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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辛苦工作的板友們 不要漠視自己應有的權益 --------------------------------我是分格線------------------------------- 一、基本工資與支付完整薪水:目前台灣的法定基本月薪為17280元,每月工作 181小時 以內;基本日薪為760元,每日工作8小時以內;基本時薪為95元。只要是在台灣工作,即 使是工讀生也適用基本工資保障。如果老闆和員工約定的薪水低於基本工資,其工資也必 須依據基本工資給付。老闆若違反可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工作前約定好 的薪水老闆必須不遲延地完整支付,不可任意扣薪。若沒有領取基本工資或約定的完整薪 水,可向九五聯盟和地方勞工局申訴。 二、法定休息時間、休假和請假:勞基法規定每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 勞工並且享有每月休息7日(每日若工作8小時以上)之權利,以及工作滿一年享7天有給 薪年假、和國定假日給薪休假(1年共19天)之權利。若短少可要求額外給予加班費 1.33~1.66倍。依《勞工請假規則》,若結婚可請婚假給薪休假8天;喪假為3~8天;若生 病請病假雇主還是需給半薪,一年最多可請30天。 三、法定加班費:許多工讀生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但領的薪資仍和平常一樣,完全沒有 拿到加班費,這部份是一定可以依法追討回來的!依照勞基法第 30 條規定:勞工每日 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每月182小時),超過 部份通通要依勞基法第 24 條規定:在每日工作的第8-第10小時,給原本平均時薪的 1.33倍薪水;在第10-第12 小時,給原本平均時薪的1.66倍薪水。沒給的加班費依《民法 》5年內都可追討。 四、不被任意解雇與取得資遣費:按照勞基法,老闆其實並沒有權利隨意開除勞工(儘管 在自行約定的「試用期」內),除非公司發生「歇業、轉讓、虧損、業務變更」的時候, 或除非員工發生「暫停工作一個月以上、對於所擔任之工作明顯不能勝任」,才可開除。 但就是以上述這些理由開除,依勞基法第17條也必須在30日內付「資遣費」:工作1年要 給1個月工資的資遣費,不足1年以工作月數乘以1/24,依比例計算,不足1個月以1個月算 。如果沒有上述這些任何情形之一卻被開除,就是「非法解雇」,是違法的。 五、勞健保與提撥工資6%退休金:只要是工作的地方員工在5人以上,老闆就有替每一位 員工(儘管只做了一星期的試用期工讀生)投保「勞保」與「健保」的義務,並且要依據 員工每月的工資數額來投保(工資不同保費不同,請參考聯盟網站資料)。並且老闆也須 自工資外提出每月工資的6%給勞保局作為勞工未來的退休金。這是筆不小的錢,工讀生依 法也享有。例如一個人月薪20000,老闆一個月應繳交1200元退休金給勞保局,一年就有 14400元的退休金!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勞保局的各地方辦公室,申請查兌自己的勞健保保 費和退休金,若短少可向老闆索賠。 六、國定假日2倍工資:依據勞基法39條,只要在國定假日有上班,就可以領2倍的工資。 並且,工讀生也可在國定假日「排班不上班、但領一日薪水」。國定假日包括了:元旦、 元旦隔日(1/2)、過年年假(除夕到初三)、二二八紀念日、青年節(3/29) 、婦幼節(清 明節前一日)、清明節、勞動節日(5/1) 、端午節、中秋節、教師節(9/28)、雙十節、光 復節(10/25)、蔣公誕辰(10/31)、國父誕辰(11/12)、行憲紀念日(12/25)。老闆如果沒有 給,可以申請勞動檢查,或離職時以「積欠薪水」形式要回來。 七、不被訂罰則扣薪:勞基法26條規定,老闆不得自員工薪水中以任何名目扣薪。所以, 例如以遲到、工作不力、業績不足為由,扣員工薪水是違法的,絕對可以要回來(遲到時 最多被扣除「遲到時間」的工資)。老闆可設定達到一定工作績效將發給的「獎金」:如 全勤獎金、業績獎金,但「底薪」就必須高於基本工資——時薪95元。如果您工作的地方 有各種罰則,一定要向九五聯盟或地方勞工局申訴。 八、不被片面變更勞雇契約內容:不論有無簽立書面合約,應徵時說好的工作內容、條件 、福利…等 ,老闆沒有經過員工同意,是不能任意變更的。例如原本約定好會一週排班 20小時,老闆不可片面改為只排10小時的班來逼退員工;或者像是原本有補貼餐費,後來 片面取消,這些都是老闆片面變更勞雇契約內容的「違約行為」!是違法的!員工可以透 過勞資爭議調解和到法院訴訟,要求回應有的權益,可尋求九五聯盟或其他公益法律資源 (如各地區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援助。 九、索取打卡記錄、薪資單、工作規則:曾有補習班工讀生懷疑自己的薪資有誤,要求依 據打可核對薪資,不但被補習班禁止、還被凶!這是明顯違法的。勞基法23條要求老闆必 須保存工資記錄,也保障勞工取得自己薪資單的權利。薪資單上必須載明薪資如何計算的 ,至少包括工作時數和時薪。