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了,又有許多新鮮人要找打工。但是對於相關的法律問題你又瞭解多少
呢?希望以下的基本常識可以保帳您的權益。
1.打工時,最好與顧主簽定勞動契約,明訂雙方權力義務關係。雖然口頭合意
亦可有法律效力,但是必須要有公正第三人能證明,否則發生糾紛會淪為各
說各話的情形。此外,有部份雇主會將陷阱放在契約當中,因此簽約時千萬
要仔細閱讀,最好能帶回家給父母或有法律專業的人士審查,否則冒然簽約
容易讓自己權利受損。
2.法律規定每月基本工資不得低於15,840元,每小時不得低於66元。無論老闆
以「試用期」或其他方式讓你實領薪資少於以上規定均屬違法。
3.勞基法規定「薪資須全額給付」「雇主不得預扣薪資」,因此雇主以任何理
由扣薪或短少薪資給付都屬違法,請PT族不要因雇主的說詞,讓自己應得的
薪資被吃掉了!
4.常有打工族被老闆凹加班,或是好心幫老闆加班。但是卻有無薪資可領或沒
有加班費的情況。依據勞基法規定,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不得超過八小時。超
過八小時屬於延長工時,依規定延長工時﹙加班﹚在二小時以內者,應照平
日每小時資額加給1/3 以上,超過二個小時部分要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
2/3以上。且每日延長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5.工讀生視同正式員工,享有與全職人員相同之員工福利。部份PT族認為「我
只是做短期的,沒幾個月就走了」的心態。因此會忽略許多自己應有的權利
,依據勞基法解釋,工讀生的地位與正職員工相同,享有相同的福利制度。
更多的相關法律問題請到︰
http://www.1111.com.tw/talentsST/index.a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