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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分享: 我也不知道該不該發黑名 只是希望大家以後在找這類工作時,能再看仔細一點,切記要先簽約 這份工作是由國稅局總局發包給外面的廠商做的 所以雖然我們在國稅局的松山分局中上班,但名字是歸在廠商下頭 總局要我們掃松山分局檔案庫的文件,每個禮拜都要交規定的數量出來 (有簽保密,就不說數目了) 總共有工讀三人,一人拆文件一人掃瞄一人轉檔 詳細過程我就不細述了,如果大家去國稅局掃瞄處的話,上面都會貼工作流程給一般民眾 看,我們就是要把文件做成電子檔,供一般民眾調閱。 我差不多是七月中後開始這份工作,之前已經有兩個同事了,一個過沒多久就離職,之後 又新進一個。 負責的廠商是兩個小姐,老實說我們也只看過她們兩個 比較常來的是乙小姐 她認為請了三個工讀生,就應該要好好的增加文件的數量,所以自己在總局規定的數量外 又多添了一些數字上去 問題是,常常我們趕得要死,一個禮拜的量也沒辦法追上她所要求的數字 我個人是覺得那數字太過勉強,比如說她希望我們多做兩千筆,過沒多久就會變成四千筆 三個人分工,看起來專心做一件事可以很快,可是一些小細節卻很花時間 掃瞄的要精確,盡量連照片都要跟文件上的都一樣,所以要花一些時間去調 拆文件的要把非A4規格的都印成A4,不是文件類的也要一份份去印成紙檔 轉檔的要全部重新再把掃過的文件看一次,一頁頁的跟文件比,不清楚的要抽出來重掃 我們可以交出總局規定的數目,但真的趕不出她要的數目 所以她那一陣子頗有微詞,後來要求我們寫工作進度表給她,然後說要把這個月的加班費 都扣下來,如果我們有趕上進度再匯給我們 我們上班時間是八點半到五點半,常常為了趕上進度而加班到六點或六點半,假日也會過 來趕進度 到了十月底那天 甲小姐在下午那天突然打給我們,說是總局剛剛告訴她們,數量已經到了 下星期一是最後一次交貨 當場我們都超傻眼,因為當初她們公司在打工版說是要做到年底啊!!! 還偏偏挑十月「底」時叫我們走人,也太剛好 甲小姐還說,乙小姐待會要過來跟我們解釋狀況看怎麼樣 乙小姐後來是來了,但一個字也沒對我們解釋,在那邊不知道瞎忙什麼,後來還出去給我 們一人買了一瓶飲料 我超傻眼的,想說,妳這是心虛還是要討好我們? 她三點多來到五點多,什麼話都沒說,我五點半要趕著去補習,心裡又很急 所以就開口問她 我的問題是:當初說好做到年底,為什麼這麼臨時就說下星期不用來上班? 而且我不相信妳們公司沒有在計算我們所累積下來的數量,就算總局不通知妳們,妳們也 該提醒我們,說做到哪個數目了,離總局要求的總數量還剩多少,讓我們心裡有個底,而 不是跟我們說一句是總局說的就了事了! 我實在是覺得乙小姐在推託,她說:我們公司也有一直要總局趕快給我們正確的數目呀, 畢竟我們這邊所算的,跟總局算得不一定一樣,我們真的有一直問了,是那邊的工程師 一直沒有跟我們說,我們今天接到電話,也很驚訝呀。 ......聽到這種話,只覺得,她要把責任都歸到我們問不到的總局身上 就算妳怕跟總局算的數字不一樣,那是不是也該先跟我們說一聲,事後再來跟我裝無辜, 真的是佛也發火 我並不認為我有對不起這份工作的地方,雖然我有補習,但我沒上課的日子,能留下來加 班的話我就留下來,其他兩個同事是早就把六點半當成下班時間了 後來我另一位同事打去勞工局問,那邊是說,我可以跟他們要預告十天內的薪水,還有 非自願離職證明(還有一份是什麼我忘了) 因為加班費一直都沒給(我想是七到十月的都沒有),同事又去問,她們卻說,沒有達到 她們所規定的件數,所以不發,只給八小時 沒達到妳們的件數但我們有達到總局的數目啊!!!! 然後跟她們問非自願離職證明,(這裡更正,同事跟我說是她們說要去問問公司,抱歉, 不是說不給。) 我是不太懂法,除了提醒這種性質工作的各位,要眼睛擦亮點外,一定要問簽約的事 當初她們在版上是說做到年底,如今隨便就變卦 這種情況,我可以跟勞工局申訴嗎?也可以跟她們公司要這些證明嗎? -- 「為什麼我必須連續兩個禮拜看到超人般的傢伙一家人在吵架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85.200
