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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勞基30+24+39)[中部] 全國活海鮮餐廳 其實我不明白30+24+39是因為我漏寫"加班費"??"國家假日薪資費"?? 如果是因為這樣子 我昨日有問過業主 他有告訴我"依勞基法規定之給付薪水" 是否可申請劣文讓我彌補的機會 又或者我是有其他原因被劣退的 也請煩告知!! 感謝~~也抱歉造成版大們的困擾~~ 證據: ◎工作時間: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下午 17:30 到晚上21:00 星期六: 上午 09:30-14:00; 下午 17:30 -21:00 星期日: 上午 09:30-14:00 <<排班制>>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否 是否供餐:否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105/hr 2個月後表現良好 120/hr 國定假日薪資: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每月5日、20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39.126
smart1988:這篇是漏寫沒錯 06/09 18:30