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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說得不清楚 乾脆直接用回文好了 ※ 引述《o2boy (haha)》之銘言: : 關於藥物試驗的東西,前面有很多篇po文不合規定,可能會造成網友權益的受損 : 或生命安全的危害。建議版主能夠在這方面斟酌審查,很多PO文者審略 : ●研究機構或公司●臨床試驗中尚在試驗之部分,●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 你所說的只有這項不符合"本版po文的規定" 若有質疑可參閱版規 就我所知 目前有在做的幾間生技公司只有一間沒有把公司行號po出來 至於其他的部份 版規本來就沒有規定要寫 : ●以及損害發生時,受試者可得到之補償或治療。●受試者之權力,如可 : 隨時退出試驗等部分‧‧‧。 : 而公司或研究機構進行藥品臨床試驗,要先經由人體試驗委員會之核准, : 所以po文者也必須提出相關證明。 ================================================================================ : PS.請參照94.01.06 行政院衛生署令:訂定「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六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 093033851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3 :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 第22條 受試者同意書或提供受試者之其他書面資料應說明以下內容: : 一、臨床試驗為一種研究。 : 二、試驗之目的。 : 三、試驗治療及每個治療之隨機分配機率。 : 四、治療程序,包含所有侵入性行為。 : 五、受試者之責任。 : 六、臨床試驗中尚在試驗之部分。 : 七、對受試者或對胚胎、嬰兒或哺乳中幼兒之可預期危險或不便處。 : 八、可合理預期之臨床利益。 : 九、其他治療方式或療程,及其可能之重要好處及風險。 : 十、試驗相關損害發生時,受試者可得到之補償或治療。 : 十一、如有可獲得之補助,應告知參與臨床試驗之受試者。 : 十二、如有應支付之費用,應告知參與臨床試驗之受試者。 : 十三、受試者為自願性參與試驗,可不同意參與試驗或隨時退出試驗,而 : 不受到處罰或損及其應得之利益。 : 十四、經由簽署受試者同意書,受試者即同意其原始醫療紀錄可直接受監 : 測者、稽核者、人體試驗委員會及主管機關檢閱,以確保臨床試驗 : 過程與數據符合相關法律及法規要求,並承諾絕不違反受試者身分 : 之機密性。 : 十五、辨認受試者身分之紀錄應保密,且在相關法律及法規要求下將不公 : 開。如果發表試驗結果,受試者之身分仍將保密。 : 十六、若新資訊可能影響受試者繼續參與臨床試驗之意願,受試者、法定 : 代理人或有同意權之人會被立即告知。 : 十七、進一步獲知有關試驗之資訊和受試者權利之聯絡人,及與試驗相關 : 之傷害發生時之聯絡人。 : 十八、受試者終止參與試驗之可預期情況及理由。 : 十九、受試者預計參與臨床試驗之時間。 : 二十、大約受試者人數。 ================================================================================ 分隔線框起來這段 都是"衛生署"的規定 不是"本版"的規定 仔細看第四行 文中有提到"同意書"三個字 就我的經驗 每次做實驗前 生技公司都會要受試者先簽同意書 同意書的內容上述的二十個項目都寫的很輕清楚 如果看過同意書以後覺得不想做 可以不簽同意書 不做 護理師小姐絕對不會說 "幹! 不行~ 你人來了就一定要做" 其實我想強調的是 藥物實驗是正當的工作 無可否認他所存在的風險比許多工作高 但也不能因此而對這些公司的po文有諸多限制 相同的 今天你去應徵一個世貿展覽或百貨公司贈品工讀生 有許多人力公司也會在職前訓練或面試時要求你簽同意書 內容也包括了工讀生應該遵守的項目 擁有的權利及保障 你一樣也可以在看完同意書後不簽 放棄這放工作 而這些人力公司也沒有把同意書中的內容在po文時詳細條列 本版版規本來就沒有規定要把工作同意書的內容po出來不是嗎? 就我的經驗 藥物實驗的同意書往往有滿滿的四,五張A4的紙那麼多 如果這些生技公司真的把同意書那些內容都完整的po上來 試問有多少版友在按了幾十下Page Down以後還有興趣去做? 甚至可能因為字太多 連實驗時間,地點這些重要資訊都找不太到 我之所以幫藥物實驗說話 是因為我覺得藥物實驗既不違法 又不是詐騙 同樣是徵工讀生 為什麼藥物實驗的po文就有諸多限制呢? 沒有理由因為它是藥物實驗 就必須要接受比其他公司高標準的po文格式 敢問原po和推這篇文的版友 捫心自問 這是否有雙重標準之嫌? 如果今天所有來這個版po文徵人的公司都詳細的把同意書列出 那我無話可說 大家同一標準 沒有例外 沒有特權 大家怎麼po文 藥物實驗的公司就怎麼po文 這很公平 不過我想這對所有的公司都會造成不少的困擾 而且版規並沒有這麼規定 藥物實驗之所以不把您說的那些內容po出來 並不是想隱瞞什麼 純粹跟其他公司一樣覺得這麼做麻煩又沒效率而已 真的要po 大家一起po 他們也不會不敢po 反正同意書遲早都要給受試者看的 我想part-time版除了要保障應徵者的權益 也應該顧及來本版po文所有徵人的公司的權益 以上拙見 不知原po和版友們是否能接受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99.165
