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04119 (a404119)
看板part-time
標題Re: [心得] PT相關法規
時間Wed Feb 10 01:24:53 2010
剛好想要PO文問問題
剛好就有大大列舉幾條法規
想請問的是有關於勞26
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
: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假如說店裡有東西被偷
當班的PT被老闆扣薪水
這樣有違法媽?
又有如餐飲業
可能摔破東西或是把東西弄到客人身上
雇主因此扣薪請問這樣有違法媽?
畢竟PT薪水有限
能清楚知道相關法規能保護自己比較好
希望能有大大授業解惑摟!
※ 引述《michaelliu (我是個好人)》之銘言:
: 前陣子為了一家拖薪的公司,打算採取法律行動應該稍微查了一下資料
: 板上精華區相關法律條文個人也認為稍有不足
: 於是 就稍微整理了一下...
: 以下為個人篩選後 認為對於PT相關且較易接觸到的一些法規
: 如有op 勘誤 或版龜等...懇請告知 隨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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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勞基法
: ======
: 第二十一條(工資之議定及基本工資)
: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第二十四條(加班工資之計算標準)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 第二十五條(性別歧視之禁止)
: 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
: 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
: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 第三十條(每日、每週之工作時數)
: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或勞工半數以上同意,得將其週內一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
: 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仍以
: 四十八小時為度。
: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存一年。
: 第三十六條(例假)
: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第三十七條(休假)
: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 第三十八條(特別休假)
: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 第三十九條(假日工資及加班工資)
: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
: 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
: ,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 ==============
: 性別工作平等法
: ==============
: 第七條
: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
: 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 第八條
: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 第九條
: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 第十條
: 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
: 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
: 限。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 ==========
: 就業服務法
: ==========
: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
: 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
: 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
: 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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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
: 雖然篩選後了還是又臭又長 感謝看完....
: 順便一提
: 違法的行為還真是常見阿 = =
: 尤其是勞基25 26 39、性別工作平等法7 10 就業服務法5-2……等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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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4.108
推 michaelliu:依勞26 且無其他法條認定例外 理論上是 114.25.251.99 02/10 01:29
→ michaelliu:不可扣薪資的...吧(?) XDDD 114.25.251.99 02/10 01:29
→ michaelliu:畢竟不是讀法律的 太身的問題我會囧= = 114.25.251.99 02/10 01:30
因為這種事情其實不少
便利商店跟一些餐廳都有聽說過相關事件雇主要PT賠償的情事
可能大家要多注意別讓自身權益受損摟!
※ 編輯: a404119 來自: 59.117.4.108 (02/10 01:33)
→ michaelliu:被問了才發現我也沒注意到XDD 可以順便 114.25.251.99 02/10 01:35
→ michaelliu:請高人指點嗎???(跪) 114.25.251.99 02/10 01:35
→ BardOrpheus:雇主不可預扣薪資,但可要求員工賠償 219.68.97.73 02/10 01:41
→ kinghtt:東西被偷除非你怠忽職守(打瞌睡/不在櫃台) 61.230.71.203 02/10 02:14
→ kinghtt:才有可能被要求賠償,打翻東西造成客人損失 61.230.71.203 02/10 02:15
→ kinghtt:讓店裡賠錢是可以要求你賠償,但金額在一定 61.230.71.203 02/10 02:16
→ kinghtt:額度下通常是由店裡的利潤去扣,很少有聽說 61.230.71.203 02/10 02:17
→ kinghtt:真的要工讀生去賠錢 61.230.71.203 02/10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