意思 我說照片裡"可能"有野馬先生 只是因為他也是關係人 有沒有其實沒有多大關係 主要是想表達主角拿了複數張的照片給人認 後面那段意思是 雷跑到主角家耀武揚威的時候 有提到保密條款的事 如果他當初找主角辯護並沒有想到保密條款的用意 那他在這個階段就可以直接拿槍威脅就好了 不需要分兩段 先用保密條款堵主角 發現主角不肯放手再殺雞儆猴 我的意思是這樣 前面可能沒表達清楚 應該沒修到推文吧 ※ 編輯: Stanley666 來自: 61.217.32.205 (07/10 02:45)
okajo:你會認為保密原則比較合理我可以理解 畢竟就像你講的 也許一 07/10 02:33
okajo:般小市民的觀感就是這樣 XX原則聽起來就很威 但我的知識告訴 07/10 02:34
okajo:我 那東西就是個屁XD 這部電影的主角就已經示範給大家看了 07/10 02:38
henry12:基本上我推之前有看過的一個理由,就是雷想要嘲弄律師,看 07/10 02:43
henry12:可以到什麼地步,顯示自己有多厲害,有點炫耀的意味。 07/10 02:43
colaperfume:我也覺得是因為保密原則!! 07/10 02:43
okajo:還有最重要的 找別人辨護被衝康的機率有多大? 大到需要冒著 07/10 02:43
henry12:而且還沒有後遺症,因為保密條款。 07/10 02:43
okajo:祕密被知道也在所不惜的風險? 這其實反而才是你論證的中心 07/10 02:44
okajo:結果你一句多小我不知道就矇混過去也太屌=.= 有多小我已經論 07/10 02:46
okajo:證過了你不用擔心 但你可以告訴大家可以有多高? 07/10 02:46
okajo:H大的也不失為一個看法 不過如你所言 保密原則等於是買保險 07/10 02:48
okajo:但不會有人「為了買保險」而去「冒險」 根本本末倒置 07/10 02:50
okajo:為了保密原則而委託主角的矛盾之處就在於此 07/10 02:50
okajo:你推文補充的我認同 我絕對相信雷在找主角時絕對有想到保密 07/10 02:53
以下可能會認為我有些腦補 雷的行為我比較偏向比喻為吃藥 他擔心一個小病會引發另一個絕症 於是把保密條款當成仙丹 吃下去先以毒攻毒 之後百病不侵 但他不是專業人才 搞不清楚毒有多猛於是鬧出人命 心理上的恐慌讓他亂了方寸 找到一個聽起來很威的東西就把他當救命稻草抓著 換個例子 100支籤中只有一隻死籤 抽中就得死 那想辦法買通人作弊也不是不可能 問題是真的能放心抽起來就一定不會中死籤嗎 這也只不過是找個能讓自己安心的方法 到最後也是賭內鬼會不會婊你 有人選直接抽 有人選買內線 如此而已 ※ 編輯: Stanley666 來自: 61.217.32.205 (07/10 03:16)
okajo:條款 但是是「即使被衝康了也還有保密條款」 他可以是個保險 07/10 02:54
okajo:但不太可能是個動機 否則雷到最後也不需要動用武力逼主角就 07/10 02:55
ienjan:單幹護律師????? 什麼意思??? 07/10 02:56
ienjan:其實把如雷想成一個死小孩就好了,死小孩很聰明但又不學好 07/10 02:56
okajo:範 保密原則的上位概念主要是律師倫理和保護被告 而且它是一 07/10 02:57
ienjan:又媽寶,偏偏家裡又有錢,很多小屁孩不都這樣?不知道天高地 07/10 02:57
okajo:種價值觀的選擇(比方說大陸法系就是真相至上 保密原則是到最 07/10 02:58
ienjan:厚以為自己無所不能,很多犯罪小說/影集/電影兇手都是這樣 07/10 02:58
ienjan:阿?聰明反被聰明誤 07/10 02:58
okajo:近才有在討論) 當然老美就是選擇了保密原則 但我想強調的是 07/10 02:59
okajo:這種原則的地位 和破綻裡頭的核心概念「一事不二罰」(既判力 07/10 02:59
okajo:)完全是不可相提並論的 後者可以給被告近乎完全的保護 但前 07/10 03:00
okajo:者充其量 就只是個保險 07/10 03:01
ienjan:就覺得自己很厲害,可以天衣無縫,看別人被玩弄在自己手心 07/10 03:02
ienjan:就覺得很爽快 想玩火結果真的燒到自己 07/10 03:03
okajo:應該是單幹「辨」護律師 I大的講法 就比較接近H大提到的那種 07/10 03:04
okajo:找主角就是耍著他來玩著 不過主角在我看來 在刑事辨護這一塊 07/10 03:05
okajo:真的是相當厲害 雖然法庭上近乎鬼神的豪洨功力可說是電影誇 07/10 03:06
okajo:飾 但那種談判和打通關節的技巧 不是學富五車坐在辦公室裡研 07/10 03:07
okajo:究本案關係的白領律師學得來的 07/10 03:08
※ 編輯: Stanley666 來自: 61.217.32.205 (07/10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