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kli0927 (dora)》之銘言:
: 有哪位好心人士可以給我電話呢
: 最近打工,暑期工讀,時薪80很累
: 加班到很晚前還是沒變
: 我知道這有違反勞基法
: 除此之外,我要離職,聽說課長不批准
: 不批准如果我離職的話要扣7天薪水
: 天啊 ....六千多耶
: 我有才做三個禮拜而已
: 有哪個高手可以幫幫我
: 順便給我勞委會的電話
: 為了六千元決定要力爭到底....
1.延長工時部份
依勞基法規定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且依據勞基法第24條規定,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2.扣繳薪資部份
根據勞基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資方若有預扣工資情形,且經查證屬實後,將以違反《刑法》移送地檢署
偵辦,老闆及公司將各處3萬元以下罰鍰。
1111工讀專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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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透露一下1111工讀專區夏日工讀季本期主題就是要談
有關許多惡劣老闆藉各種理由扣新資的事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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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3.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