goldhusky:我不喜歡這篇 我噓 02/07 13:39
glaive:噓也要有理由吧 02/07 13:41
Enomoto:推回來 實驗一定會簽東西 也一定給你看過 02/07 13:42
Enomoto:看過不簽也不會有人強迫 02/07 13:42
goldhusky:我幹嘛還講理由出來戰 我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02/07 13:50
glaive:藥物實驗不是原罪 為反對而反對很無意義 02/07 13:55
glaive:個人認為在"理"字上我站得住腳 版規就是版規 02/07 13:56
rurucat:這實驗我朋友做過 去的時候一定有同意書 看你接不接受 02/07 14:06
rurucat:若是比照辦理 一般公司徵工讀 要不要把契約先PO上阿 02/07 14:07
rurucat:這個藥物的公司 真的很不錯 對受測者很大方 甚至照顧 02/07 14:09
rurucat:對會出現的副作用也告知得很清楚 薪水一作完就給 02/07 14:11
glaive:其實大部分的藥物實驗公司對受試者都很不錯 02/07 14:14
WangCM:那就加入新版規啊還不簡單 副作用在這先告知有那麼難嗎 02/07 14:14
WangCM:副作用不用4頁5頁喔 20個字就可解決 不要講的很麻煩依樣 02/07 14:15
rurucat:是的 偏偏就不用4頁5頁 樓上的是有人強迫你去做嗎 02/07 14:17
glaive:為什麼要為藥物實驗的工作特別立版規? 副作用同意書會寫 02/07 14:17
wasiwatery:補血 02/07 14:33
WangCM:這裡是徵人 徵人重要事項當然要寫 跟 同意書不衝突 02/07 14:49
WangCM:難道要人盲目報名等看到同意書的副作用才決定不報名嗎 02/07 14:49
WangCM:多浪費時間 規定寫副作用成本是多高 多1分鐘嗎 02/07 14:50
o2boy:成本不高可是代價很高,因為副作用寫下去,很多人都不敢參加 02/07 15:04
nokia1200:1F的是在嗆啥小啦 幹你娘 樓上白目 02/07 15:38
glaive:同樣是po文徵人 什麼理由藥物實驗就要比別人多寫幾樣? 02/07 18:05
glaive:我強調的是對單一行業訂立額外po文規範的合理性 02/07 18:09
fantasyna:那一般打工的副作用就是很累阿 這要不要寫出來 白目 02/07 18:16
nicholas8855:推nokia1200 1F真的很白目+白痴 02/07 18:27
glaive:不要只站在應徵者的立場想 人家連絡你來體檢和簽同意書 02/07 18:30
glaive:然後你來了又不簽 對他們來說也是浪費時間 02/07 18:31
seedhorse:來了不簽也是對方的權益,這點不是浪費時間喔,原PO支持這 02/07 18:34
seedhorse:種工作 小弟非常感激 但是許多人說的對 也許我們該改進 02/07 18:36
glaive:樓上的 照版規走就ok了 你們沒理由有特殊條款 02/07 18:39
seedhorse:非常謝謝原PO的支持 小弟感激不盡 02/07 18:42
WangCM:笑話 其他工作會有這種安全顧慮嗎 02/07 20:17
WangCM:其他工作如果有這種健康顧慮一樣要寫 沒有特殊待遇跟不平等 02/07 20:19
glaive:版規你定的嗎? 你說寫就寫?把有寫的工作說出來聽聽 哪篇? 02/07 20:22
glaive:發傳單站久了會累 發贈品人太多會手酸 是不是也要寫? 02/07 20:23
kiwiforgirl:版友們麻煩注意一下發言語氣... 02/07 20:36
WangCM:累了會有健康顧慮嗎 手酸有健康顧慮嗎 02/07 20:39
WangCM:法律既然區別要藥物實驗寫明副作用 沒規定發傳單要寫副作用 02/07 20:39
WangCM:就已經明白區分兩者不同 不要講不出東西硬要提 02/07 20:40
glaive:你也知道是法律規定的嘛 不是版規 每個領域有不同的規定 02/07 20:42
MI6:我現在就是建議把法律規定提升到版規修正 02/07 20:44
glaive:衛生署的規定他們都有遵守 我感覺不出他們的po文有何不妥 02/07 20:44
glaive:既然副作用同意書會寫得很詳細 為什麼要有版規特殊條款? 02/07 20:46
glaive:就為了應徵者的"方便" 如此微薄的理由嗎? 02/07 20:46
MI6:波出來也沒有違反規定啊 何不波出來 02/07 20:46
glaive:不po出來也不違反規定啊 何不不po出來? 02/07 20:47
glaive:而且說只有"公司"和副作用是原po後來改口 仔細去看原文 02/07 20:48
WangCM:現在不波出來 等到花了一堆勞力時間費用 才讓你知道副作用ꔠ 02/07 20:48
glaive:他說應該要po的有開頭5項 那5項都po就真的藥4,5張A4了 02/07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