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atovarius (晒太陽的狼)
看板part-time
標題[問題] 請問一下有關暑期打工的事
時間Wed Aug 11 01:15:51 2004
如果說當初並沒有立下契約,只是
口頭上雇用,而在做滿二十天的情
況下想要離職,老闆卻以未有交接
人為由,不予離職並類似口頭威脅
地說如果擅自離職將不給發二十天
的薪水,這合法嗎??如果不合法的
話可以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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