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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enda (艾修瑪.納哈里奧)》之銘言: : ※ 引述《atr (Sky)》之銘言: : : 不要宣稱 Hello Kitty 的版權是自己的應該就沒事了吧 : 那可以宣稱那張畫的版權是自己的嗎??(可是裡面有畫到別人的版權物) 所以你可以注意市面上比較像樣的一些書籍或是產品的手冊 如果引用到別人的著作或是商標 都是要註明的... 之前有人說用了 open 的程式以後自己改過 權利就是自己的 這也不對 至少那些原本是別人寫的東西都不是自己的 另外我記得有看過 ( 如果我記錯的話就當我沒說吧... ) 某些 open source 的使用許可文件裡 ( 那些拉拉雜雜幾十頁的原文說明檔... ) 會特別強調 (大意) : "你可以改我的程式以為己用, 但你也要繼續把這個權利保留給別人" 也就是說使用某些 open source 的程式以後 你也有義務跟別人分享你的成果 而不是就說那這程式是我的了 原作者在此並不是真的放棄他的所有權利 程式的東西跟圖或許不一樣 不過這裡說的只是一種精神 另外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過時的規定 基於資訊流通的設立原則 學術網路上的 BBS 應該都是必需聲明可以轉貼的吧? 只是必須保留作者跟出處的資訊 像是系統提供的轉貼或轉寄功能那樣 該有的資訊都要有 別人不能侵犯你的著作權 可是你也不能限制別人把文章在此學術網路上流通 這裡的法律細節我並不清楚 還希望讀法律的人能釐清此中的細節 這不是無聊的事情 對於之前有人說 "這沒什麼好辯的", "真是無知", etc... 我想是必須持保留的態度 也許有一點值得討論的是 如果有人把小魚站的圖拿來 保留作者跟來源 只是沒有知會原作者 那這又是否是盜圖呢? 如果重點是尊重至上 這樣好像也不夠尊重? 可是這樣有犯法嗎? 而反過來說 在學術網路上強調別人不能轉載自己的作品 對這個網路原本設立的立意是否是一種不尊重? 大家使用的 BBS 是否是付費使用? 當然要堅持自己非常有貢獻也行 只是... 這樣別人的批評是否還有錯? 還是說只是不願意接受這樣的批評? 大家來討論一下吧... -- 強調一下 我只討論以上有提到的問題 那個什麼之前是發生什麼事我不去討論 如果你覺得我離題了, 我不懂事情的經過, etc 那很好, 因為事實就是這樣 這無損於討論以上問題的價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ourant.math.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