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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地點:新竹市的某間元x(x安)中醫診所 6/5(六)14:30-21:30 ◎工作內容/薪水:醫師助理/時薪100 中醫診所的工作真是多又繁雜... 晚診事前準備 一到就要洗曬毛巾 把乾毛巾折好 然後掃地、拖地 6:50開始可以帶病人去熱敷室熱敷10分鐘,給病人一條乾毛巾擦水氣 時間到之後帶病人到推拿室的床上躺著,將病人之前用過的毛巾沾濕給醫師備用 醫師會先幫病人舒筋,忙不過來的時候工讀生也要幫忙舒筋,舒筋=抹膏+用機器推3-4分鐘 舒筋好後醫生會先幫病人扎針,工讀生要拿一個酒精棉+準備跟診的物品 扎好針後+用電療片+拔罐,醫生拔完灌後, 工讀生5分鐘後卸罐 電療強度:針+電療片,強度調至3,只有電療片調到30 電療片+針在12分鐘後卸掉,拔針時使用乾的酒精棉 詢問醫生用哪種藥布(黃藥布或黑藥布或乾藥布) 幫病人貼藥布貼在痛的地方,手,關節等地需用彈性繃帶固定(就是考驗包紮技術囉~= =) 通常病人會貼一張黃藥布或黑藥布,帶一張乾藥布回家,這是比較常見的 黃藥布可貼3小時,適用於新傷 黑藥布可貼4-5小時,適用於舊傷 乾藥布2-3小時 若有須在購買黃黑藥布,一片50 乾藥布十片100 幫病人貼完藥布後請病人去櫃檯拿健保卡 這才結束一個病人跟診的療程... 下診時的工作:插頭拔掉,到冷氣的水,把線整理好,熱敷區的台子放下,毛巾推到熱敷區 將批好的藥布拿去冰箱冰,把用過的棉球丟到感染性廢棄物 拿到感染性廢棄物的冰箱冰,把水壺拿到另一個桌上,若罐子快沒水也要拿過去 飲水機的水要補滿 心得分享: 這是那天從14:30-21:30學到的,今天本來要繼續去學,大概七點多的時候把我叫到樓上去 跟我長談了一番,主要覺得我好像不夠積極,想詢問我是否有興趣在繼續做下去, 星期六去的時候,其實我那時並沒有覺得我很疲累,但老闆覺得我看起來很累, 雖然我個人覺得還好,但那天沒睡午覺,可能體力較差也不一定。 我也還是有做些筆記,不過每個姐姐的做法感覺都稍微有一點點的不同 他詢問帶我的姐姐我的狀況,覺得我不夠積極,都不主動, 我也不知道帶我的姐姐怎麼跟老闆說的 但我才剛去沒多久,對那些器材的熟晰度有限,帶我的姐姐才剛跟我說, 熱敷室的玻璃瓶要七百,打破了要自己賠 所以我做任何動作都小心翼翼....深怕弄壞器材,但跟老闆長談到最後的結果, 我決定不要繼續做了。 因為他也講了一些話給我聽,ex:若覺得不適合自己,還是不要勉強。 你今天就遲到了五分鐘...你才剛來,現在都用放大鏡看你的時期 感覺常遲到的人對工作不會很積極....你在另一間診所的薪水比較高... 你在這裡我怕你不習慣,OS:我來應徵就知道時薪一百的事了 balbalbal說的很多,而且也不打算給我星期六14:30-21:30的薪水, 七個小時也有七百塊 今天不小心遲到的確我不對,但人偶爾會有突發狀況的...我不是一個會常遲到的人, 但剛好今天遲到的確落人口實 老實說,如果老闆今天沒把我叫去長談,我應該會繼續做下去, 原本有打算至少做一年以上,除非發生讓我待不下去的事  老闆希望若我要繼續學習,能改善我的學習態度,但我剛來在旁邊看本來就還算正常, 通常都是帶我的姐姐叫我做我才敢做 我覺得我的態度並沒有特別需要改進,我也不知道要怎麼改, 星期六實習完的確很多東西還在消化。也很擔心的跟帶我的姐姐說,不知道我行不行。 回到家後,家人跟朋友給我的鼓勵,都覺得以我的工作能力一定可以勝任這份工作, 我才比較有信心要繼續挑戰,沒想到今天感覺被潑了一桶冷水.... 雖然老闆最後給我幾個選擇,1.我回家在考慮一下是否繼續。2.就此打住。 3.就繼續試幾天看看 老闆給我的感覺就是很急著找到穩定的新人,說真的, 大概再給我半個月我應該會很穩定,只可惜他現在問我, 我沒辦法肯定的回答我一定可以。在加上我已經在老闆心目中黑掉了 我表示:我會來應徵是因為離我家很近,再加上時間比較短, 目前對這份工作沒有特別討厭或特別喜歡。(雖然我內心覺得拔罐跟電療挺有趣的) 老闆:基於這些因素就更應該把工作做好呀! OS:我不明白我哪裡沒做好, 我剛來學習有好好做筆記,回家也把今天做的事情寫下來! 