另外,也可向老闆索取自己的打卡記錄,和公司的工作規則 。 十、申訴救濟權益與不得被秋後算帳:若打工族上述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填妥「工作權益 爭取之委任代理書」向九五聯盟申訴,或依法向縣市勞工局與勞委會申訴、要求對公司勞 動檢查(依法7日內需調查,14日內做出處分),或可向地方勞工局申請與老闆進行「勞 資爭議調解」,也可透過法院對老闆提起各式訴訟。並且,勇敢站出來向老闆或各界伸張 權益的人,依法是不可以被老闆有任何不利對待、秋後算帳的!所以大家不用怕,依據勞 基法第 74 條規定:「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 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如果老闆對伸張權益的員工逼退、減薪、調職、解雇、恐嚇、與家長聯絡…等行為 ,不但違法無效,且將被處以20000元的罰款。 ----------------------------------分隔線----------------------------------- 以上內容轉錄自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3996459.html 青年勞動95聯盟 如果任何在工作上的權益受損 麻煩用溫柔的口吻跟你老闆說:貴公司可能近期會有勞工局人員拜訪!( ̄︶ ̄), 老闆記得要熱烈歡迎他(她)。 最後附上連絡電話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市府總機:27208889 或市話直撥1999市民熱線 工作規則、勞工住宅貸款及勞工保險 分機7031-7033、7013、7049 勞資爭議與 勞資會議 分機7016-701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研究院AcademyEarthAstroEcophilia環 ╯ 。 ╯ ╩╯ m3m3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98.163
kurei90259:推.... 59.112.250.36 07/01 21:53
loveminiq210:m一下啊 推 61.62.216.59 07/01 21:55
Benoit:大推 這個要M 或加入至底 218.166.156.65 07/01 21:56
timicham:推 59.112.225.59 07/01 21:57
magicsiren:push!! 61.230.218.143 07/01 21:59
wasi729:想請問自由排班的工讀生是否也有這些保障. 123.193.179.47 07/01 22:00
kevinalston:好文! 話說試用期的工讀生也有此保障?125.224.165.109 07/01 22:00
longvictory:推到爆吧! 61.57.115.98 07/01 22:05
YamadaYu:版主要M這篇啊 原波熱心 203.187.120.41 07/01 22:06
hudeijun:這篇一定要M啦 218.167.19.131 07/01 22:08
ailoveme:好好好!!! 61.229.209.40 07/01 22:08
amateur748:不管是自由排班或試用期全部都有保障的 61.228.98.163 07/01 22:09
CN091118:PUSH 希望大家能仔細閱讀 ^@^122.127.183.116 07/01 22:09
p05226:推~可是好多工讀生為了可以繼續賺錢 220.140.51.1 07/01 22:09
p05226:不計較這些,因為這樣才有不守法的雇主 220.140.51.1 07/01 22:10
ALLEN10818:m!!! 202.151.57.79 07/01 22:11
CN091118:的確 台灣很多資方都過很爽122.127.183.116 07/01 22:13
CN091118:最常見到的違規就是扣款和未投保= ㄦ=122.127.183.116 07/01 22:13
amateur748:其實在勞基法中根本沒有試用期這規定 61.228.98.163 07/01 22:14
amateur748:別被老闆騙了 61.228.98.163 07/01 22:15
※ 編輯: amateur748 來自: 61.228.98.163 (07/01 22:17)
jacky7757:在補習班上班~國定假日也有兩倍工資嗎?? 61.229.185.245 07/01 22:19
vyst:推! 很多人(包括受顧者)都不去注重這些事情 218.173.8.17 07/01 22:21
orion:雇主只要依照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220.132.167.239 07/01 22:25
orion:另外跟你簽約,就沒這些問題了。220.132.167.239 07/01 22:25
orion:雇主沒這麼笨的,不然為什麼現在都是責任制220.132.167.239 07/01 22:26
qa77330:這個一定要推阿 118.167.57.253 07/01 22:27
