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uuck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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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惡劣業主虛報薪資,勞方如何自保?
時間Thu Oct 21 01:10:31 2004
日前弟弟才跟我反應,他原本工作的店面,店長在一週前突然
告知他,9月份的薪水裡面有工讀生B的薪水,要他拿出現金給工讀生B
(誇張是10月份的薪水也會這樣幹!2個人的薪水匯到一個人的戶頭裡!!)
並把公司內部網路資料庫上登錄的班表給他看,該店長竟然虛報我弟弟
的班表(也就是虛報工時),該店長把工讀生B作的時數算到我弟頭上!!
雖然比對後金額的確有部份是工讀生B的,但弟弟當天心情還是很糟,
後來才跟我聊到這件事,我當下覺得事情不妙
後來我向當地稅捐處營所稅股(課)諮詢才了解,這是很嚴重的逃
漏稅行為,諷刺的是,我弟弟工作的店面跟當地稅捐處距離不到100公尺遠......
弟弟有問店長為何要把工讀生B的薪水匯到他的帳戶裡,店長一開始
說是工讀生B的資料『太晚交』,所以薪水來不及匯進去,只好匯到他的
帳戶裡頭;後來我找店長理論後,店長才改口說是工讀生B的家境困難,
該工讀生B的母親希望少繳點稅....所以店長出此下策...(最好是可以這樣\_/)
然後正好我弟只做早上,晚上沒班,所以就報他晚上有班......
然後店長還強調這其實『不關他的事』,並表示這種現金『往來』是很
『平常』的事,並保證國稅局查不到.....(你馬幫幫忙,稅捐處就在旁邊啊!!)
後來,店長承諾會開出勤時數的資料影本,但是卻始終一直找理由拖
時間,沒有出勤時數的相關資料的話,到時明年國稅局去查也會死無對證
該店長日前就已經把造假的資料登在公司網路資料庫裡了.....(所以公司
才會匯錢,不過我弟跟我說店裡手寫的班表似忽還沒被塗改)
後來我打電話到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申訴專線詢問,結果該處
室人員一直強調他們只能幫忙『協調』,其他都無能為力......\_/
我問說有無行政法規可以強制資方開出勤時數證明,該處室推說沒有
還說要強制的話只能上法院,他們政府機關只能幫忙當和事佬.....=__=
並不斷的強調希望勞資雙方『私下和解』.....=__=+
現在弟弟想辭工作,可是又怕明年繳稅時因為被虛報薪資而多繳,唯一
的證據─出勤證明,店長又死不肯給,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又只會踢皮球
因此想問問板上熟稔法律的板友們的意見,還請不吝給與意見 m(_ _)m
(很不希望最後要打官司,是希望能讓該店長知難而退....畢竟你店長
虛報薪資已經很過份了....你少繳營所稅我們卻要多繳綜所稅?欺負人也
不是這樣)
話說,這間店原本暑假的員工很多,多到可比排兩張班表,但是到了現在
有40%的人想要離職,原本一開始有個95nt/hr的工讀生(能力已達店長級)
最後還是離開了.....我弟當時心裡就感覺很奇怪,但沒想到事情演變到
現在會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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