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imbaplus:1.每個律師都會接這個案子,因為有錢賺,不是每個案都要 07/09 21:40
姑且不論律師界術業有專攻 你確定每個律師都會接?
律師接Case跟藝人代言一樣 關乎你的形象 你在這行業的定位
還有就是平平是律師 有的人沒頭路 有的人一秒幾十萬上下
有錢賺就接? 你把律師當什麼?
→ simbaplus:無罪,減輕罪行也可,無罪才辦的話那一般的案子不用辦了 07/09 21:41
雷想要的就是無罪 他在電影中已經強調過無數次了
→ simbaplus:2.雷找主角不是因為要主角會相信他是清白,而是因為法律 07/09 21:42
→ simbaplus:他是前案的辯護律師,所以就算他知道前案是他做的也不 07/09 21:43
→ simbaplus:能告發他,這才是他找主角的原因 07/09 21:44
你的這個說法在前面的討論串很多人都有提過
但這個說法有無解的矛盾之處
→ simbaplus:3.照片上的兩個被害人的傷痕一樣,前面又有伏筆說他記得 07/09 21:45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09 21:52)
→ simbaplus:黑蘇思的那場兇案,所以看到傷痕他才記起來 07/09 21:46
是阿 這部份沒有任何疑問吧?
有人願意跟我討論我很開心 但你至少完整的把我的推論看完咩/.\
主角將兩案聯想在一起是可以預期的
但重點在於 當他連結時
是將雷連結到無辜嫖客的角色
還是連結到真正的殺人兇手?
→ laechan:看完這部片就覺得這種片是國片也應該能拍的出來的,卻偏偏 07/09 21:51
→ laechan:國片拍不出相同的等級跟水準,實在很可惜 07/09 21:52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09 21:56)
我不了解所謂的國片定義為何
如果是臺灣的話 臺灣刑事程序主要還是走大陸法那套
這種片拍出來根本不能看 保證睡死你
如果包含港片 這種類型其實不少 而且不乏佳作(當然爛的也一堆)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09 22:01)
→ laechan:租片回來多看幾次就能很清楚了,等它出片子吧 07/09 22:09
推 r112:野狼先生有出現 我覺得你還是多看幾次比較好= = 07/09 22:14
→ r112:她找律師是因為前案有罪這案如果判無罪律師就是前案亂搞 07/09 22:15
令人不解..?
姑且不論前案有罪與本案有罪與否有無關聯性
就算如你所言 本案判無罪律師就是前案亂搞的話
那雷找主角幹麻? 希望他努力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其實我不是很懂你這段話想要表達的是什麼
→ Stanley666:野狼先生就是有出庭作證的那個嫖客啊 07/09 22:18
也許是我想得太複雜吧 但我又覺得這種片 邏輯是一環扣一環的
前案關係如下:
黑蘇斯(嫖客)先嫖->真兇進門行兇(雷)
後案關係如下:
野狼先生先嫖->雷進門行兇失利 自稱嫖客->影射野狼先生是設計者(後來者)
雷在前案和後案的角色並不相同
而且野狼先生根本就是先嫖完就閃
雷關於這部份的證詞根本就是瞎哈拉 是刻意誤導主角(和觀眾)
所以我說基本上是虛構的(當然你要說真有其人我也不能說錯啦)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09 22:30)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09 22:35)
推 ienjan:無辜坐牢那個是說,那個妓女先去勾搭一個男生,然後雷在這 07/09 22:38
→ ienjan:次事件也是被妓女勾搭,好像是這樣(?) 07/09 22:39
是阿 所以我才說
雷是故意把自己的處境說得和黑蘇斯相同
並利用主角參與過前案的經歷 而認為雷是清白的
不過妓女先去勾搭一個男生 再來勾搭被告 基本上是廢話
妓女要做生意 當然是一個接著一個勾搭啦
這邊要注意的重點應該是雷的作案方式
他的作案方式就是:
1.得知妓女住處 2.等待妓女接一名嫖客 3.算時間在接客結束後入門行兇 4.嫁禍該嫖客
黑蘇斯先看到雷先和妓女講話 也許是雷正在取得妓女的住址
在本案就更簡單了 因為妓女主動給他住址了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09 22:57)
