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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rry78424 (青松碧濤)》之銘言: : 這是突然新增的分類嗎? 一開始就有的。 進行病毒檢驗,沒驗出陽性反應, 但有「臨床條件」(也就是症狀,發燒咳嗽肺炎等) 同時在症狀出現前14天,有密切接觸(例如同住)過確診者,就是「極可能病例」。 因為「確診」的定義很明確:核酸檢測陽性;或分離並鑑定出病毒。 以浙江台商來說,他是用抗體驗出,並不算確診吧。他應該也是被歸為極可能病例。 你在疾管署網站能找到這個,就是標準的定義 https://www.cdc.gov.tw/File/Get/-5K8vAZ_fr9xs0SH_m9zHA 另外這是媒體對通報條件與定義的製圖  https://www.eventsinfocus.org/node/7145449 -- 另外,原文推文二樓,貼了中國的「疑似病例」, 這和台灣的「極可能病例」徹底不同,萬萬不可當成差不多的東西。 中國的「疑似病例」,就定義來說,相似於台灣的「COVID-19『通報』案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oV2019/M.1582705051.A.631.html
Rinehot: 抗體驗出來 表示體內有病毒過 61.216.75.217 02/26 16:26
Rinehot: 應該還是算確診只是她好了這樣 61.216.75.217 02/26 16:27
不算確診。 未來如果抗體檢驗技術成熟、經過驗證,當然可能修改定義。 但現在的定義很清楚,驗出病毒本身;或RT-PCR驗RNA陽性反應。 藉由抗體間接證明,就是不符合定義描述。 我確認了一下各家媒體什麼關係圖、還是指揮中心的新聞稿, 浙江台商不是確診病例。 ※ 編輯: zhwang77 (1.162.218.9 臺灣), 02/26/2020 16:32:18
kuma660224: 極可能病例是連她是否中標過都無法確180.217.181.249 02/26 16:31
kuma660224: 定,但還在病程 不知哪種病180.217.181.249 02/26 16:31
alice1967: 長知識了,感謝 42.76.141.15 02/26 16:31
kuma660224: 光是普通感冒病毒就幾百種180.217.181.249 02/26 16:33
kuma660224: 但保險起見 驗不到也當武漢肺炎看待180.217.181.249 02/26 16:33
kuma660224: 因為它有症狀又有接觸史180.217.181.249 02/26 16:34
※ 編輯: zhwang77 (1.162.218.9 臺灣), 02/26/2020 16:36:05
kinomon: 推 223.139.227.18 02/26 17:14
fishwan: 推 101.14.147.159 02/26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