本來以為她讓我走,最後應該會把該給的薪資發給我, 本來我那天星期六午診有另一個診所的班(原PO有另一個診所的工作), 但中醫老闆請我那天去實習, 所以我就把那天的另一個診所的班送給其他小姐上了 那天已經損失ㄧ個班的薪水,沒想到他最後還不打算發那天的薪水給我...。 人是互相的這點我知道,我也是花了時間去學習 最後覺得我不適合,想要我走,跟我說了這麼多,最後還不發薪水給我... 而且面試那天也沒跟我說做不滿試用期不發薪水。 回家之後覺得,老闆急著想在試用期內知道我究竟會不會留下來, 若不會留下來也不用發薪水給我。 我到知識+查了, 即使您工作一天或一小時 公司雇主都應該給付工資 何況雇主未給薪或扣薪屬違約及違法行為。 如果與事實不符 後續請直接至當地勞工局提出申訴 請求工資補償暨 法源依據: 第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第78條 違反第二十六條者,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刑事】 第27條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者 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6千-6萬罰鍰】 已經違反勞基法了,明天準備去勞工局提出申訴,想去這間應徵的要考慮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51.64
psl7634:你可能真不適合這工作 可以選3看看 220.133.134.93 06/08 23:08
psl7634:要就要積極 稍有遲疑就不要做 這是建議 220.133.134.93 06/08 23:08
psl7634:代表這工作你沒真的用到全力 會有更合適的 220.133.134.93 06/08 23:09
psl7634:而你舉的勞26很對 有做就要給錢 這樣 220.133.134.93 06/08 23:09
我個人是覺得我還不夠熟這工作,的確沒有特別喜歡,但也不是說特別討厭 也就是說,原本是可以繼續下去的,但老闆的態度就是覺得我不行 所以我也覺得那就不要彼此勉強。
maxmex13:你有問他為啥不給你錢嗎? 114.42.224.236 06/08 23:21
maxmex13:問完在提告也不遲 114.42.224.236 06/08 23:21
老闆是說沒做滿一星期所以不給錢。 ※ 編輯: love19860914 來自: 61.64.151.64 (06/08 23:42)
psl7634:帶錄音筆叫他有種再講一次XD 220.133.134.93 06/08 23:44
paul726:那我寧願撐一個禮拜領錢= = 220.134.219.11 06/08 23:47
如果我ㄧ開始知道沒滿一個禮拜不給錢,我也會撐一個禮拜領錢 但他是在我不做的時候才告訴我。 ※ 編輯: love19860914 來自: 61.64.151.64 (06/08 23:51)
psl7634:撐一個禮拜不做 說那週是試用期不給XD 220.133.134.93 06/08 23:49
kcamus:你認真,但沒有老闆的緣也是沒辦法123.204.136.131 06/08 23:58
rayninewue:只是工讀生不能涉及醫療行為喔! 114.41.127.247 06/09 00:25
rayninewue:小心觸法 114.41.127.247 06/09 00:26
醫療行為是醫生做的,我們只是在旁協助醫生。 ※ 編輯: love19860914 來自: 61.64.151.64 (06/09 00:31)
lovetravel90:支持積極爭取 加油 59.104.50.79 06/18 19:57
austin7:原PO辛苦了 我也在新竹一間中醫診所打工111.251.195.178 06/20 00:19
austin7:非常感同身受 你一定要爭取薪水!!111.251.195.178 06/20 00:21
austin7:妳那間的老闆頗黑= =不能這樣坑人111.251.195.178 06/20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