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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則是我本人的回應,我是率先發難在part-time版發黑文的人 也是在旅展率先發難,自請辭職的工讀生。 本篇針對廠商的答覆來做回應。 1.資方在徵人的發文上只有寫說"日薪1000元+每日都有業績獎金" 完全沒有提到獎金的發放是有門檻的,面試的時候也沒講,面試只告知我們 個別攤位會有不同的制度,像我的攤位幸福綠光,面試時說是按比例分配 佈展當天又說,每天的第一名有獎金2000元,每天最後一名會被請走人 "過了門檻才有獎金"的說法從未聽說! 遑論那個門檻如何訂定! 這點廠商在回文中,兜了一大圈寫了很多無關的話,卻完全沒有說明。 給我的觀感是,如果他們想省下獎金,事先不宣布門檻 只要看旅展結束總結業績,事後再宣稱門檻是"高於所有人達到的業績的某個數字" 就可以完全的省下獎金了不是嗎? 希望廠商能提出解釋,為什麼業績有門檻、要超過門檻才發獎金的條件 竟然不在面試or開展之前先說明? 又,如果,第一天沒有工讀生達到可以頒發獎金的標準 為什麼老闆娘/會計在第一天要下班前對大家宣布明天一早"頒獎" ?! 2.入場工作證夠或不夠,又或是廠商工讀生要請幾位,以資方參展多年經驗來說 怎麼可能會不知道呢? 這都不應該是亂解雇or每日要脅解雇工讀生的原因 3.在附近並不是只有麗舍相關工讀有便當吃,明明隔壁的湯悅也有 4.資方發給半天離開的工讀生是說用"時薪"去算的 並不是回覆文所說的"半日薪" 而且,這個部分"時薪"只有100元,不足勞基法訂立的103元 明顯違法。 5.每一個要領錢的人都要親簽薪資單,不然根本拿不到半毛錢 其實每個人都不滿意薪資,時薪100誰會滿意? 但錢不能不拿啊? 所以我現在在這邊表明,我不滿意我第二天拿到的錢,雖然我也有簽名。 (ps:我第二天09:30-15:00,只領到500元) 6.我的po文句句屬實,請廠商提出所謂"違背事實的陳述"是哪一句? 否則我也保留法律追溯權 7.我本身不是大學生,其實已經畢業已久,且現在也找到正職工作 (11/1才開始上班) ,因為我答應旅展在先,為了誠信,特別為此延後到職上班的日期, 我本身應徵旅展工讀的時候是待業中,而且已經待業超過3個月了。 早就鎖定要在旅展找打工的我,當初同時拿到兩個工作機會,一個是麗舍 另一個則是時薪110的沒有銷售壓力的工讀。 畢竟待業很久了,希望能多賺一點錢,所以我才選擇麗舍的日薪1000+獎金, 推掉了時薪110的那份工,現在超後悔! 若做另一份可以做足4天好的多! 我要告訴那聲稱"再也不會有獎金制度"的資方: 並不是工讀生一直在想獎金而心生怨恨,而是因為妳們說有獎金大家才來應徵的 但是獎金從第一天說要發都沒發,一直延後一直推拖 工讀生都是臨時工,我們都不認識資方,沒有人能說的準也許資方會食言 只要沒拿到手,工讀生是害怕根本拿不到錢,而不是只想著錢 況且主管又三不五時來強調要砍人,搞得人心惶惶 這樣又有誰會心甘情願幫你賣命效勞呢? 最後的最後,我自己有去過我賣的那間民宿幸福綠光,它真得很美 由衷的希望幸福綠光的老闆不是妳們、 希望不會因為旅展廠商惡劣行徑這樣就讓它倒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1.97
Jo:本篇回覆是針對 文章代碼(AID): #1GamoSDh 一文 11/05 01:27
joan0214:我們大湖麗舍也有好幾位工讀生寄信給korsg板主,請板主代 11/05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