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art-tim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經板友來信提醒,特以此公告說明並勸導之。 以下法條引用自「勞動基準法 - 98.04.22修訂版」: 第 37 條 (休假)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第 39 條 (假日休息工資照給及假日工作工資加倍)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 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 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 同。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23 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 二、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 (九月二十八日) 五、國慶日 (十月十日)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十月三十一日) 七、國父誕辰紀念日 (十一月十二日) 八、行憲紀念日 (十二月二十五日)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二、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四、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六、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七、農曆除夕 八、台灣光復節 (十月二十五日) 若於上述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徵才, 則需按照勞工局之規定發放基本底薪之兩倍工資予工讀生&兼職人員以及正職人員, 基本底薪之兩倍亦即190/hr, 若未滿基本底薪之兩倍且經板友檢舉或板主發現, 則視為違法並依照板規劣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37.120
bigwhiteeat:六日也算嗎? 140.119.129.69 11/08 15:44
hunter2068:跟我一樣的疑問!這樣看人力銀都違規阿 125.232.71.80 11/08 15:49
bigwhiteeat:假日給150UP就偷笑了 140.119.129.69 11/08 15:52
CN091118:企業主會裝死當作沒這回事 218.163.90.195 11/08 16:01
ppthong:之前有過過年由105->110...- -! 114.44.129.132 11/08 16:14
cm915307:應該沒公司會想遵守... 218.164.74.184 11/08 23:36
DavidChen:提出不同意見,已聯繫版主~ 220.132.214.5 11/09 01:47
weedyc:六、日不算,本篇僅指「國定假日」之部分。118.232.147.104 11/09 01:54
rabbitsuit:勞委會的解釋好像不是這樣 124.11.134.111 11/09 19:04
rabbitsuit:所謂應加倍發給指的是 124.11.134.111 11/09 19:04
rabbitsuit:假日不上班即已有一日工資,如出勤則自 124.11.134.111 11/09 19:04
rabbitsuit:當再額外給予一日工資,故當日算起來已 124.11.134.111 11/09 19:05
rabbitsuit:領取了一日工資的2倍份,稱為加倍發給 124.11.134.111 11/09 19:05
rabbitsuit:不知現在解釋令是否有更新的說法 124.11.134.111 11/09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