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1688 (風隨行)
看板part-time
標題[心得]騎車運送(人OR文件物品) 請小心
時間Fri Jul 16 01:02:44 2010
心得分享:
看了板上很多這類的打工 對於很多有機車的同學來說應該是輕鬆又簡單
的工作 不過這裡還是要提醒一下
我曾經看過一篇徵人文 從草山某大學載人至市區西門町 100元
而雇主要求30分內鐘送達....
對於雇主來說 30分鐘就可以讓你賺100元 符合勞基法甚至還覺得讓你多賺
但..這不就是變相要求 駕駛者 超速 甚至違反其他交通規則嗎?
以我來說 運送物品or人 應該以距離來考量 而運送時間只能當做參考
以我舉的例子來說 草山~西門町 如果雇主是以距離為出發點開出100的價碼
我想還是會有人肯接 但是雇主如果是以 你就是要30分鐘內送我抵達所以
算時薪50 而我給你100算不錯了 這就有待商榷了
而這類打工打底要算 僱傭關係 還是 承攬關係?
說穿了萬一出事時 在民法跟勞基法上差別很大
而就交通法規而言 被開單 照相...等等都是小事
萬一 你自己 或是 搭乘者出事 或是第3人出事 最後判決往往都是駕駛者要付最大責任
因為雇主可以說 他並未要求你違反交通規則....(市區一般限速40~60KM)
如果只是為了賺區區幾百 而配合雇主之要求~趕時間~那真的要考量清楚
ps 如果雇主以不合理的限時要求運送抵達 是否算 要求求職者從事危險工作之虞?
是否暗示求職者如違反交通法規 而後果自付?
是否有想過萬一 如駕駛者違規出事 到底是駕駛者要負起責任 還是雇主要付連
帶責任(如果雇主是搭乘者也出事) 這部分也是最麻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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