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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hz135 (PPP)》之銘言: : 週一我在板上看到一個降血糖的藥 : 我是學生 以前也沒試過 : 中間經過一段曲折的經歷後>_< 不好的經歷 : 今天週五早上我從桃園到台北 : 才看到合約上的藥換了 變成精神舒緩的藥 : 錢沒變 但是時間也變了 倒至我不能參加實驗 : 前一天才跟小姐通過信 : 我又被輕視和被騙的感覺 : 我希望尋求法律途徑申訴 : 若是法律只保護有錢人 可能會告知媒體記者 : 公司的惡行~~ 我想請問一下 你說有合約書 我連同最近 作了三次藥物試驗 我沒有看過什麼合約書 試驗同意書倒是有簽一份拉 你想說的應該是招募方未先告知你 便逕行將你更動至其他藥物的試驗吧 標題下得有點聳動 會讓人誤會 你接受的藥物有問題 甚至是像推文說的 中途更換試驗藥物(這不是開玩笑的..) 你被輕視或感覺不好這我認同 但是你想循求法律途徑??你可以告訴我 你想依據哪一條法規嗎? ※ 編輯: afuipis520 來自: 61.224.38.116 (03/23 12:55)
Hu1din:原po是藥商? 03/23 13:01
afuipis520:樓上是指lhz?? 我也是受試者~ 03/23 13:04
visa829:樓上還挺像是藥商還是工讀生的... 03/24 00:50
dudee:不會阿 他標題下得很好阿 不是藥物有問題 而是打工內容 03/24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