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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we0613 (小雯)》之銘言: : 知名餅店通知我昨天去面試 因為是在1x4看到的 : 也寫了要上班12小時 我想說我時間可以配合就去了 : 去的時候大概5人都準備面試 之後面試官說 : "我們這邊時間很長喔" 我想說ok沒問題 : 我詢問是怎樣的計薪方式 她說 : "算時薪 1個小時80 沒有勞健保" : 我們5個都傻眼...之後我就掰掰了 : 其中一個面試的跟我說..80會不會太扯... : 囧 他要去投訴...我不是應徵暑期的PT : 裡面還算有幾個妹妹在做 : 現在的雇主都是亂槍打鳥狀態嗎?! : 看誰要做就來 不做就掰掰.. : 我覺得勞基法是寫假的一樣..... 如果你有時間的話.... 通常很少人捍衛自己的權利 勞基法不是寫假的...更不是定甲的(非形同具文) 他某些條文規定確實是強行法(不可違反) 就算所有待遇都不符合... 等你離職之後... 就很好用! 因為可以開始去勞工局訴說著前雇主之優缺點!!@@ 但這種確很麻煩...很多人幾乎都是摸摸鼻子就走人! 但...在找工讀前...本來就要張大眼睛! 如果真的不幸遇上不合理待遇或不知有勞基法這種碗糕存在的鄉民 可以認真考慮看看勞基法相關規定 等離職的時候...好好發揮!!!! 為啥要離職才用? 因為你總不能每次上班都跟頭家大眼瞪小眼吧! 離職後才好撕破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208.7
rockspear:請問面試的時候聽到主管這樣說 去申訴 118.169.226.97 07/06 08:42
rockspear:能成功嗎? 畢竟沒有什麼證據說... 118.169.226.97 07/06 08:42
SAMURAI1129:前幾天去COME BUY應徵 他跟我說第一個 114.44.183.104 07/06 10:32
SAMURAI1129:禮拜試用期沒薪水 114.44.183.104 07/06 10:32
SAMURAI1129:是都這樣嗎還是我比較雖碰到這種= =? 114.44.183.104 07/06 10:34
s910928:我之前那個80/hr 遲到還會扣 大家都是不想 124.218.187.52 07/06 13:40
s910928:傷感情才不檢舉的 就等哪天真的被惹到 124.218.187.52 07/06 13:41
FLYTIGER0749:檢舉沒有用喔 除非你有現場錄音 不然 114.24.112.191 07/06 16:05
FLYTIGER0749:公家機關會推來推去的 114.24.112.191 07/06 16:06
FFWillie:不會,只要排班表和你的薪水符合,檢舉是 114.42.84.79 07/06 18:00
FFWillie:有機會的,另外可以申請勞動檢查,離職也可 114.42.84.79 07/06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