kissinwang:代徵公司是哪家阿~~直接說出來吧~~ 140.112.98.14 11/18 14:23
evartkimo:辛苦了~ 加油=_=! 218.169.82.196 11/18 14:28
tenlia:這樣的說法代表他們可能常這樣做=.= 118.166.243.46 11/18 14:32
halfmonster:你可以去找國稅局工程師..問他情況是 124.9.142.2 11/18 14:39
halfmonster:不是跟那間公司說的一樣.. 124.9.142.2 11/18 14:39
halfmonster:不然只好再去勞工局看能幫你什麼 124.9.142.2 11/18 14:40
ning610:我覺得可以申訴看看.. 畢竟不是以件計酬 211.74.96.14 11/18 14:41
ning610:當初沒簽約 不只代表你們沒保障 他也沒有~ 211.74.96.14 11/18 14:41
ning610:不過最好可以先拿到出勤表證明有加班 211.74.96.14 11/18 14:42
halfmonster:總局問不到..松山分局的人總可以問吧 124.9.142.2 11/18 14:43
halfmonster:這件事結果再怎樣壞也就現在這樣了... 124.9.142.2 11/18 14:45
halfmonster:多為自己爭取一點吧! 124.9.142.2 11/18 14:45
square0705:感覺是他們逼你們早點完工就可以少付餉118.231.146.190 11/18 14:52
square0705:但又不給加班費就太賤了可以打去勞工局118.231.146.190 11/18 14:53
whitehome:S大說的正是我們幾個在推測的= = 218.169.85.200 11/18 14:55
dengweki:爛公司,為了省錢,假名義趕進度超時工作 61.20.172.222 11/18 14:57
dengweki:又故意以未達要求,扣加班費,你們上班有 61.20.172.222 11/18 14:58
dengweki:打卡或簽到嗎?口頭要約,也是契約。加油 61.20.172.222 11/18 14:59
sr0:現在時機很差 惡質的資方很常見大家要小心啊 114.43.120.250 11/18 15:52
lingray:時機差好多年了...2000之前就開始了吧= = 218.160.180.12 11/18 16:00
kaiandgreen:他們趕進度想向上邀功順便省錢 203.73.243.190 11/18 16:04
kaiandgreen:在公家機關作短期工真的沒好到哪 203.73.243.190 11/18 16:05
KeroroMorita:會徵這個的沒幾間..仔細看一下就知道 122.124.102.90 11/18 21:05
yuki1003:原來這間有徵到人喔 61.230.6.188 11/18 21:06
ecce24:為了自己的權益去申訴吧。不要怕事。把他們 112.104.129.4 11/18 23:02
ecce24:公司的名稱說出來,避免大家又傻傻被騙吃虧 112.104.129.4 11/18 23:02
※ 編輯: whitehome 來自: 218.169.85.200 (11/18 23:10)
tsunjikou:還有一份可能是服務證明書吧! 114.25.203.247 11/18 23:22
tsunjikou:二星期工作時數超過84小時以後,就要給 114.25.203.247 11/18 23:25
tsunjikou:加班費。若沒給就違法,可以用 114.25.203.247 11/18 23:26
tsunjikou:請參照勞基法第24、14條或電洽勞工局 114.25.203.247 11/18 23:34
tsunjikou:僱主要給資遺費、預告十天薪水、加班費 114.25.203.247 11/18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