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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已經和可以 關於文學獎的三個關鍵詞
◎張大春 (20031002)
我在電台節目裡經常訪問一些作家,每當還剩下一分鐘不到
的時間,我總會提出幾個可以簡答的問題,請教他們。其中最常
用的兩個題目是從法國那個舉世知名的「猛浪談」節目主持人伯
納.畢福那兒偷來的。他總是問他的來賓作家:「你最喜歡的一
個字是甚麼?」「你最討厭的一個字是甚麼?」這是我所見過的
最能引出妙答案的笨問題。我祇需要在「字」的後面加上「或詞
」就很符合吾人一般的用語習慣了。可惜我忘了那是法國節目─
─法蘭西舉國上下練嘴皮子已經有好幾百年了罷?──橘越淮而
為枳;到了我的節目裡,同樣的問題就常勾來更笨的答案。
就在我服務的這個電台裡,有位喜歡文學作品的同事,有一
天忽然問起我來:「你最討厭的一個詞是甚麼?」坦白說,我從
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但是職業習慣告訴我:不能出現deadair,用
直覺來回答,直覺──「應該」我說。直覺給我的答案是:「應
該」;我最討厭「應該」。可以料想得到的,這位同事接著問下
去:「那麼你最喜歡的一個詞又是甚麼?」一回生、二回熟,第
二個問題我答得間不容髮:「可以。」我最喜歡的一個詞:「可
以」。
我其實還有另一個題目──幾乎視之為某種秘密武器一樣─
─我一直等候著某位作家在前兩個問題上答得有神采,好讓我端
出第三個來:「請用一個字或詞來形容你最想改變的狀況。」結
果我從來沒問出口。倒是因為我自己想過很多次、這是一個我已
經有了自己的答案的問題,如果有人問我:「請用一個字或詞來
形容你最想改變的一種狀況?」我會立刻說:「已經。」已經存
在、發生、經歷,已經成為過去而固定了的所有的事物,通通都
是我想要去改變的。
祇是一個語言遊戲
原本這祇是一個語言遊戲,我自己玩兒的也沒甚麼神采。可
是今年聽說文學獎辦了二十多年,越辦越讓人焦慮。焦慮些甚麼
呢?好像老人家覺得年輕人的作品太輕,而年輕人又覺得老人家
看人太不起,突然跑出來一個世代交替的話題,認為透過這種大
規模的徵獎活動所能影響或鼓舞於文學社會的效果似乎不能像從
前那樣強烈了。我這半舊不新、半衰不振的腦子裡忽然就迸出之
前的三個詞兒來了──應該、可以和已經。
先說評審。
我大概是在三十歲那年開始幹小說獎決審的,幹決審有如文
官體系裡的「竹頭簡」,一旦幹上,就到頭了。每年都輪著有主
辦單位來邀,請你高高的樓台上一坐,發表些對於作品的衡量準
則,個別參賽之作有些甚麼優缺點之類的看法。旁的評審跟你有
些甚麼不對眼的苗頭,也可以趁著衡文意見的差異來彆扭彆扭,
之後投幾輪票,就看得出合縱連橫的手段之生熟澀辣了。有人會
放棄某些成見,有人會力爭某些奧援,有人會見風使舵,也有人
九死而不悔。票開出來,一翻兩瞪眼,評審之間的戰爭也暫時停
火,有不甘心所支持的作品名次不如意的,還可寄厚望於來年。
我參與決審的次數確乎不少,所以深知其中微妙,往往不在
作品的字裡行間,而在評審與評審之間的圓鑿方枘。每位評審,
腦子裡總有一個「應該」這樣的字眼。你不能教他拿掉這字眼,
拿掉了,他竹頭簡還怎麼做?帶著「應該」這字眼,就帶著很大
的麻煩。我從生活中的體會:父母對孩子說「你應該如何如何」
是會上癮的,孩子對於「應該」這個詞兒的接受與容忍也是會上
癮的,大多以半年為期,幼兒才會出現一個反抗循環,覺得應該
的實在不應該;不應該的實在應該試試。但是文學獎評審沒那麼
幸運,他們非但不認識來參賽的作者,也沒有與作者進一步溝通
認識的機會,所以一個應該使出,便定高下去留。所幸開會是合
議制,三五人說來要比一人民主。
種種的「應該」在此拿作品當戰場,往往好打的地面兒佔便
宜。甚麼是好打的地面兒呢?有當令學術論述旨趣的好打,因為
好歹評審裡一定有一兩個蛋頭,能讓他們說上話,作品的意義層
