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art-tim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近日經檢舉有部分文章因距今超過一個月以上並違反板規二刪內文, 但因系統有超過七天無法劣退的限制,另因使用者於收到劣退處分後 需在半年後才得以透過系統進行刪除劣文一篇,故比照該方式之時程 ,於本板一篇超過劣退七天限制之違規,將改由水桶6個月也就是180 天處分(ex:1篇=180天、2篇=360天...)。 FECer @ part-ti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57.88
DavidChen:對於第一次消劣不需等半年有何對應方案 210.61.127.30 10/30 17:08
DavidChen:因為mail版主無回應發表於此~~ 210.61.127.30 10/30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