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KERKILLER (壞小孩壞小孩~ :p)》之銘言:
: 誰能來保證我的安全呢???
: 我只是才剛要上大學的新生
: 沒有任何社會經驗
: 論耍手段報復
: 我絕對沒有任何招架之力
今天偶然看到這一系列文章,把整個系列都看完.....
我能體會你的心情,我自己是在臺灣工作幾年,後來到美國念研究所
我的建議與感想是,法律是保護懂得利用它的.....
我是你的話,我跟找勞工局和衛生局投訴,用現有體制解決,而且很有用
但你最好有事證
我不建議用父母人脈之類私下處理,那是下下之道
但既然要挺身而出,就不要怕報復,如果怕,就只好自己吃悶虧,這社會就這樣
你的情形跟實際的上班情形比,算輕微的
實際狀況是,如果想跟公司講法理,你可以打電話跟勞工局投訴
勞工局會派人做勞動檢查,你會出口氣,但你的大名很可能在圈子內傳開
看你自己願不願意付出這待價,不然你看為什麼上班版一堆人在那叫
公司甚至於同個圈子的,資方通常都是在同一陣線,員工向上級投訴,效果不大
只是把自己名聲在圈內傳開,客戶去找公司投訴才有用,員工真要投訴
應該是找政府相關單位......
如果你不想讓人家知道你是誰,人家又要怎麼去處理勞資糾紛?
我以前在臺灣時,有次跟個店家有消費爭議,我跟市政府投訴
事件很快就解決,但我的資料對方也知道,包括電話大名地址....
我不說明是誰,他們怎麼知道是那件事,政府要怎麼處理
在美國有黑人在我住處附近製造噪音,我講他不聽,打電話叫警察來..
他們大概也知道是誰報警,知道就知道,警察局那有備案,要報復
警察一查就知道是誰幹的,我知道我不叫警察我不投訴,法律是無法保障我的
這樣下去問題無法解決,只是造成更多人受害,你敢報警,他們還會有所忌憚
你不敢聲張,他們會變本加厲,很多壞人都這樣看被害人的心理
但如果你不想張揚,我還想到一個,不確定是否可行,你可以試試
找東森的社會追緝令,說你是顧客,那家店的衛生有問題,上一次節目,它就有得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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