推 ienjan:而且他拿雷的照片給無辜者這還好吧,馬修本來就有跟雷吵過 07/09 22:44
→ xenosagapro:願意花時間的話,原著小說幾乎全都有解答 07/09 22:44
→ ienjan:雷有事隱瞞(刀子是他帶去的),我覺得米克本來就沒有十足十 07/09 22:45
→ ienjan:相信雷是真正清白,他只是覺得有可能真的讓他碰上無罪之人 07/09 22:46
推 cyr1216:小說裡的確有一段提到 米克翻開黑蘇斯的案件 看到兇刀圖片 07/09 22:46
→ cyr1216:聯想到如雷隱藏的兇刀 才連貫起整件事 07/09 22:46
→ ienjan:既然兩個案子有雷同之處,那拿相關人的照片去給坐牢的指認 07/09 22:47
→ ienjan:這也很合理阿~ 07/09 22:48
→ Stanley666:會把兩件事做連結的點 應該是他看妓女受傷照片的時候 07/09 22:52
→ Stanley666:覺得半邊臉受傷的樣子似曾相似 所以回去翻舊檔 接著才 07/09 22:54
→ Stanley666:帶著幾張照片去監獄 剛好冤獄的人有看到可疑的人 就順 07/09 22:56
→ Stanley666:便讓他指認看看 07/09 22:56
單純看電影的話 他的確是看到妓女受傷的照片才連結起兩個案件
但我不得不強調第三次 連結是可以預期的
但重點是主角將雷連結到什麼樣的角色? 是無辜者? 還是行兇者?
在這個問題上 兇刀是關鍵
別說剛好冤獄的人看到可疑之人 順便讓他指認看看
主角特地搭機去面談 一點都不順便
身上還帶著雷的照片 也一點都不順便
帶來給人指認的 竟然是本案被告雷? 更是超級不順便
主角這個動作十足挑明了他在這時候就已經懷疑雷是前案的真兇
那麼為何懷疑? 就是兇刀
別忘了黑蘇斯並沒有告訴主角他的確有看到雷
但從主角飛回來和雷在家開誠佈公的對談可知
他的而且確 就已經在懷疑雷了
這部原著小說是個推理小說 而且原作者還說電影版忠於原著
推理小說中任何要素的先後順序都是重要的
如果結局都看完了再回頭腦補一切都是剛好 一切都是順便 會不會太遼草了?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09 23:11)
噓 Stanley666:基本上 雷他家夠有錢 還有專門代理他們家法律事務的律 07/09 23:03
→ Stanley666:師 對方只是個沒什麼社會地位的妓女 如果不是為了用保 07/09 23:05
→ Stanley666:密原則扣住主角 雷隨便用其他方式打官司勝算也不會變小 07/09 23:08
你能想像一名律師高考名列前矛 民法高達8X的律師
該次考試的憲法只考了13分嗎?
我相信這個律師幫你處理民事法律事務 一定能夠處理的非常棒
但你敢讓他幫你處理公法案件?
別太小看律師這行業的「術業有專攻」
那個專門代理他們家法律事務的老頭
常理推斷 應該是專門幫他們家房仲業處理法律問題的法務
要他打刑事官司有跟主角一樣的勝算? 謀摳零啦
電影一開始其實也有提到主角在處理這類刑事案件是頗有名氣的
(不過通常這類律師在業界通常沒什麼地位)
另外 保密原則這個說法 前面已經被提到過很多次了
他有無解的矛盾之處
保守祕密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乾脆不要說
你真的覺得雷如果完全不和主角接觸 他有辦法把這兩個案件聯結在一起?
那他不止是天才 我看還是神仙兼吃飽太閒了
推 cyr1216:樓上怎麼文回一回突然噓了 XD 07/09 23:10
推 Stanley666:抱歉不小心選錯到噓 補推回來 07/09 23:11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09 23:24)
推 ienjan:米克去探監之前根本不知道無辜坐牢的的有看到其他人 07/09 23:22
→ ienjan:他去探監視是因為他知道可能真的有冤獄,帶如雷照片不是特 07/09 23:23
→ ienjan:定要他認"兇手",而是米克當年根本沒有詳細問案情經過 07/09 23:24
→ ienjan:現在你接新案子發覺可能跟舊案子有關,那帶這次事件的關係 07/09 23:25
→ ienjan:人這沒什麼不合理的吧 07/09 23:26
非常不合理=.=...
凡事都要有個動機 雷的照片可是主角預先就準備好了
刑事案件的關係人不外乎:兇手 / 證人 /被害人
你覺得主角會莫名其妙覺得雷在前案是個「隨機出現」的旁觀者嗎?
