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ful (居易樂天行簡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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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閒聊] 卜卦學理及朱熹〈筮儀〉占例
時間Fri Oct 8 00:54:50 2010
這是我們老師上課的講義
老師說我們要怎樣用 他其實不會太管(不要太over就好)
卜卦學理及朱熹〈筮儀〉占例
《周易˙繫辭傳˙第九章》一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
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符合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
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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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周易本義˙筮儀》一
擇地潔處為蓍室,南戶置牀于室中央。
牀大約長五尺,廣三尺,毋太近壁。
蓍五十莖,韜以纁帛,貯之櫝中,置于牀北。
櫝以竹筒,或堅木,或布漆為之,圓徑三寸,如蓍之長,半為蓋,
下列為臺函之,使不偃仆。
設木格于櫝南,居牀二分之北。
格以橫木板為之,高一尺,長竟牀,當中為兩大刻,相距一尺,
大刻之西為三小刻,相距各五寸許,下施横足,側立案上。
置香爐一于格南,香合一于爐南,日炷香致敬。將筮,則灑掃拂拭,滌硯一注水,
及筆一、墨一、黃漆板一,于爐東;東上,筮者齊潔衣冠北面,盥手焚香致敬。
筮者北面,見《儀禮》。若使人筮,則主人焚香畢,少退,北面立,
筮者進立于牀前少西,南向受命。主人直述所占之事,筮者許諾,主
人右還西向立,筮者右還北向立。
兩手捧櫝蓋,置于格南爐北,出蓍于櫝,去囊解韜,置于櫝東,合五十策,兩手執之,
熏于爐上。
此後所用蓍策之數,其説並見《啟蒙》。
命之曰:「假爾泰筮有常!某官姓名,今以某事云云,未知可否,爰質所疑于神、于靈。
吉凶得失,悔吝憂虞,惟爾有神,尚明告之。」乃以右手取其一策,反于櫝中,而以左右
手中分四十九策,置格之左右兩大刻。
此第一營,所謂「分而為二,以象兩」者也。
次以左手取左大刻之策執之,而以右手取右大刻之一策,掛於左手之小指閒。
此第二營,所謂「掛一,以象三」者也。
次以右手四揲左手之策。
此第三營之半,所謂「揲之以四,以象四時」者也。
次歸其所餘之策,或一,或二,或三,或四,而扐之左手無名指閒。
此第四營之半,所謂「歸奇于扐,以象閏」者也。
次以右手反過揲之策于左大刻,遂取右大刻之策執之,而以左手四揲之。
此第三營之半。
次歸其所餘之策如前,而扐之左手中指之閒。
此第四營之半,所謂「再扐,以象再閏」者也。一變所餘之策,左一則右必三,
左二則右亦二,左三則右必一,左四則右亦四;通掛一之策,不五則九,五以
一其四而為奇,九以兩其四而為耦,奇者三而耦者一也。
次以右手反過揲之策于右大刻,而合左手一掛二扐之策,置于格上第一小刻。
以東為上,後放此。
是為一變,再以兩手取左右大刻之蓍合之。
或四十四策,或四十策。
復四營如第一變之儀,而置其掛扐之策于格上第二小刻,是為二變。
二變所餘之策,左一則右必二,左二則右必一,左三則右必四,左四則右必三;
通掛一之策,不四則八,四以一其四而為奇,八以兩其四而為耦,奇耦各得四之
二焉。
又再取左右大刻之蓍合之。
或四十策,或三十六策,或三十二策。
復四營如第二變之儀,而置其掛扐之策于格上第三小刻,是為三變。
三變餘策,與二變同。
三變既畢,乃視其三變所得掛扐過揲之策,而畫其爻于版。
掛扐之數,五四為奇,九八為耦,掛扐三奇合十三策,則過揲三十六策而為老陽,
其畫為口,所謂「重」也。掛扐兩奇一耦合十七策,則過揲三十二策而為少陰,其
畫為,所謂「拆」也。掛扐兩耦一奇合二十一策,則過揲二十八策而為少陽,其畫
為,所謂「單」也。掛扐三耦合二十五策,則過揲二十四策而為老陰,其畫為╳,
所謂「交」也。
如是毎三變而成爻。
第一、第四、第七、第十、第十三、第十六,凡六變並同;但第三變以下不命,
而但用四十九蓍耳。第二、第五、第八、第十一、第十四、第十七,凡六變亦同。
第三、第六、第九、第十二、第十五、第十八,凡六變亦同。
凡十有八變而成卦。乃考其卦之變。而占其事之吉凶。
卦變别有圖,説見《啟蒙》。
禮畢。韜蓍襲之以囊。入櫝加蓋。斂筆硯墨版。再焚香致敬而退。
如使人筮,則主人焚香,揖筮者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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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占例:《易學啟蒙˙卷四》
一、凡卦六爻皆不變,則占本卦彖辭;而以內卦為貞,外卦為悔。
二、一爻變,則以本卦變爻辭占。
三、二爻變,則以本卦二變爻辭占,仍以上爻為主。
案:《朱子語類˙卷六十六》
問:卜爻二爻變,則以二變爻占,仍以上爻為主。
四爻變,則以之卦二不變爻占,仍以下爻為主。
曰:凡變,須就其變之極處看,所以以上爻為主。
不變者是其常,只順其先後,所以以下爻為主。
亦如陰陽老少之義,老者變之極處,少者便只是初。
變者下至上,而上不變者,下便是不便知本,故以之為主。
四至七條占例
四、三爻變,則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辭;而以本卦為貞,之卦為悔。
五、四爻變,則以之卦二不變爻占,仍以下爻為主。
六、五爻變,則以之卦不變爻占。
七、六爻變,則乾坤占二用,餘卦占之卦彖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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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占卦很繁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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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7.69.253
→ watersheep:難怪宋朝會用到抓狂改為用三個銅板....(汗) 10/08 08:07
→ blueful:可是這個詳細的筮法 是朱熹參考各說 集結而成 也是宋代... 10/08 09:28
推 polysister:沒錯 因為繫辭傳寫得不詳盡 後世版本很多 10/08 11:35
→ polysister:是朱熹整理而成 10/08 11:36
→ raio:我們講義的版本也蠻好用的,只不過缺點都是太冗長 10/08 12:28
→ blueful:我們老師也是說古法知道就好,占法可以自己發明XD 10/08 12:33
推 descha:感謝大大的分享~ 10/15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