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案由:5/18 vinceiverson □ [申訴] 申請註銷劣退文章兩篇
判決主文:因申請者已自行消除劣文,無法同時註銷兩篇劣文,申訴案不成立。
判決結果:此案終結。
※ 引述《vinceiverson (身高-體重<IQ)》之銘言:
: 事由:
: 親愛的版主,您好!!
: 關於日前發文徵求短期拍賣活動工讀生,
: 因版規的變動,導致劣文,對於其中關於(勞基30+24),
: 為此活動為短期三天,以為不需填寫即可,但事後我也做了彌補措施,
: 但還是被版主二次以劣文被退,
: 以致於目前使用了多年的帳號無法推文、PO文等等上的困難,
: 身為一個鄉民,實在造成我使用上許多的不便。
: 另,為了解清楚其相關法則,我有上網查看,最後致電勞委會做諮詢,
: 其勞委會的人回覆若為短期工讀,經勞資雙方同意,
: 就無國定假日薪資加倍的條件,
: 加班費的話,因為此本活動不會有加班的問題,所以才沒有去特別註明。
: 還請版主您重新參閱審核之,也懇請消除劣文,謝謝您!!
: 那我再次發文時,會在註明"依勞基法規定",
: 還請版主您重新參閱審核之,也懇請消除劣文,謝謝您!!
: 證據:
: 第一次:000001 5/17 劣文退回(勞基30+24)[高雄]中信國際 徵求6月高雄藝術工讀生
: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 →120元/小時
: 國定假日薪資:120元/小時
: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 加班費:120元/小時
: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 第二次:000001 5/17 劣文退回(勞基30+24)[高雄]中信國際 徵求6月高雄藝術
: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 →時薪120元/小時
: 國定假日薪資:無
: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 加班費:不會加班
: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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