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劣文退回(聯絡方式)
因為昨天有急事,所以由我同事代PO一篇工作文,
可能同事忽略忘了寫聯絡人電話跟姓名,
本人也因為身體極為不舒服,無法24HR守在PTT PT版注意這件事
我想在PT版也發了幾十篇工作文,很多細節我都很規定,PO文也有很詳細,
關於聯絡人跟電話,之前每篇都有附註(02-23932176,歐(林、劉)先生),
只是昨天剛好因我身體極為不舒服,所以才會出這個小差錯,並非故意隱瞞,
請版主見諒! 對此我感到非常的抱歉。
以下是被劣退的文: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
1.賣場試吃人員 5/25~5/31 AM9:30~PM21:30 (用餐休息一小時,計薪 ,自行用餐)
2.空屋清潔人員 5/24 AM9:00~PM18:00 (用餐休息一小時,不計薪,自行用餐)
3.倉庫整理人員 5/24 AM9:00~PM18:00 (用餐休息一小時,計薪,供餐)
4.座談活動人員 6/17 AM8:30~PM17:30 (用餐休息一小時,計薪,供餐)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1.賣場試吃人員 :150/H
2.空屋清潔人員 :130/H (另補60元餐費)
3.倉庫整理人員 :130/H
4.座談活動人員 :130/H
國定假日薪資:
1.賣場試吃人員:300/H
2.空屋清潔人員:260/H
3.倉庫整理人員:260/H
4.座談活動人員:260/H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1. 200/H;250/H
2~4. 180/H;220/H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 1. 6/20匯款
2~3. 6/5 匯款
4 . 7/5 匯款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1. 內湖好事多
2. 北投區立農街一段205號9樓
3. 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55號
4. 台北世貿一館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1.賣場試吃人員 請客人試吃產品
2.空屋清潔人員 打掃整理清潔房屋
3.倉庫整理人員 幫忙整理倉庫環境
4.座談會活動人員 協助活動進行&做問卷&發DM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五項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統一編號:53334028
公司負責人:林建全
公司名稱:伊吉邦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金山北路1號4F之7
公司電話 :02-23932176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1. 應徵者請寄履歷(含照片) MAIL:kevin@ezhelp.com.tw
2. 應徵者請寄簡歷 MAIL:noel@ezhelp.com.tw
3&4. 應徵者請寄簡歷 MAIL:gola@ezhelp.com.tw
PS.應該是這邊同是忘了加姓名跟電話。
電話就是如上的公司電話 02-23932176,
姓名是歐先生、林先生、劉先生等公司三位業務
之前每篇文章我都有列出來,並沒有什麼好隱瞞的,只是一時的疏忽。
在此附上最深沉的歉意。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1.2位
2.1位
3.1位
4.15位
補充事宜
◎其他:
→1.工作含勞保與勞退休金。
2.非大台北銀行帳戶,需收15元收續費
◎通知:
→否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無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3 元。
→無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滿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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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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