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art-tim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般打工也是要扣稅的,只是看老闆有沒申報, 1.大部份是在發薪水時就先扣除xx%,%數要看個人, 在薪資表上會註明... 在隔年時如果未達扣稅額度,多扣的那些錢就可以拿回來。 年底或次年初左右會接獲扣繳憑單。 2.有些是不直接扣的,這個就要自己注意有沒超過額度, 3.還有一種是...老闆不申報原來工作的薪資,跟員工拿身份證、印章, 報另一個工作的薪資,也就是做人頭-.-" 有些工作會這樣子,老闆是都講報多給你,超過額度他繳。要不要就看個人了。 可是最好不要將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印章交由他人,以免被利用。 並且注意在打工領取薪資時,須確認無誤後始於薪資印領清冊簽名或蓋章, 以及保留薪水袋,於次年收到打工單位開立之扣繳憑單時,如發現所得金額有異, 才可以與實際領取之金額及工作期間核對。 未成年者收到扣繳單位開立之扣繳憑單時,切記核對實際領取金額及所得所屬期間後, 交由父母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如發現扣繳憑單內容有誤, 需立即向扣繳單位提出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以下取自http://www.wccpa.com.tw/news/900803.htm#q19 受扶養親屬如有暑期打工,其薪資須合併綜合所得稅申報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在暑期打工之所得, 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應注意合併申報繳稅,以免漏報受罰。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及合於第17條規定 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有第14條各類所得者,應由納稅義務人 合併報繳。故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扶養親屬有該條文之各類所 得者,應併同申報,否則,一經稽徵機關查獲,除補稅外,尚應依同法第110條第 1項規定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該局指出,每年因漏報子女打工之所得遭補稅處罰之案件,屢見不鮮。該局特籲 請納稅義務人留意,屆時如未收到扣繳憑單,亦應主動向扣繳單位查詢,以免遺漏而 遭受處罰。 相關新聞:小孩打工,為當今社會思空見慣之現象, 惟作父母者別忘記將子女之所得申報 http://hsinchu.ntx.gov.tw/frontend/taxNews/taxNewsDetail.asp?id=15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78.62
rabitty:推你的詳細:) 218.187.95.95 08/30
smilesakura:推^^ 61.57.105.248 08/30
ched:可以問一下嗎 那個扣繳憑單會寄到通訊地址 218.175.150.223 08/31
ched:還是戶籍地址阿?? 有人有經驗嗎??? 218.175.150.223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