你覺得主角會覺得雷是個被搞玻璃的被害者嗎?
這已經不是亂槍打鳥 而是天馬行空了
只有兇手 會出於特定目的 而讓人預期會在特定時刻出現在特定地點
主角也許當初的確沒詳細問過案發經過
但他會帶著雷的照片過去 起碼表示他想問問黑蘇斯有沒有看過這個人
進而堅定他認為雷是真兇的想法
PS 所謂的合理性 必需以「當下」的人事時物為基礎
不然用事後諸葛的觀點去看 怎麼凹都馬可以是合理阿其實/.\....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09 23:43)
→ Stanley666:我想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心態 主角是消息蠻靈通的人 07/09 23:42
→ Stanley666:要是真的被主角聽到風聲把事情連起來 那就是殺人案了 07/09 23:43
其實還是前面那句話...
不說 是保守祕密最好的方式
沒錯 就算不說 也難保沒有個萬一給人家偶然得知
但你真的覺得因為怕這個萬一
所以把祕密告訴人家 然後不準人家講
會比乾脆不說好?
而且我不得不說 律師也是辛苦在外面跑生活的
消息靈通也不是靈通到去注意not bossiness的事
就算注意到也不會特別花時間去猜想
說萬一算客氣了..億萬分之一差不多...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09 23:52)
→ Stanley666:還有老頭擁有的是事務所 應該是全方面性的從公事到私事 07/09 23:46
→ Stanley666:要事他說買春 傷人這種案件我沒辦法處理 大老闆會把桌 07/09 23:48
→ Stanley666:子翻到他臉上 問他花那麼多錢養他做什麼吧 07/09 23:49
→ Stanley666:至於照片 主角帶了很多張讓他認 而且是冤獄的人說有看 07/09 23:51
→ Stanley666:到可疑的人 主角才拿出來讓他認 07/09 23:52
事務所依規模大致可分為:
1.個體戶型:就只有一個律師(兼老闆) 像主角說車子就是他的事務所
通常也只會專門接特定類型的案件
2.小型:通常在10人以下 有通吃的 也有專門吃特定類型的
3.中型:通常只接專門接特定類型的案件 通吃的很少 因為很快就被淘汰
擁有幾個Team在運轉 可以以Team為單位同時接數個Case
老頭所擁有的應該是這種
4.超大型:會有主打‧專攻的領域和部門 但因為規模已經是上市公司等級
所以可能也會有其他領域的部門 基本上案子也是通吃(賣品牌)
不過我跟你打包票 如果老頭擁有的是這種
那主角老媽幫他舔皮鞋應該也不為過
另外 指認本來就不可能只拿一張「目標」來給人家認
為了追求精確 一定是用多數指認的方式
(也就是一次指認 只會擺上一個嫌犯 其他都是湊數的
不會有那種一次擺上五個嫌犯的情況)
在美國那種檢辨都要擔心在法庭上跌股的情況
當然是事前準備越精確越好
當然 你要說主角拿雷的照片是來湊數的我也沒意見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10 00:05)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10 00:12)
→ Stanley666:在發生雷的事情前 主角根本沒覺得冤獄犯是被冤枉的 07/10 00:06
這點見人見智 以電影必需要鋪梗的角度
我會覺得主角心裡覺得黑蘇斯是被冤枉的
只是從業的習慣和理智 讓他說服自己黑蘇斯是有罪的而已
再者 雷不是主角 事實上他也不能確定主角覺不覺得冤獄犯是被冤枉的
就算都照你講的 主角不覺得有冤枉 雷也不期待主角有覺得冤枉
那雷特地為了保密條款找上主角不就更可笑? 保個刁密=.=
你不覺得你的說法前後矛盾嗎?
