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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們老師上課的講義 老師說我們要怎樣用 他其實不會太管(不要太over就好) 卜卦學理及朱熹〈筮儀〉占例 《周易˙繫辭傳˙第九章》一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 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符合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 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 朱子《周易本義˙筮儀》一 擇地潔處為蓍室,南戶置牀于室中央。   牀大約長五尺,廣三尺,毋太近壁。 蓍五十莖,韜以纁帛,貯之櫝中,置于牀北。   櫝以竹筒,或堅木,或布漆為之,圓徑三寸,如蓍之長,半為蓋, 下列為臺函之,使不偃仆。 設木格于櫝南,居牀二分之北。 格以橫木板為之,高一尺,長竟牀,當中為兩大刻,相距一尺, 大刻之西為三小刻,相距各五寸許,下施横足,側立案上。 置香爐一于格南,香合一于爐南,日炷香致敬。將筮,則灑掃拂拭,滌硯一注水, 及筆一、墨一、黃漆板一,于爐東;東上,筮者齊潔衣冠北面,盥手焚香致敬。   筮者北面,見《儀禮》。若使人筮,則主人焚香畢,少退,北面立, 筮者進立于牀前少西,南向受命。主人直述所占之事,筮者許諾,主 人右還西向立,筮者右還北向立。 兩手捧櫝蓋,置于格南爐北,出蓍于櫝,去囊解韜,置于櫝東,合五十策,兩手執之, 熏于爐上。   此後所用蓍策之數,其説並見《啟蒙》。 命之曰:「假爾泰筮有常!某官姓名,今以某事云云,未知可否,爰質所疑于神、于靈。 吉凶得失,悔吝憂虞,惟爾有神,尚明告之。」乃以右手取其一策,反于櫝中,而以左右 手中分四十九策,置格之左右兩大刻。   此第一營,所謂「分而為二,以象兩」者也。 次以左手取左大刻之策執之,而以右手取右大刻之一策,掛於左手之小指閒。   此第二營,所謂「掛一,以象三」者也。 次以右手四揲左手之策。   此第三營之半,所謂「揲之以四,以象四時」者也。 次歸其所餘之策,或一,或二,或三,或四,而扐之左手無名指閒。   此第四營之半,所謂「歸奇于扐,以象閏」者也。 次以右手反過揲之策于左大刻,遂取右大刻之策執之,而以左手四揲之。   此第三營之半。 次歸其所餘之策如前,而扐之左手中指之閒。   此第四營之半,所謂「再扐,以象再閏」者也。一變所餘之策,左一則右必三, 左二則右亦二,左三則右必一,左四則右亦四;通掛一之策,不五則九,五以 一其四而為奇,九以兩其四而為耦,奇者三而耦者一也。 次以右手反過揲之策于右大刻,而合左手一掛二扐之策,置于格上第一小刻。   以東為上,後放此。 是為一變,再以兩手取左右大刻之蓍合之。   或四十四策,或四十策。 復四營如第一變之儀,而置其掛扐之策于格上第二小刻,是為二變。   二變所餘之策,左一則右必二,左二則右必一,左三則右必四,左四則右必三; 通掛一之策,不四則八,四以一其四而為奇,八以兩其四而為耦,奇耦各得四之 二焉。 又再取左右大刻之蓍合之。   或四十策,或三十六策,或三十二策。 復四營如第二變之儀,而置其掛扐之策于格上第三小刻,是為三變。   三變餘策,與二變同。 三變既畢,乃視其三變所得掛扐過揲之策,而畫其爻于版。   掛扐之數,五四為奇,九八為耦,掛扐三奇合十三策,則過揲三十六策而為老陽, 其畫為口,所謂「重」也。掛扐兩奇一耦合十七策,則過揲三十二策而為少陰,其 畫為,所謂「拆」也。掛扐兩耦一奇合二十一策,則過揲二十八策而為少陽,其畫 為,所謂「單」也。掛扐三耦合二十五策,則過揲二十四策而為老陰,其畫為╳, 所謂「交」也。 如是毎三變而成爻。   第一、第四、第七、第十、第十三、第十六,凡六變並同;但第三變以下不命, 而但用四十九蓍耳。第二、第五、第八、第十一、第十四、第十七,凡六變亦同。 第三、第六、第九、第十二、第十五、第十八,凡六變亦同。 凡十有八變而成卦。乃考其卦之變。而占其事之吉凶。   卦變别有圖,説見《啟蒙》。 禮畢。韜蓍襲之以囊。入櫝加蓋。斂筆硯墨版。再焚香致敬而退。   如使人筮,則主人焚香,揖筮者而退。 ---------------------------------------------------------------------------- 朱子占例:《易學啟蒙˙卷四》 一、凡卦六爻皆不變,則占本卦彖辭;而以內卦為貞,外卦為悔。 二、一爻變,則以本卦變爻辭占。 三、二爻變,則以本卦二變爻辭占,仍以上爻為主。 案:《朱子語類˙卷六十六》 問:卜爻二爻變,則以二變爻占,仍以上爻為主。 四爻變,則以之卦二不變爻占,仍以下爻為主。 曰:凡變,須就其變之極處看,所以以上爻為主。 不變者是其常,只順其先後,所以以下爻為主。 亦如陰陽老少之義,老者變之極處,少者便只是初。 變者下至上,而上不變者,下便是不便知本,故以之為主。 四至七條占例 四、三爻變,則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辭;而以本卦為貞,之卦為悔。 五、四爻變,則以之卦二不變爻占,仍以下爻為主。 六、五爻變,則以之卦不變爻占。 七、六爻變,則乾坤占二用,餘卦占之卦彖辭。 ---------------------------------------------------------------------------- 古人占卦很繁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69.253
watersheep:難怪宋朝會用到抓狂改為用三個銅板....(汗) 10/08 08:07
blueful:可是這個詳細的筮法 是朱熹參考各說 集結而成 也是宋代... 10/08 09:28
polysister:沒錯 因為繫辭傳寫得不詳盡 後世版本很多 10/08 11:35
polysister:是朱熹整理而成 10/08 11:36
raio:我們講義的版本也蠻好用的,只不過缺點都是太冗長 10/08 12:28
blueful:我們老師也是說古法知道就好,占法可以自己發明XD 10/08 12:33
descha:感謝大大的分享~ 10/15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