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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想要PO文問問題 剛好就有大大列舉幾條法規 想請問的是有關於勞26 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 :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假如說店裡有東西被偷 當班的PT被老闆扣薪水 這樣有違法媽? 又有如餐飲業 可能摔破東西或是把東西弄到客人身上 雇主因此扣薪請問這樣有違法媽? 畢竟PT薪水有限 能清楚知道相關法規能保護自己比較好 希望能有大大授業解惑摟! ※ 引述《michaelliu (我是個好人)》之銘言: : 前陣子為了一家拖薪的公司,打算採取法律行動應該稍微查了一下資料 : 板上精華區相關法律條文個人也認為稍有不足 : 於是 就稍微整理了一下... : 以下為個人篩選後 認為對於PT相關且較易接觸到的一些法規 : 如有op 勘誤 或版龜等...懇請告知 隨後刪除^^ : ============================================================================ : ====== : 勞基法 : ====== : 第二十一條(工資之議定及基本工資) :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第二十四條(加班工資之計算標準)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 第二十五條(性別歧視之禁止) : 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 : 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 :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 第三十條(每日、每週之工作時數) :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或勞工半數以上同意,得將其週內一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 : 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仍以 : 四十八小時為度。 :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存一年。 : 第三十六條(例假) :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第三十七條(休假) :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 第三十八條(特別休假) :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 第三十九條(假日工資及加班工資) :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 : 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 : ,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 ============== : 性別工作平等法 : ============== : 第七條 :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 : 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 第八條 :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 第九條 :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 第十條 : 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 : 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 : 限。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 ========== : 就業服務法 : ========== :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 : 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 : 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 : 體。 : ========================================================================== : 以上 : 雖然篩選後了還是又臭又長 感謝看完.... : 順便一提 : 違法的行為還真是常見阿 = = : 尤其是勞基25 26 39、性別工作平等法7 10 就業服務法5-2……等 X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4.108
michaelliu:依勞26 且無其他法條認定例外 理論上是 114.25.251.99 02/10 01:29
michaelliu:不可扣薪資的...吧(?) XDDD 114.25.251.99 02/10 01:29
michaelliu:畢竟不是讀法律的 太身的問題我會囧= = 114.25.251.99 02/10 01:30
因為這種事情其實不少 便利商店跟一些餐廳都有聽說過相關事件雇主要PT賠償的情事 可能大家要多注意別讓自身權益受損摟! ※ 編輯: a404119 來自: 59.117.4.108 (02/10 01:33)
michaelliu:被問了才發現我也沒注意到XDD 可以順便 114.25.251.99 02/10 01:35
michaelliu:請高人指點嗎???(跪) 114.25.251.99 02/10 01:35
BardOrpheus:雇主不可預扣薪資,但可要求員工賠償 219.68.97.73 02/10 01:41
kinghtt:東西被偷除非你怠忽職守(打瞌睡/不在櫃台) 61.230.71.203 02/10 02:14
kinghtt:才有可能被要求賠償,打翻東西造成客人損失 61.230.71.203 02/10 02:15
kinghtt:讓店裡賠錢是可以要求你賠償,但金額在一定 61.230.71.203 02/10 02:16
kinghtt:額度下通常是由店裡的利潤去扣,很少有聽說 61.230.71.203 02/10 02:17
kinghtt:真的要工讀生去賠錢 61.230.71.203 02/10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