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財政部 91.07.2991.07.2991.07.2991.07.2991.07.2991.07.2991.07.2991.07.29台財保字第 台財保字第 台財保字第 0910707486091070748609107074860910707486091070748609107074860910707486091070748609107074860910707486號函核准 函核准
備查文號: 備查文號: 備查文號: 101101101.08 .01 (101 )企字第 )企字第 )企字第 200 -35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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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產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附加駕駛人傷害國泰產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附加駕駛人傷害國泰產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附加駕駛人傷害國泰產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附加駕駛人傷害國泰產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附加駕駛人傷害國泰產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附加駕駛人傷害國泰產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附加駕駛人傷害主要 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 傷害醫療 費用 給付 、殘廢死亡給付 、殘廢死亡給付
、殘廢死亡第一條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同意, 茲經雙方同意, 茲經雙方同意, 於要保人加繳險費後, 要保人加繳險費後, 要保人加繳險費後, 要保人加繳險費後, 投保本附加險,公司對 投保本附加險,公司對 投保本附加險,公司對 投保本附加險,公司對 投保本附加險,公司對 駕駛人涉及『強制汽車 駕駛人涉及『強制汽車 駕駛人涉及『強制汽車 駕駛人涉及『強制汽車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責任保險』被汽車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 依照本附 依照本附 加保險 之約定,負給付保險金責。
前項所稱『駕駛人』係指被保險或事 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使用汽車之。
第二條 理賠範圍及標準
被保險汽車發生單一交通事故,致駕駛人體傷、殘廢或死亡時本公司依下列規定給付保險金:
一、給付項目:
以下列為限(一)傷害醫療 費用 給付。
(二)殘廢給付。
(三)死亡給付。
二、給付標準:
(一)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標準」。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二)殘廢給付:各等級程度之金額=本附加保險約定死亡×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 等級殘 廢程度之給付金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第一等級殘 廢程度之給付金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第一等級殘 廢程度之給付金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第一廢程度之給付金額 ),其等級殘廢程度 ,其等級殘廢程度 之認定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 之認定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 準表」辦理。
(三)死亡給付:依本附加保險約定之 死亡 保險金額給付。
駕駛人依前項交通事故受有傷害,而於汽車發生後一百八十日內致成殘廢或死亡者,受益人除得請求殘廢給付或死亡外於致成前有 者,受益人除得請求殘廢給付或死亡外於致成前有 者,受益人除得請求殘廢給付或死亡外於致成前有 者,受益人除得請求殘廢給付或死亡外於致成前有 者,受益人除得請求殘廢給付或死亡外於致成前有 傷害 醫療費用之支出者, 醫療費用之支出者, 亦得請求傷害醫療 費用 給付。 但超過 一百八十 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 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 該意外傷害事故 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駕駛人於致成殘廢 後
,於汽車交通事故發生一百八十日內,致成死亡者受益人得請求之給付金額以扣除已殘廢為限 。
第三條 不保事項
駕駛人被保險汽車因下列 事項 而致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者,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或駕駛之故意行為。
二、駕駛被保險汽車受酒類毒品或違禁藥物影響者。
三、從事汽車測速競賽表演或飆行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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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或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之規定者。
五、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者。
前項第 二款所稱受酒類影響係指 飲用酒類或其他似物後 駕駛汽 車,其吐氣或血液 中所含酒 精濃度 超過道路交通 管理 法規定 之標準。
第四條 受益人
本附加保險 所稱「受益人」,依下列各款之規定: 所稱「受益人」,依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 傷害 醫療 費用 給付之受益人,為駕駛本。
二、殘廢給付之受益人,為駕駛本。
三、死亡給付之受益人,為駕駛法定繼承。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比例適用民編相關規。
第五條 本附加保險 之終止及保險費退還
本附加保險 得經要保人通知終止之, 自書面送達本公司翌日起得經要保人通知終止之, 自書面送達本公司翌日起得經要保人通知終止之, 自書面送達本公司翌日起得經要保人通知終止之, 自書面送達本公司翌日起得經要保人通知終止之, 自書面送達本公司翌日起得經要保人通知終止之, 自書面送達本公司翌日起得經要保人通知終止之, 自書面送達本公司翌日起本附加保險 失其效 失其效 力。其已滿期之保險費,應按短率表 力。其已滿期之保險費,應按短率表 力。其已滿期之保險費,應按短率表 (詳如下表 詳如下表 )計算。如同一
汽車仍由本公司另簽計算。如同一 汽車仍由本公司另簽計算。如同一 汽車仍由本公司另簽計算。如同一 汽車仍由本公司另簽年期保險契約承時,則 本附加保險 之未滿期保險費改按日數比例退還。
被保險人對 本附加保險 附加保險 之理賠有詐欺行為,或要保人以現金外付款方式交險費而未 之理賠有詐欺行為,或要保人以現金外付款方式交險費而未 之理賠有詐欺行為,或要保人以現金外付款方式交險費而未 之理賠有詐欺行為,或要保人以現金外付款方式交險費而未 之理賠有詐欺行為,或要保人以現金外付款方式交險費而未 之理賠有詐欺行為,或要保人以現金外付款方式交險費而未 實現者,本公司得以書面通知送達要保人最後所留於之住、居或營業終止 實現者,本公司得以書面通知送達要保人最後所留於之住、居或營業終止
實現者,本公司得以書面通知送達要保人最後所留於之住、居或營業終止 實現者,本公司得以書面通知送達要保人最後所留於之住、居或營業終止 實現者,本公司得以書面通知送達要保人最後所留於之住、居或營業終止 實現者,本公司得以書面通知送達要保人最後所留於之住、居或營業終止 實現者,本公司得以書面通知送達要保人最後所留於之住、居或營業終止 本附 加保險 。其書面通知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終止保險契約之承種類別。
二、終止生效之日期。
前項通知應於終止生效十五日送達。
本公司依第二項終止 本附加保險 時,其未滿期保險費按日數比例退還之。
短期費率表如下:
期間
按全年保險費百分比
未滿一個月者
15%
一個月以上未滿二個月者
25%
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者
35%
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者
45%
四個月以上未滿五個月者
55%
五個月以上未滿六個月者
65%
六個月以上未滿七個月者
75%
七個月以上未滿八個月者
80%
八個月以上未滿九個月者
85%
九個月以上未滿十個月者
90%
十個月以上未滿十一個月者
95%
十一個月以上者
100%
3
第六條 其他
本附加保險 未規定事項,均適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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