helenaprey:推202.132.200.167 07/01 22:31
amateur748:回JACKY 補習班一樣的 61.228.98.163 07/01 22:36
lightshining:的確,不投保及隨意刪減工時我都遇過 61.231.38.12 07/01 22:37
lightshining:只不過打工族往往都是因短時間需賺得 61.231.38.12 07/01 22:37
lightshining:大筆現金而枉顧了自己的權益 61.231.38.12 07/01 22:38
fred1014:第六點...好像沒有看過有老闆做過... 61.228.99.173 07/01 22:39
beastkobe:轉錄至看板 NTUT_ME496 07/01 22:40
aakk:這篇一定要被M啦! 61.216.171.101 07/01 22:40
amateur748:回orion 這部分就要靠自己研判簽約內容 61.228.98.163 07/01 22:44
ilckw1342:可以的話...這篇置底吧.... :) 192.192.154.48 07/01 22:44
amateur748:是否合理 61.228.98.163 07/01 22:44
kai09:我第一次覺得,法律給的目標好遙遠..... 219.91.82.196 07/01 22:45
attilawin:青年、教師、國父、蔣公、光復等是假日? 58.115.28.147 07/01 22:47
q741326:法律是這樣沒錯啦!可是公司也未必遵守118.169.210.208 07/01 22:47
attilawin:感覺有點過時了~應該要修改 58.115.28.147 07/01 22:47
q741326:希望雇主可以看到這篇文章118.169.210.208 07/01 22:47
xhs:我工作的地方常叫我加班..但時薪跟之前一樣122.116.161.230 07/01 22:53
xhs:要怎麼跟老版開口..加班薪水要變成1.33倍?122.116.161.230 07/01 22:54
ccbbaa:好文M!!! 203.73.55.178 07/01 23:01
ffgis:我覺得,雖然有些法條的立意是好的,可是卻 218.210.165.82 07/01 23:03
ireis:好文大推!!借轉網誌!!謝謝 210.209.232.56 07/01 23:04
ffgis:會讓一些想偷懶、不認真的人有更多理由藉口 218.210.165.82 07/01 23:06
monkey0524:講的很好聽 但是實際上大家都怕麻煩118.160.160.252 07/01 23:13
amateur748:回attilawin 請點下面連結有答案 61.228.98.163 07/01 23:17
amateur748:http://tinyurl.com/3uuux5 61.228.98.163 07/01 23:18
DanieLKilleR:怕麻煩+1 很多事需要先說清楚!! 163.21.84.185 07/01 23:21
jacky20332:可是還是大推 61.229.218.212 07/01 23:22
wei0928:文中好像沒提到實習階段是否有算時薪???122.116.181.253 07/01 23:27
wei0928:有請各問大大解答,謝謝!122.116.181.253 07/01 23:28
xclass:Good! 借轉! 203.67.209.102 07/01 23:30
wplynnsky:至底!至底!至底! 219.86.40.63 07/01 23:39
salwa:推 61.216.58.174 07/01 23:46
isfion:推 218.161.32.33 07/01 23:51
gnqwertyuiop:如果說約定好每天禮拜一到禮拜五打工 123.193.91.109 07/01 23:52
gnqwertyuiop:那禮拜六禮拜天加班的工資如何算?? 123.193.91.109 07/01 23:53
amateur748:樓上 第三點可以回答你的疑問^^ 61.228.98.163 07/02 00:00
rurubaba:好文推!! 123.194.161.52 07/02 00:06
pokjg:push 123.194.98.249 07/02 00:17
IFSG:勞工救星!! 219.87.210.208 07/02 00:36
xunter123:1.3.6.7.10全部都被吃的死死的 61.59.77.15 07/02 00:57
powbvxvdwoq:雖然很好 但只是規定..現實都不是如此 211.74.243.182 07/02 02:16
ccjjea:轉錄至看板 NUU_Talk 07/02 08:25
mendyliou:大推~(好多人推@@看推文好累...XD) 122.100.101.66 07/02 10:00
aqrs45:推啦 61.217.234.160 07/02 11:09
xslay:我怎麼覺得我應該去告一下老闆............ 203.79.152.79 07/02 15:48
moon110082:推推推推推~~~~~~~~~~~~~~~~~ 218.167.76.25 07/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