建議你直接PO一篇吧 像你這樣依附在別人的論點下
挑特定幾句辨駁的方式 很容易自打嘴巴
→ Stanley666:所以雷也不會期待主角 會因為內疚上一個案子而幫他打好 07/10 00:08
→ Stanley666:這一個案子 再說雷特地來找主角如果不是為了凹保密原則 07/10 00:09
→ Stanley666:那等於是提供機會給主角 提示主角 之前有個案子的委託 07/10 00:11
→ Stanley666:人是清白的而且你沒救到 現在真兇在你面前活蹦亂跳 還 07/10 00:12
→ Stanley666:把案子委託給主角 快請主角擺爛整死我 07/10 00:13
老話一句 如果不是兇刀 主角也不會懷疑雷就是前案的兇手
自然不會有你什麼擺爛整死我的情形
反而在看到右臉傷口聯想兩案時 更大的機率是覺得雷是清白的
同時也可以說明雷隱瞞兇刀的理由
目前我也只想到我這種說法 可以完整合理化所有的橋段
而依照你這種前面許多人提過的保密說法
首先保密的手段和目的間就存在著矛盾
再者 如果雷真的目的就是利用保密條款 而且保密條款這麼厲害的話
那他大可一委任主角就直接說「對啦 林北就是前案的兇手 可是你不能講喔 啾咪^.<」
而且他隱瞞兇刀幹麻? 直說「這把兇刀跟前案一樣喔 所以我真的是兇手唷 科科」
還那麼大費周章的讓主角跑來跑去幹麻?
甚至他也不用拿槍和家人威脅主角「乖乖認真幫我辨護」
反正保密條款這麼厲害不是嗎?
保密條款就是你講的 他可以拿來以防萬一(搞不好還防不了)
但絕對不可能是委任主角的動機
偵察不公開都沒在甩的檢警都有了
你真的覺得保密條款真的每個律師都會乖乖遵守?
尤其是主角這種素行頗為不良的律師?
我期待你直接PO一篇文章(推文也行啦)來說明你的推論
如果有佐證 而且能完整說明電影橋段更好
也許你試著PO一篇後 會有不同的想法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10 00:40)
推 fatsooo:本片有"雷" :D 07/10 00:30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10 00:51)
推 ienjan:我沒有賽後諸葛也沒有在凹 07/10 01:04
→ ienjan:你說要以當下的人事時地物為基礎,以如雷案來說,米克發現 07/10 01:05
→ ienjan:兩個妓女長的很像,犯罪手法也很像,米克此時想到的是當初 07/10 01:13
→ ienjan:被關進去的真的可能是無辜著,兇手另有其人,所以"真兇"是 07/10 01:13
→ ienjan:誰大家都不知道,只能確定馬丁尼茲被冤枉的機率很大,至少 07/10 01:15
→ ienjan:他是在坐牢根本不可能犯案,但如雷就不同了,一來他對兇刀 07/10 01:17
→ ienjan:的事已經隱瞞在前,後面他指稱的嫖客比較有利的證據就是左 07/10 01:21
→ ienjan:撇子這點而已,兇手如果當初是趁妓女接完案後殺人栽贓嫖客 07/10 01:27
→ ienjan:那麼如雷自己也是嫖客,那他一樣有嫌疑,只不過他咬出另一 07/10 01:28
→ ienjan:個人,但這個人偏偏是再如雷之前,如果他要栽贓應該是等上 07/10 01:29
→ ienjan:一個完事之後再動手,但如雷卻是接在嫖客之後,這就跟第一 07/10 01:31
→ ienjan:次那個案件有了關聯(雖然如雷辯稱是妓女先被打),你可以當 07/10 01:33
→ ienjan:米克是要確認嫖客和如雷到底誰才是兇手 07/10 01:36
這邊其實很單純
雷原本想跟在野狼先生完事後進門行兇(同他前案的作法)
然後栽給野狼先生 不料行兇失敗被逮
為了脫罪 就說自己也是嫖客 並且暗指野狼先生是仙人跳的主使
至於兩案的關聯 電影中很明白的演出米克是因為看到本案女子的受傷照片而產生聯想
在回去事務所看照片時 更發現前案被害女子的刀傷痕跡和雷的兇刀一模一樣
此時他正式有了雷就是真兇的猜想 所以才前往監獄詢問馬丁尼茲想確認
我想問的是 你說的和我說的有衝突嗎? 看起來差不多阿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10 01:51)
→ ienjan:如果以第一次案件來看,後面那個才是真兇上一個嫖客被污陷 07/10 01:37
→ ienjan:同理,如雷這次事件是第二個嫖客,他的嫌疑就增加了 07/10 01:38
→ ienjan:所以米克才要去問清楚,到底當年馬汀尼茲看到的是誰~ 07/10 01:39
這邊我前面講過了 嫖客一定是一個接一個的 馬丁尼茲嫖之前依然會有另一個嫖客
所以不太可能用嫖的順序來推測兇手 關鍵還是那把兇刀(原著亦同)
※ 編輯: okajo 來自: 114.43.154.131 (07/10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