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karlrecon:劣文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你要不要也進水桶一年? 07/31 20:10
噓 hurryken:總之 GOODBYE 07/31 20:11
噓 onlymatsujun:就總是有你這種討噓的~discovery會不會談到你這種人 07/31 20:18
→ onlymatsujun:的心態啊??? 07/31 20:19
噓 phyo:嘴砲王 這種是很好說嘴嗎? 講的一副很了不起的樣子.. 07/31 20:20
噓 scars:你說的很有道理 07/31 20:35
噓 mizukione: 07/31 20:36
噓 notic:被判刑耶!你就保證出來後一定會是一條好漢... 07/31 20:55
噓 jasperamos:你真他媽的雜碎~~~亂散播不正確的訊息 07/31 20:58
噓 pinkwind:你在蒐集劣文嗎? 還是自以為你這種沒道德的思想很厲害? 07/31 21:36
噓 dearbaby:喔 你是故意賺劣文吧 只能用劣文滿足自己的人真可悲 07/31 21:59
※ 編輯: LP100kg 來自: 218.184.99.86 (07/31 22:25)
噓 cronus12:無聊 幸災樂禍的傢伙 07/31 23:36
噓 karlrecon:我想你必須先知道為什麼有法律,然後修正一下你的價值觀 07/31 23:39
→ karlrecon:今天如果法律是上天訂的,那也許我會支持你的看法 07/31 23:40
→ karlrecon:但現在你這種想法,就是矯枉過正 07/31 23:40
→ rythem:我要推我樓上的,噓原PO =皿=! 07/31 23:42
推 on1yyes:真中肯! 07/31 23:47
噓 lovisa:你就不要犯錯 08/01 00:00
噓 mizukione:講的好像一副原po只要肯道歉肯認錯就是對了<=只有你這麼 08/01 00:02
噓 ChienChihLai: 08/01 00:03
→ mizukione:解讀吧= =沒人說他對阿 是在說他勇於認錯阿 這又不對了 08/01 00:03
噓 shihichou:什麼叫出來又是一條好漢,你到底有沒有出過社會啊! 08/01 00:13
→ shihichou:就你的見解,我覺得一點建設性都沒有,以上 08/01 00:13
推 PttHuge:我覺得這位仁兄講出了大家都不敢講的話 08/01 00:17
→ PttHuge:凡事都有一體兩面,這位施主的話也未必讓人家噓成這樣 08/01 00:17
噓 jasperamos:你就不要犯錯!! 08/01 00:19
噓 shihichou:請樓上大大先看過所有人給原po的意見再下定論 08/01 00:20
→ shihichou:是ptthuge大 08/01 00:20
噓 lovesong:智障嗎......自以為很懂法律....... 08/01 00:30
→ LP100kg:樓上的最厲害 我嚇死了 08/01 00:31
→ LP100kg:刑法第320條 普通竊盜罪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 08/01 00:35
→ LP100kg:以下罰金 08/01 00:37
推 irisFalling:有些話還蠻中肯的 08/01 00:37
→ LP100kg:但原po的情況屬於刑法第59條 犯罪之情況可憫恕者 08/01 00:37
→ LP100kg:以及第62條自首減輕原則 法官一定會酌量減刑 08/01 00:39
→ LP100kg:不然請lovesong大律師來幫原po吧 不要只會出一張嘴 缺~~ 08/01 00:40
推 crabbycat:其實很中肯,但會不會被告那真的都是原po的命了 08/01 00:54
推 mayoxx:我完全認同法律,因為法律給我噓你的權力! 08/01 01:08
推 musickevin:有些很中肯啊 08/01 01:50
推 RunPaPa:我覺得他的確是說出了事情很客觀的另一面.... 08/01 02:05
→ mouse751117:LP大你已經說了原po的情況是刑59條可憫恕者,那麼何苦 08/01 02:09
→ mouse751117:叫原po蹲一年,這幾天的煎熬已經足夠讓他反省了吧 08/01 02:11
推 itas:............. 你屌XD 08/01 02:12
→ quickjapanes:原po今天還沒來,收押禁見嚕嗎? 08/01 02:12
推 dreamfly2000:我也推有些話很中肯 大家都太過發揮同情心 如果什麼갠 08/01 02:19
→ dreamfly2000:都是可以認錯賠錢了事 那我們要刑法幹麻 都庭外和解 08/01 02:19
→ dreamfly2000:就算啦...不是在說風涼話 但真的覺得今天還沒被函送 08/01 02:20
→ dreamfly2000:警局已經是萬幸了 做錯事本來就有一定的懲罰吧~ 08/01 02:21
噓 sassa:........ 08/01 04:16
噓 dog79721:假賽 08/01 08:54
噓 heber:噓你是我的自由.. 我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 XXXD 08/01 09:35
推 chenmous:真的很中肯!!推一下 08/01 10:01
推 bowgo:有些滿中肯的.但是原po肯認錯也很難得.給他一次機會吧 08/01 10:48
推 after24hr:雖然前半段危言聳聽.但是之後說的沒錯..中肯+1 08/01 10:47
→ after24hr:PS.在文章底下發話是一種樂趣.並不是躲!! 08/01 10:52
推 b99991:我推 錯就是錯阿 08/01 10:59
噓 ada73: 08/01 11:29
噓 Queen35: 虛偽 08/01 11:30
噓 angeldusty:噓 08/01 11:31
噓 davy012345:這是一個民主的社會 我有發表自己言論的權利 08/01 11:47
噓 davy012345:也有表達自我看法的自由 所以我可以噓你 沒錯吧? 08/01 11:48
噓 heber:推原PO是因為他勇於認錯...這樣算同情心嗎? 08/01 11:50
推 SsLanRo:推 做錯事本來就是該罰..就算有悔意..但還是錯 08/01 12:31
噓 karlrecon:難道一定要受法律制裁才叫有罰到? 心理壓力在法律上也 08/01 12:39
→ karlrecon:是會考量的一種自覺性懲罰,就這點我覺得原PO已經罰夠了 08/01 12:39
噓 keithking:討噓 如你所願 08/01 12:40
噓 TonydeWang:自以為自己說了什麼好建議 你自己是去蹲過幾年? 08/01 13:31
推 lyuping:補推 若是誰家有錢請會偷東西的員工不在意請請我 謝謝 08/01 13:53
噓 crazygoofy:看你ID就知道你沒讀什麼書 跟你文章一樣沒水準 08/01 15:18
噓 shengwei:... 08/01 15:29
噓 satc:請別人別推文噓自己,自己還不是忍不住看了! 08/01 17:55
→ satc:好可憐的人!希望有一天你能長大!加油! 08/01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