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擔任大會杯辯論賽的場務人員,親眼目睹了一場
超爆笑的''好比賽''!!!辯題是:審計部應隸屬於立法院
正方由國防管理學院擔任,而反方是由靜宜大學擔任,過程中笑料頻傳毫無꜊
冷場!!技術性的錯誤我不懂,但一些基本的理論性錯誤卻令我聽的又愛又怕!!
愛的是聽他們的錯的好笑!!怕的是怕我自己的觀念都被搞混了!!
今提出幾點笑料以博諸君一燦!!
1.我記得是正方說吧....."監察委員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通過!!"
我的天阿!!君難道不知 在民國80年的修憲中以將監察院的同意權交給了國民
大會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第七條第二款中明文規定: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29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
''由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同意任命之.
我一聽之下差點捧腹大笑!!這鍋我國中就已經知道的基本常識,這些辯士居然
不知??本來還以為是口誤...還看到反方二辯在冷笑...我心想好戲來了!!
沒想到等他上台質詢時又自己覆述一次!!並且顯然不以為錯!!接下來這就是雙
方的共識了!!而且不知道裁判是不是笑的太開心了!!再講評時也沒有糾正這錯誤
一連五位都沒有注意到我說的那些理論性錯誤!!唉....這樣的大學生..
我們也只能笑其無知而憐其可悲了!!更對我們的教育體制完全失去信心!!
2.正方提出一個論點他認為監察委員應由總統提名不需經任何機關同意
以杜絕關說!!天阿!!我一聽我都快把我自己掐死!!免的再受荼毒!!!
她難道不知道"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的基本道理嗎??
她難道不知道民主政治的重點就是"制衡"嗎??把所有的權力放在一個人身
上是最危險不過的!!我們不能期待一個聖王聖天子的出現!!所以必須
"有權即要有責,有責即要有權,權責必須相符''權力需要配套!!
這事民主政治的基本常識!!更好笑的是反方質詢時雖有注意到
但他連權力跟責任都搞不清楚!!不過他有提到總統要是有私心怎麼辦!!
這時候正方那兩位適合往演藝圈發展的喜感人物又說話了!!
他說"對方辯友在質疑民眾的水準嗎??他說總統有為人民服務的"權力"
(注意!!她是說權力而不是義務喔!!呵呵...有國父的遺風...哼哼..)
又說如果真的發生的畫在她們的制度下總統在任期中就會被罷免了!!
我一聽又快昏倒了!!他難道不知道在修憲後罷免案的提出只有兩種途徑嗎?
一是由國民大會1/4提議2/3同意後提出罷免案在交由人民過半數同意後才
通過!!一是由立法院1/2提議2/3決議向國民大會提出,而國民大會還要過2/3
的同意後才通過!!在台灣的現實環境下有可能嗎??太天真了!!
3.更不用提一大堆的口誤了(我想應該不會沒常識到這種程度吧)例如:
法院是由"司法部"館的啦!!''英國''的廉正公署啦!!之類的!!實在太多了!!
由於我不敢仔細聽以免被誤導要不然一定會發現更多好笑的!!
挨.......除了感嘆也不知道要說什麼了!!打比賽沒技巧就算了!!
連資料也不肯好好找!!更可歎的是!!這些人平常都不看報紙的嗎??
挨...台灣實行民主政治十年了...卻培養出這樣的知識分子...
原 以為我們這一代出社會後 就能一掃現今政治亂象而能將民主的觀念
真的落實於生活中...培養出一群有民主素養的選民也能因而選出壞的有品ꨊ
政客!!看來....我也太天真了....台灣民主的道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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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說一週上課一次是幸福的.....
不幸的是....我比一次多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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