次就上了保單;有新興道德正確性的也好打,因為誰敢說作品表
達了對社會弱勢之關懷是一件不對的事呢?對窮人女性殘胞工農
同志不公不義的社會要注意了:你們搞砸的人生在文學裡都獲得
了「應該」獲得的尊重。廣大的現實社會如果再不思反省、檢討
,文學寫作者會以一代又一代的無趣書寫繼續把你們放逐在桂冠
園林之外。
評審還有一種「應該」也很奇特,那就是替作者覺得可惜。
彷彿參賽者就是來「敬呈蹧蹋掉的材料」的。於是評審苦口婆心
、不憚辭費地假想著那人會在落選之餘仔細拜讀評審記錄,以便
瞭解此次失敗的主要原因。多半在這麼幹的時候,「應該」二字
就變成「應該怎麼寫」了──明眼人通常會發現:那應該寫成的
一部作品很可能是這評審自己一直想寫、卻寫不出來的。知道了
這個關節,那些曾經落選的參賽者「應該」不會太難過,你要吃
飽別人的肚皮,「應該」是不可能的。
再說參賽者。
他們都不是笨蛋。有部分的參賽者甚至經常密切注意著歷年
各種文學獎。他們大都知道:「已經」得獎的是些甚麼碗糕。這
一點體貼,可以從前一年得獎與後一年徵來的作品勾勒出很具體
的線性關係。你可以說:他們很能知道大勢所趨,比之托弗勒、
奈斯比、大前研一和詹宏志毫不遜色。善於細膩分析的人可能會
反問:「如果評審不連莊,前後兩年同一獎項怎麼會選出類似旨
趣的作品呢?」
參賽者的不可小覷
這個問題還可以進一步申辯:參賽者的審慎明決其實不可小
覷;他們撥撥手指就可以從「已經」輪過的組合算出來,哪些評
審曾經在那個獎項中出現過,再輪會輪到哪個獎項、跟誰一起評
?能夠幹「竹頭簡」的人頭比四十二要少一大半,一注又祇消簽
五名,比樂透容易得多。早些年的範疇更清楚:五名評審,一定
有一位女士,一定有一位本土派,一定有一位老芋仔、一定有一
位以上的蛋頭(含從國外回台度假或省親者),再加上一位有點
兒明星身段的作家。
如果以上這幾個原則偶有重複於一人之身者,女性可以酌加
一名──但是從來沒有超過半數的。老芋仔近年少了,本土派近
年忙了,蛋頭之出沒和往年是差不多的面孔,看來國外學院裡的
新秀還沒準接上班兒……如此挑挑剔剔,落點不是很容易推估嗎
?
畢竟,「已經」是一個完全固定的範圍,不會有任何變化,
稍稍請google老師幫個忙,也能夠診斷出我們這個小島上花樣不
多的文學品味。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你甚至還可以逆向思考:
去年某報小說獎的首獎之作關心的是盲人,今年明眼的可憐人機
會就大多了。前年某報的大獎給了一個談到西藏戀愛的新秀,明
年要不要試一下新疆?最新的行情是小說越徵越短,已經搞到四
千字為限了,看樣子萬把字以上的早就退流行,往後可以從三千
點向下探底。
我是個從文學獎受惠極深的作家,每年欣逢有獎,都可以參
與盛會;不在東家,就到西家,就算不是東西,還偶爾會冒出來
各學校、各社團、各級政府基金會或財團節稅單位的邀約,聘去
當「座主」。多多少少的評審費不能為這差事積陰德,卻常因遺
珠漏萬而惴惴不安,真怕走在路上被負氣落選的作者一磚拍開後
腦勺。
但是,對於文學所能獎勵的寫作信念,我祇有一個字眼──
一個我十分喜歡的字眼──這個字眼正是在排除「應該」和「已
經」,其實卑之無甚高論:「可以」。這個字眼是我對自己寫小
說的要求:作品「可以」這樣寫,「可以」那樣寫,寫的人找著
了一個全然不「應該」、不「已經」的路子,告訴自己:「我今
天可以這樣寫。」
這不是別人的路,不是好走的路、不是贏錢的路,不是成名
的路。在我所參與過的評審之中,王小波的〈黃金時代〉、賀景
濱的〈速度的故事〉、袁哲生的〈送行〉、黃國峻〈留白〉都是
這樣的作品。謝謝他們,他們讓我所參與的文學獎有了美好的回
憶,甚至也一再地鼓勵著我追問:「小說還可以幹甚麼?」
小說還可以幹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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