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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不論打工做的工作有多苦、有多按~ 我要向打工版版主以及95聯盟至上崇高的敬意! 因為大概2年前,打工還沒有95時薪保障 拎杯只能在這人肉市場裡.....不斷地希望老闆能給高一點的薪水 不過我們打工仔那能對抗老闆淫威,他不爽就換 還好至少現在誰敢低於95 那等著我收集好證據,去投訴了~~ 版上誰低於95我也要去檢舉^++++^y ============不會上色,大夥湊合著看 之分隔線========== 以下增列: 檢舉叫戰手則(會是叫戰手則,就是指我們要撩下去了喔) (1)收集相關資料,證明他時薪明顯低於95, 比如打卡資料影印、薪水存摺入帳證明 (2)你還可以去偷偷查老闆有沒有幫你保勞保, 沒有的話,順便一起檢舉 (3)去網路下載勞基法,順便再看看雇主有無違反其他條例。 因為這種雇主會想偷你薪水,一定還會偷偷違反其他條例! (4)準備好了,就準備向老闆宣戰,宣戰前,先偷偷看一下同事狀況 例如:他們是不是也是這樣,請他們一起檢舉(會更有效果) Fire in the hole!!!!! (5)開戰了!!但是開戰會損耗我軍氣力與兵力,建議若是想拿回自己部分 就拿這些資料去跟老闆談判,老闆不從,就檢舉給他好看 通常老闆聽的懂人話。不過我們要他難看是另外一回事 (那就啟動開戰模式吧)_ (6)記得喔,按照勞動基準法第第 24 條規定:在每日工作的第8-第10小時, 應給予原本平均時薪的1.33倍薪水; 在第10-第12 小時,給原本平均時薪的1.66倍薪水。 即使打工也一樣,你們會用的到~~~ (7)進攻!!(記得進攻前,勿打草驚蛇) 即使我們手上有許多有力證據,但開戰前千萬不可讓他知道, 不然他緊急應變我們可就功虧一簣。 (8)最後,打電話給台北市勞工局!!他會給你一個答案 他要你傳真資料給他,你就傳。寫資料,你就寫,就給老闆一個痛快。 網址:http://www.bola.taipei.gov.tw/ 法規下載-->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 -->法規檢索-->輸入勞動基準法-->get it! 一個舊新聞 沒保、少保勞健保與勞退金,拒發加班費,通通違反《勞基法》 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4034637.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31.116
linsir0825:低於95的非常多..聽說全家就不到95.. 218.210.7.108 06/29 12:52
sotsog:全家這種公司怎麼敢不到95? 59.112.50.78 06/29 12:53
oak2002:我同學7-11沒有95 122.117.56.153 06/29 12:55
minmin902:加盟的是看店長怎麼給122.126.122.241 06/29 12:57
※ 編輯: jizzsoul 來自: 59.112.131.116 (06/29 13:13)
linsir0825:三樓還等什麼..快去檢舉呀 218.210.7.108 06/29 13:11
※ 編輯: jizzsoul 來自: 59.112.131.116 (06/29 13:15)
linsir0825:像我這種旁觀者..第一點就有困難了 218.210.7.108 06/29 13:15
sotsog:第6條會有公司遵守嗎?..我上次工作12個小時 59.112.50.78 06/29 13:17
sotsog:如果照第六條...還差蠻多錢的.. 59.112.50.78 06/29 13:18
jizzsoul:其實很多雇主也不清楚勞基法...>_<a 59.112.131.116 06/29 13:19
awpex127:檢舉沒用啊..老闆把你掉到外縣市 61.217.225.160 06/29 13:20
sotsog:其實要檢舉就要有離職的打算了... 59.112.50.78 06/29 13:22
jizzsoul:對啊~不然怎麼會叫開戰呢^++++^ 59.112.131.116 06/29 13:24
stella74814:快去檢舉! 61.228.96.27 06/29 13:32
※ 編輯: jizzsoul 來自: 59.112.131.116 (06/29 13:36)
s0s047:你是想吵架還是想賺錢= =" 61.229.204.158 06/29 15:36
CelineLin:根據第六條...像我們這種在補習班打工領 123.193.84.94 06/30 05:24
CelineLin:也適用嗎?每週六我們帶班就要11-12hr但 123.193.84.94 06/30 05:25
CelineLin:但一直都領95/hr(領現) 123.193.84.94 06/30 05:26
發這篇其實原本是想向這些人致意~不想戰老闆(但人總會碰到惡老闆) 加上有人問如何檢舉?所以才追加如何檢舉..... 樓上補習班現象是「目前違法加班」之大宗,新聞連結就有提到這是違法 但凡事先溝通,自己先收集證據,最後才開戰 ※ 編輯: jizzsoul 來自: 59.112.128.232 (06/30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