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想針對初會 Ch8 Accounts And Notes Receivable中之
應收票據貼現的部份做進一步討論....
Horngren 初會原文書第五版將票據貼現在貼現日應有的分錄記為
有利得 Cash 收現數
Note Receivable 面額
Interest Revenue
有損失 Cash 收現數
Interest Expense
Note Receivable 面額
Kieso 初會原文書第六版未在應收款項該章提到應收票據貼現
林蕙真老師所著之初會將票據貼現在貼現日應有的分錄與Horngren的相同
鄭丁旺老師所著之初會將將票據貼現在貼現日應有的分錄記為
在貼現日1.先承認持有日到貼現日之利息收入
應收利息 x
利息收入 x
2.再將票據的面額及相關之利息(即票據的帳面價值)與
貼現收到的金額的差額在貼現日承認損益
(類似賣資產的分錄).
有利得 現金 收現數
應收票據(貼現) 面額
應收利息 x
應收票據貼現利得 y
有損失 現金 收現數
應收票據貼現損失 y
應收票據(貼現) 面額
應收利息 x
綜合以上所述可知它們之間的差異有以下幾點:
1. Horngren 將收現數和面額的差額直接記為利息收入(或費用),
而此利息收入(或費用)其實是一個兩個數字相抵的淨額,
第一個部份是持有日到貼現日公司應承認之利息收入,
即上述所算的 x
第二個部份是因為貼現而提前取得現金所損失之利息
即票據的面額及相關之利息(即票據的帳面價值)與
貼現收到的金額的差額,即上述所算的 y
所以與鄭丁旺老師初會中的貼現分錄,外表看似不同,其實質結果相同,
而且鄭老師將票據貼現在貼現日之分錄中將所獲得之利息收入和貼
現的損失(或利得)分開列示,做法較為合理…
2. Horngren 初會與林蕙真老師初會所提分錄相同,但在中會時對應收票據
貼現會在做進一步的探討,而以後會上到的觀念(不管是中會原文書或中
文書)應與鄭丁旺老師初會所述之分錄較為相近,所以助教才會在實習課
時講解此一觀念,以作為同學們將來與中會相銜接..
3. 考試時同學們應該以Horngren 初會原文書為主,但如是寫鄭丁旺老師的
觀念當然也不能算錯……^^(都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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