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imim:或許可以在玩家身上記錄所謂的"不法所得",如果超過某個數 10/06 09:42
→ stimim:值,他又參加一些花大錢的公眾活動時,就可能被NPC 抓 10/06 09:43
→ stimim:並追回相關的金錢 10/06 09:44
推 Fnd:但是如果做出消費的動作該如何取回?商品一併銷毀嘛?@@ 10/06 11:32
→ stimim:可能是商品充公,甚至該角色要去坐牢一段時間,總之,讓"花 10/06 12:05
→ stimim:不法所得"對他來說變成有風險的事情 10/06 12:06
推 bnn:盜賊形象上揮金如土 需要錢才去偷 不存錢的? 10/06 14:18
→ kruz:你的1,2,3就是角色扮演.用程式去限就很奇怪..y 10/07 11:36
→ laechan:用程式的話會類似說,拍賣會的舉辦方會事先審核參與者職業 10/07 16:10
→ laechan:而盜賊不被允許參與這樣,然後藉此將拍賣系統分成兩個tree 10/07 16:11
→ laechan:一個走公開(公頻式)的 auction,一個走地下(特定地點)的 10/07 16:11
→ laechan:不過這個只是理想化,主要是一個玩家可創造兩個以上分身 10/07 16:12
→ kruz:一個人可以創兩個以上的角色的話你會有程式限不到的地方.像是 10/08 12:36
→ kruz:角色本身資訊會互通.所以拍賣系統怎麼分就變成沒有很大的不同 10/08 12:37
→ circle6495:你們都錯了,其實盜賊只是強迫症的患者,他就是想偷~ 10/09 23:09
推 gino0717:因為盜賊回到公會又會被其他人偷啊 10/10 01:03
推 hmml:所以盜人者,人恆盜之,立於盜賊公會頂點的會長才是最有錢的 11/04 03:29
→ hmml:而他是NPC... 11/04 03:29
→ hmml:會長不用偷錢,他只收規費,而規費又用來賄賂取締者,或保釋 11/04 03:31
→ hmml:自己人,所以盜賊不會有長期闊氣的日子。因為必要開銷很大。 11/04 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