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ngnan (啊)》之銘言:
: 各位同學大家好:
: 我是江明南助教
: 針對同學在版上所反應關於課程學分認定的事情
: 個人十分贊同同學將問題反映給負責人員或主任
: 負責人員或主任也應該會很樂意幫同學解決問題
: 關於學分認定
: 雖然非關我的職掌範圍
: 但是針對部分同學的後續的意見
: 深感不贊同
: 所以請同學看看我個人的意見
: 關於引用的文章
: 部分個人認為情緒性的文字
: 恕我刪除
: 首先
: 關於同學所引用的規定
: 在同網頁的右下角有下列的規定:
: 『其中24學分應選自管理學院、法律學院、經濟系。
: 本規定自八十九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適用。』
: 所以依據同學所引用的規定
: 超修之共同必修是可以計入選修科目的37學分內
: 但是依據上述規定
: 則不可計入限定選修的24學分內
: 相關的規定並非系上的不成文規定
: 同學可至學校INFO網站>課程>各系所必修課程查詢>
: http://140.112.161.31/NTUVoxCourse/QPService/infoQuery.aspx
: 依同學的的看法
: 公務員應依法行政
: 所以真的沒有執行的話
: 那倒是真的不行
: 另外
: 同學不妨想想
: 為何會有上述『限定選修』的規定
: 我想是因為老師們希望同學大學畢業後
: 除了會計的專業知識以外
: 能夠廣泛的攝取其他商管的相關學問知識
: 所以限定了選修24學分的範圍
: 關於『會計系的『二三四年級選修』都有德日法文』
: 有同學因此誤認為這些語言科目也應計入限定選修的範圍
: 這點我倒是覺得情有可原
: 但是同學們也應該知道
: 即使是法律
: 也有可能會遇到有爭議處
: 解決的方法即是訴諸相關規定的本意
: 所以語言課程不計入限定選修的24學分
: 相信同學應該也能體會老師們的用心
: 這個認定並非系辦負責人員個人的意見
: 有同學也提到教務處負責的人員也是持相同看法
助教你也覺得誤解情有可原
可是會計系info網頁常年都這樣列
也不是頭一回有學生提出質疑
那為什麼不將這惹人爭議的做法早點做出改正呢
不要讓學生每年都往陷阱裡跳
我們可以理解師長們希望學生攝取其他商管的相關知識的用心
師長們又是否知道因為『會計系的『二三四年級選修』都有德日法文』
給學生造成了多大的困擾
況且
多學語文對商管科系的學生不是好事嗎
當初我以為是這個原因
所以『二三四年級選修』才會出現德日法文
為什麼不能把德日法文列入規範選修呢
: 最後
: 我要建議同學
: 當有問題發生時
: 除了要弄清楚問題的相關規定和限制
: 更要心平氣和的尋求有無其他解套的方法
: 而不是只是一味的固執己見
: 而所謂的己見只是僅就有利自己的規定去堅持而已
: 而不去就完整的規定做全盤思考
: 相信同學來系辦反映時
: 負責的人也有做了詳盡的解釋
: 如上所述
: 我認為同學會誤解規定是情有可原
: 但是畢竟還是誤解
: 我認同同學尋求有無補救的方法
: 相信主任和負責的人員
: 也會盡力尋求可行的方式幫同學解決問題
: 畢竟他們也沒有什麼理由要阻撓同學畢業
: 但是再次引用同學所言
: 如果沒有其他可補救的規定
: 公務員畢竟是要依法行政
: 助教言多了
: 謝謝大家
: ※ 引述《flytzeng (~翔~)》之銘言:
: : 妳去info選"各系所必修學分查詢"可以找到:
: : (4)超修之共同必修各領域課程學分,計入選修學分
: : 而會計系必選修科目及學分表中
: : http://www.acc.ntu.edu.tw/4_1.htm 有列出法文德文日文
: : info的課程大綱查詢,年年會計系的的『二三四年級選修』都有德日法文
: : 並且有課程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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