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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ellowflower (小黃花)》之銘言: : 我以前也當過博物館的業主, : 現在剛好接到一個博物館展示的案子, : 老是覺得被業主刁難, : 大家都會覺得廠商是狗嗎? 以下是以在下不幸當過公單位承辦人的角度來看 預算給少事情要求多那是常態 本來政府在文化事業的預算編列就是矮人一截的 偏偏要做的事從來沒有比較少 不過承辦人要是本身對案子不熟或是不願意摸熟 只是一心要把事情推給廠商作 那廠商就會非常辛苦 尤其是主觀性強的展場規劃案 要挑各種不同物件的設計就可以有一堆修改的空間 遇到沒有概念的承辦人 就會弄得很火 東改西改非常不好配合 但是優質的承辦人除了熟悉公務處理流程之外 自己不懂的部分會放心交給廠商不會多說半句 只在行政處理上給與廠商必要的協助 其餘都照契約書的規範去做就ok 若是自己已經摸熟案子的承辦人那就更厲害了 可以跟廠商討論更多展覽的細節 包括視覺設計跟文字.圖片意象傳達的應用 都可以用專業的角度切入思考 那那個展覽只會愈趨近完美 這種人通常就像策展人一樣熟悉整個流程並且擁有掌控全局的權限 不過這樣的人不多 遇到算廠商賺到 --------------------以上是承辦人角度來看-------------- -----------------------以下是廠商角度----------------- 我遇過幾個不錯的展覽設計製作廠商 也跟他們聊過 其實廠商都知道設計製作這種康都是要給業主東改西改半夜還在拼命的 設計師當然有他們的堅持 有人是真的對自己的設計非常執著不願意再做更動 (尤其是遇到無腦的承辦人有奇怪而不易說服的要求時) 但是也有人願意以"把事情做好"的角度再進行規劃 對解決雙方問題所抱持的角度才是互惠的上策 退一步可以讓事情做的更順利 做醜了到外面別告訴人家展場是自家公司出品的就好 -------------------------以下是感言------------------- 出錢的單位跟得標受雇的單位有契約的規範 那是一種微妙的主從和合作關係 若可以取得平衡建立良好溝通的管道 廠商跟公單位方面是可以搭配得很好的 公單位的錢絕不可能給比較多 但是一定會要求廠商的配合度要百分百 半夜能起床幫忙加班趕工更好 但是如果大家抱持同樣的理念 目標是把展場規劃妥善 讓欣賞者盡情欣賞展覽 維護單位可以方便維護 廠商也能作足自己公司的面子 就算大家都辛苦 看到展場能夠做到盡善盡美也都會很開心 以上僅供參考 若有雷同一定是巧合 若有不同也請多多包涵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97.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