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kajo:推你 不過你還是忽略了雷隱瞞兇刀這個橋段 還有監獄指認的 07/10 02:21
→ okajo:橋段裡照片就只有雷+雜魚 沒有野馬先生 你不能用腦補的阿=.= 07/10 02:22
→ okajo:另外雷事實上就是有拿家人甚至法蘭克之死威脅主角乖乖的 07/10 02:30
→ okajo:而非你說的「不然拿槍威脅殺你全家就好啦」 他就是做了 07/10 02:31
我解釋一下我的意思
我說照片裡"可能"有野馬先生 只是因為他也是關係人
有沒有其實沒有多大關係
主要是想表達主角拿了複數張的照片給人認
後面那段意思是
雷跑到主角家耀武揚威的時候 有提到保密條款的事
如果他當初找主角辯護並沒有想到保密條款的用意
那他在這個階段就可以直接拿槍威脅就好了
不需要分兩段 先用保密條款堵主角
發現主角不肯放手再殺雞儆猴
我的意思是這樣 前面可能沒表達清楚
應該沒修到推文吧
※ 編輯: Stanley666 來自: 61.217.32.205 (07/10 02:45)
→ okajo:你會認為保密原則比較合理我可以理解 畢竟就像你講的 也許一 07/10 02:33
→ okajo:般小市民的觀感就是這樣 XX原則聽起來就很威 但我的知識告訴 07/10 02:34
→ okajo:我 那東西就是個屁XD 這部電影的主角就已經示範給大家看了 07/10 02:38
推 henry12:基本上我推之前有看過的一個理由,就是雷想要嘲弄律師,看 07/10 02:43
→ henry12:可以到什麼地步,顯示自己有多厲害,有點炫耀的意味。 07/10 02:43
推 colaperfume:我也覺得是因為保密原則!! 07/10 02:43
→ okajo:還有最重要的 找別人辨護被衝康的機率有多大? 大到需要冒著 07/10 02:43
→ henry12:而且還沒有後遺症,因為保密條款。 07/10 02:43
→ okajo:祕密被知道也在所不惜的風險? 這其實反而才是你論證的中心 07/10 02:44
→ okajo:結果你一句多小我不知道就矇混過去也太屌=.= 有多小我已經論 07/10 02:46
→ okajo:證過了你不用擔心 但你可以告訴大家可以有多高? 07/10 02:46
→ okajo:H大的也不失為一個看法 不過如你所言 保密原則等於是買保險 07/10 02:48
→ okajo:但不會有人「為了買保險」而去「冒險」 根本本末倒置 07/10 02:50
→ okajo:為了保密原則而委託主角的矛盾之處就在於此 07/10 02:50
推 okajo:你推文補充的我認同 我絕對相信雷在找主角時絕對有想到保密 07/10 02:53
以下可能會認為我有些腦補
雷的行為我比較偏向比喻為吃藥
他擔心一個小病會引發另一個絕症
於是把保密條款當成仙丹 吃下去先以毒攻毒 之後百病不侵
但他不是專業人才 搞不清楚毒有多猛於是鬧出人命
心理上的恐慌讓他亂了方寸 找到一個聽起來很威的東西就把他當救命稻草抓著
換個例子 100支籤中只有一隻死籤 抽中就得死
那想辦法買通人作弊也不是不可能
問題是真的能放心抽起來就一定不會中死籤嗎
這也只不過是找個能讓自己安心的方法
到最後也是賭內鬼會不會婊你
有人選直接抽 有人選買內線
如此而已
※ 編輯: Stanley666 來自: 61.217.32.205 (07/10 03:16)
→ okajo:條款 但是是「即使被衝康了也還有保密條款」 他可以是個保險 07/10 02:54
→ okajo:但不太可能是個動機 否則雷到最後也不需要動用武力逼主角就 07/10 02:55
推 ienjan:單幹護律師????? 什麼意思??? 07/10 02:56
→ ienjan:其實把如雷想成一個死小孩就好了,死小孩很聰明但又不學好 07/10 02:56
→ okajo:範 保密原則的上位概念主要是律師倫理和保護被告 而且它是一 07/10 02:57
→ ienjan:又媽寶,偏偏家裡又有錢,很多小屁孩不都這樣?不知道天高地 07/10 02:57
→ okajo:種價值觀的選擇(比方說大陸法系就是真相至上 保密原則是到最 07/10 02:58
→ ienjan:厚以為自己無所不能,很多犯罪小說/影集/電影兇手都是這樣 07/10 02:58
→ ienjan:阿?聰明反被聰明誤 07/10 02:58
→ okajo:近才有在討論) 當然老美就是選擇了保密原則 但我想強調的是 07/10 02:59
→ okajo:這種原則的地位 和破綻裡頭的核心概念「一事不二罰」(既判力 07/10 02:59
→ okajo:)完全是不可相提並論的 後者可以給被告近乎完全的保護 但前 07/10 03:00
→ okajo:者充其量 就只是個保險 07/10 03:01
→ ienjan:就覺得自己很厲害,可以天衣無縫,看別人被玩弄在自己手心 07/10 03:02
→ ienjan:就覺得很爽快 想玩火結果真的燒到自己 07/10 03:03
→ okajo:應該是單幹「辨」護律師 I大的講法 就比較接近H大提到的那種 07/10 03:04
→ okajo:找主角就是耍著他來玩著 不過主角在我看來 在刑事辨護這一塊 07/10 03:05
→ okajo:真的是相當厲害 雖然法庭上近乎鬼神的豪洨功力可說是電影誇 07/10 03:06
→ okajo:飾 但那種談判和打通關節的技巧 不是學富五車坐在辦公室裡研 07/10 03:07
→ okajo:究本案關係的白領律師學得來的 07/10 03:08
※ 編輯: Stanley666 來自: 61.217.32.205 (07/10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