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電影版的首PO,請大家鞭小力一點XDDD
法律是什麼?它給了規範,一條我們該遵守不至於混亂的界線,
但法律的存在果真如此純粹,這是哲學性的問題,
顯然,法律仍是我們人所創造出來的,它不是宇宙本質的一部分,
所以在法律裡面是只有人的冷靜以及無情,
還是它應該在法之外跟所謂人情做一個協調呢,
十二怒漢早在1957就有美國的版本,在之後甚至翻成舞台劇演出,
沒看過美國早期版本,所以無法和這個俄國版本做評論,
故事大綱就是有十二個陪審團要決定一名被指控弒父的車臣男孩是否有罪,
他們在一間學校體育館裡面激烈的辯論,便是整段電影的主軸,
故事在他們十二個人中辯論畫面之外,還有穿插車臣男孩的回想,
與其說辯論,不如說是他們抽絲剝繭整件事情,
只是因為在十二個人裡面有比較偏激的人,但是看得出來他是因為隱藏自己,
本來他們各自有事情想說趕快結案,因為有人證物證,所以都判有罪,
他們必須要十二個人都要一致通過才能算數,
但是呢,本以為可以在十分鐘之內解決的事情,就在舉手投票的時候,
唯獨一個人舉反對票,因為他認為就這樣倉卒決定一個人一輩子會心虛,
也建議用秘密投票,因為很多人都害怕自己不合群,
怕自己成為團體中的異類,而除了這些以外,
裡面還有提到關於種族歧視,車臣男孩來自高加索山區,
而十二個人裡面,有猶太人、半猶太人、高加索山區的人、純俄羅斯人,
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段故事,每段故事都能夠打動人心,
每段故事都能為他自己堅持的部份提出極高的說服力,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段小丑故事,
他說身為一個賣笑的演員,不管是不是在舞台上,
即使認真去做一件事情,大家都會笑,吐口水還是會笑,
那些笑是因為我們認為應該要笑,應該會笑,
只有他祖母的最後的微笑是他努力贏得的,那又是一段令人難過的事情,
有些故事甚至都是影響他們生命的轉捩點,是他們自身個性的本質,
本來以為是最偏激贊成有罪的人,就在自己深受「女人嫉妒」所害,
看著自己的孩子眼睛不停的眨的微笑,手上卻拿著皮帶做成的絞索,
原來自己的偏激和不敢面對是因為有所隱瞞這段不為人知的生命歷程,
最後看似結局似乎是替車臣男孩洗刷冤屈,就在大家都舉手贊成無罪的時候,
一直存在感很低,從沒有提到自己的故事的一個人堅持有罪,
在大家疑問之下,他說:「我能保證一件事情。」
「他在牢裡,會比在街上長壽。」
因為他早已經沒有容身之處了,釋放他會找仇家,
但他不知道仇家在哪,但仇家知道他在哪,
在這種情況下,法呢?
「如果我們不決定送他進監獄,就等同簽了他的死刑令。」
所以他們又陷入是否讓個無辜的人進監牢,
他又說我們是唯一可以幫助他的人,但是…
每個人似乎都開始覺得我們非親非故,自己事情繁多,
連一剛開始覺得直接定罪會不安而挺身投無罪的人也找了藉口理由,
所以他說了…
「每件事都是這樣,我們來,我們看,我們評論,我們喝酒,我們抬槓,
就這樣,這就是我們做事的方式。」
就這樣呀,我們就只能這樣,感覺就像盧安達飯店一樣,
看到新聞說好可憐,然後轉頭繼續吃著自己的早餐,
就像這些人一樣,決定一個人的一輩子之後呢?知道他無辜之後呢?
我們都習慣於只在乎自己的利益,即使是個肯關心的人,
都是去關懷自己心愛的人,對於那些陌生的人我們肯不顧一切的幫助嗎?
電影一半時有隻鳥飛進來,牠四處的飛,一直沒有飛出去,
一直到結束案件之後,牠還沒有飛出去,
等到有人開了窗子,大雪都飛進來了,小鳥才有機會飛出去,
感覺這隻鳥就像是車臣男孩一樣,在體育館內是自由被剝奪,
出去是嚴酷的環境,到底要怎麼做出選擇呢。
電影宣傳海報上的就是說了要讓車臣男孩留在監牢的那個藝術家,
聽說就是由導演下去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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