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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mr (真正的幸福,是月光)》之銘言: : 之前有人去告過老闆非法請大陸婚娘.. : 不過不知為什麼沒告成! : 所以老闆根本不怕.. : 老闆還說:歡迎大家去告他.... : ※ 引述《kobenein (沒人要..)》之銘言: : : 這不是違法嗎 : : 用這個告他或著威脅他 想離職就閃阿 不過要犧牲點薪水 最好是勞基法規定20天前提出啦 每個都是依照公司自己規定 原po跟原po的應該很少打工吧 沒依照公司的規定只是領不到薪水 我在麥當勞做時pt時 他們是規定一個月前 不過我做到領薪日完後就閃了 幾天的薪水當送他 後來的幾間私人小公司也都直接閃人 或者7天前提出申請 錢櫃好樂迪好像是1-2個禮拜前吧 有提出申請的只是不會把等領薪的一段時間做白工 不過你那老闆感覺起來是有背景的 可能要找個民代把事情鬧大 反正快選舉了 剛好是做秀期 民代比較會理 我們己方有個背景才會贏 還有如果你妹那個老闆真的是有背景的話 還要小心他們來找麻煩 雖然可能性很小 -- 我們對台北這個城市也充滿了嚮往之情; 也許是因為迷惑於她表象的繁華, 也許是期望在更多更好的工作機會中一展身手, 或者, 也許只是單純地為了一圓兒時的夢想, 我們收拾了行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3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