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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作者: PUBSHIN (小泡泡)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心得] 遠見雜誌電訪員.. 時間: Sat Aug 9 13:57:10 2008 ====================== ◥█ ▎▊▎▏▋▉▎ 發 文 注 意 事 項 ▋▏▎▋▉▏ █◤ 本篇為用來與版友分享打工心得的格式 若有錯誤請ctrl+x 小a取消掉 -------------------------以上文字可用ctrl+y刪除----------------------------- ◎工作時間地點: 台北遠見雜誌松江路93巷2號4樓 ◎工作內容/薪水: 6:20~10:00 450 心得分享:想説通過訪訊測驗開心的去上了三天班,這幾天當中也很認真的學習 增加自己訪訊的技巧。當中或許有一些小差錯,但是也是很盡力的去學習改進。 後面這兩天也加班想說新人別要求太多。誰知道就在這個案子結束後隔天就接到電話 說表現不符合資格,選項誤勾之類的錯誤要我下禮拜不用來上班了.. PS:訪訊時有說如果錄用後工作沒超過三天班薪水是不發的! 有沒有這麼剛好?在案子趕完後又是剛好做滿三天就把人家踢走?最好是這樣啦 當下我當然很怒阿,然後我就問那我之前是加班加火大的嗎?最少也把加班薪水給我 雖然可能不多但是感覺就是一整個不對勁。後來才跟我說下禮拜再上一天班然後再把薪水 補我。 ----------------以上是事情始末--------------- 我是不知道到底是我的問題還是怎樣啦,既然當初通過測試篩選說可以現在又突然說這 樣那個時間點真的讓我很不舒服,也讓我有很多沒必要的猜測。原本只是想說不想去 做推銷方面的電訪,沒想到卻被這樣這樣子搞!唉~暑假打工真得要慎選阿。 對了沒做超過三天沒薪水真的合法嗎?如果以他事先有告知的話?不知道有沒有人因此 受害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75.80
aflyer20:驚 有這種事 我跟你是同時上的ㄟ123.194.197.137 08/09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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